第1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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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昏迷了整整一天一夜,封珮珩差点拿着刀冲到赵云琛那里把他给砍了,最终还是封绍钰拦下了他,让他多去陪陪林羽璃,开解开解她。
  “丫头,你要实在气不过,咱爷俩去找那圣物,我大不了拼了这条命,求它去踏平了那北宛!看那小子还如何嚣张?”封珮珩气愤道,“你们的事情我也听说了,他敢对你始乱终弃,你就逼着北宛把他交出来,你把他收入后宫!他那种心高气傲的人,这种法子折磨他,绝对比杀了他还难受!”
  林羽璃不由被他这义愤填膺的样子给逗笑了!尽管嗓子很疼,尽管每开口说一句话就像是被刀划过喉咙似的,可她还是忍不住开口道:“爹,我没事!”
  “爹……”封珮珩的声音有些颤抖,他的眼神亦有些动容。他的子女不少,但跟他有感情的却不多,因为他不过是一个祭司们用来繁衍后代的工具而已。那些他的后代因着他献祭的缘故可以得到最好的待遇,却从来没有哪个能和他感同身受。
  就连林羽璃,一开始的时候,他虽然知道她是他的后代,但因为不曾见过,所以感情也不见得有多么的深。
  年轻的时候他虽然同她娘齐璎珞真心相爱过,但毕竟已经时隔十几年了,齐璎珞的样貌都已经模糊了,她也变成了他胸口的那颗无法抹去的朱砂痣。
  但他对于她,剩下的也不过是曾经纯美的回忆而已!
  所以,得知他有了这么一个女儿,他是挺欢喜的,但也不至于太兴奋。只是在封绍钰要去大鸿的时候,委托他帮忙照应一下!
  真正培养出感情或许是她来到西疆皇宫之后,当初他得知了她同他有着一样精纯的血脉之后,对她更多的其实是愧疚。这也就代表着,以后林羽璃是要和他受一样的苦!
  第二百三十六章 你可以试着接受本王了吧
  也是因着愧疚,他便想着咬牙多坚持些时日,更林羽璃多争取一些无忧快乐的时光。毕竟她也不过才十六岁而已,一个半大的孩子,不该早早的陷入那种困境,承受那种痛苦!
  可林羽璃却为了他早早的承袭了帝位,得知此时的时候,他其实是感动的。相处日久,他发现了她对于他的那种微妙的疏离和亲昵,心中也日渐对她生了几分感情。这毕竟是他的血脉,他的女儿啊!
  而现在,她喊他爹,如民间的女儿一样,同许多普通人家的孩子一般。这是他第一次听到这个称呼,这种带着温情,毫无功利的称呼……
  “好,好孩子!你先好好休息,爹去吩咐宫人给你做好吃的。”封珮珩说着,很快速的起身离开了,走出几步,林羽璃还能看到他拭泪的动作。
  大约是他觉得不好意思了,毕竟一个男人在自己儿女面前落泪还是一件有些丢脸的事情。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她虽然失去了赵云琛和紫莹,但她收获了父亲和爹爹,这也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情了。
  因着之前吐血伤了元气,林羽璃喝了点药,吃了点东西就再次睡了下去。等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薄西山的时候。
  躺了这么久,林羽璃感觉浑身酸痛,索性就起身走动走动。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今日宫中的氛围有些凝滞。
  或许是她心情不好的缘故吧!林羽璃嗓子疼得要命,也懒得开口发问,恰好傍晚的天气很是凉爽,如血的残阳将入目的一切都照的红彤彤的煞是壮丽。
  林羽璃对着夕阳驻足观赏了片刻,而后,远远的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朝她走了过来。正是齐慕康!
  他看着她,没有行礼,反而脸上露出了似笑非笑的表情来,“你恢复的挺快,这么快就从伤情的阴影里走出来了?”
  林羽璃懒懒的白了他一眼,意思是,关你屁事!
  “看来你对于赵云琛的感情也没有你表现出来的那么深!”齐慕康讽笑道,“可见你当时在得知他死讯的时候,在我面前跳河纯粹就是做戏。”
  当然是做戏!她可不会傻乎乎的为谁而死,她是个很惜命的人!
  重来一次,好不容易有了健康的体魄,她更要好好的把握才是!为了旁人要死要活这种傻事,她从前不会做,以后更不会做!
  在林羽璃沉思的期间,齐慕康一直在打量着她。她其实并不适合这种华丽繁琐的宫装,记忆中的她从来都是活泼灵动的模样。哪怕她为了去找夏子恒谈生意办成一个中年胖子,那双洋溢着神彩的眼睛也比夜空中的星辰更璀璨,更夺目!
  可是此时,她身上的灵气好似一夜之间悉数消散了一般,她这般沉稳冷然的模样让人不喜,更让他觉得陌生。
  若是从前她是一只无忧无虑自幼的麻雀,那么此刻,她就是一只被困在华美牢笼里的孔雀,高贵又如何?美丽又如何?都是以失去自由为代价的!
  思及此,齐慕康叹了口气,他不喜欢这低沉的情绪,于是他复又嬉笑道:“林羽璃,既然他已经负了你,你可以试着接受本王了吧!”
  “如果康王殿下愿意屈尊做朕的男宠,朕或许可以考虑一下。”林羽璃浅笑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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