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插秧是大事,刘学逸刘学礼再不能躲懒,就连赵氏都来帮忙,还有刘湛那些兄弟们,曹家闻家张家都会来帮忙,至于李小连和李氏则要耕种亡夫留下的私田,母子两人也是十分不容易。
  宋凤林第一次插秧,看似简单的事情却架不住重复的做,半天下来,双脚麻痹无知觉,腰也快直不起来,又苦又累又饿,夜里躺在炕上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
  这个时候刘家上下都特别的安静,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倒头便睡,第二日天未亮便又起来准备下田。
  “给我。”刘湛夺了宋凤林手中的秧苗又夺了赵氏手中的秧苗。“娘,你回去吧,剩下不多了,不需要你每日来。”
  赵氏累得叉腰。“也就苦这几日,挨过便好。”
  刘湛坚持,赵氏便回家做饭。
  如此十二亩地在这么多人帮忙下也花了整整十来天。
  另外去年新开的荒地也都犁好了,育苗也好了,就等着学子们回来插秧,那十几亩新田只靠刘家人根本不可能种完。
  刘家自家的田终于插好秧苗,刘湛总算能闲下来。
  这日刘湛早早来寻宋凤林。
  刘湛爬上炕从怀里掏出那根买了有些日子的白狼毫。“送给你。”
  宋凤林愣了一下,自宋氏遭难他就再也没有提笔,包括有段日子刘学渊把他拘在书院他也只是看书没有动过笔。
  曾经他引以为傲的东西在这山中一文不值,到了这山中他只是一名军户佃农,天下间最卑贱的贱籍,这些日子下地劳作,宋凤林也渐渐接受了自己佃农的身份,他不想再提笔了,就这样当一名卑贱的佃农。
  刘湛又把笔往前送了送,宋凤林只得接过。
  这支白狼毫成色并不好,只有一小撮白毛其余都是或黄或灰的杂色毛,他以前的笔每一根的笔头都是雪白雪白的白狼毫没有一丝杂色,一支笔价值百两。
  不过成色再差的狼毫在这山中也极难得。
  “何必破费。”宋凤林还是收下了,只是心里在想这笔他用不着。
  刘湛心情很好,他只要对着宋凤林就会心情好。
  “还有这些宣纸应该够你写许久。”刘湛又变戏法似的从衣襟里掏出一卷宣纸。
  宋凤林动了动嘴本想说什么还是作罢,他接过宣纸又放到一旁。
  刘湛笑嘻嘻地挨着他。“我买了两本书看不懂你帮我看看?”
  宋凤林没有推开他。“什么书?”
  刘湛神秘兮兮的伸进衣襟掏出一本《天下地域志》,宋凤林接过来翻了翻,这本书通篇都是地名地理,以刘湛这种程度自然是看不懂。
  这时刘湛又摸进衣襟又掏出一本《周楚通史》。
  宋凤林噗哧一笑。“你兜里到底还放了什么?”作势要拉他衣襟。
  “最后一样没有了。”刘湛含羞带怯地拉开衣襟给他看果真没有了。
  “无聊。”宋凤林抬脚踢他。
  哪想刘湛眼明手快握住,雪白的玉足入手冰凉。
  “天气都转暖了,你怎么还这样冷?”刘湛皱眉,没等宋凤林反应过来,他的脚就被刘湛捂进了衣襟里贴着火热火热的小肚子。
  霎那间宋凤林整张脸白里透红,尤其那一双耳朵红得仿佛可以滴出血来,他慌忙抽脚,刘湛不让反而捂得更紧。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