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生活无法计划(三)(1 / 3)
我把陪杜明兖去看学校的事情告诉了赵默,他很客观的分析了杜明兖现在处境,觉得他的决定是对的。我心里提着的石头落地,继续和他说起在美国的趣事。很快我就到家了,他帮我把箱子提上来之后,也没过多停留便离开。
我收拾了一下东西,天才刚暗下来,我便约了小花去老邪那里喝两杯。坐在老邪的吧台前,看着他短袖下露出的半截花臂和脸上没刮干净的胡渣,听着小花跟他高声互茬,脏话连篇,我忍不住笑出来。其实回来,也不错。
“哎,上回没好问你,你和你那个小男友怎么分了?”小花要了杯黑方给我,自己点了一杯野格,“我看那小子挺喜欢你的啊。”
我想了一下要怎么跟他说这件事情,其实最近我也想了很多,我究竟在怕什么。他打断我的思路说:“其实也好理解。他20出头,你快30了,这对你们来说,就是最大的问题。”我不忿道:“你怎么跟常乐似的,老拿年龄说事,我还就不服这个。”
“这么说吧,你已经青春不再了。”他说完见我抬手要揍他,连忙摆手说,“你听我说啊。就是如果你20岁谈恋爱了,我可能根本不在意,因为这个不行,那你或许会嫁个下一个人。但是如果你28了,你如果不嫁给现在这个人,你就嫁不出去了。所有大家会劝你,凑合嫁吧。”
20岁,那是一个可以挥霍的年纪,可以为了自己冲动,随心所欲,因为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修正错误,去找自己。20岁的人做错了任何事情,大家都会很宽容的拍拍他的头,告诉他你还有10年去纠正你的时间。而现在,我已经没有时间了,我的每一个决定都要很谨慎。
“那你不是该劝我嫁了么,怎么又说我们该分手呢?”我喝了一口酒说,“我曾经听megjay在ted演讲中提到一个很形象的比喻,20岁的人生像是一场音乐会,大家都在四处游荡,玩耍,音乐放很大声,充满活力;而30岁的人生,所有人大多数的人都坐在座位上,毕恭毕敬,很安静。而很多人结婚了,只不过因为对方刚好跟她是邻座。就像你说的,我不能犯错。”
老邪凑过来说:“是,那天我一个朋友还跟我说呢。他是个千年王老五,有钱有势,就是没稳定的女朋友,一直玩玩玩。然后没几天,他结婚了。”他故弄玄虚的看着我们说,“那天他一个朋友离世了,吓得他给自己买了很多保险。结果,再填紧急联系人的时候,突然发现没人可填。这个时候,他坐下来想,如果他出了车祸,如果他得了癌症,谁来照顾他?谁愿意照顾他?不过他跟我说的时候,作为他的朋友,我没办法意气用事的向他承诺‘我’。那天他喝多了,我也有点高,然后几天后他给我发了请帖,说要结婚了。”
“是啊,小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无法选择自己的家人,却能够选择朋友。一直依赖朋友,每天鬼混在一起。而当我们到了而立之年,朋友各自成家,各自选择了自己新的家人,我们该何去何从呢。”我想到常乐,不禁感慨,“我都不知道是为他们高兴多一些,还是为自己悲哀多一些。”
“哎哎哎,”小花敲敲桌子说,“嘛呢嘛呢,至于么。那么多人不结婚,单一辈子不也挺好的吗,再说了,不还有我呢吗。”
我无奈的说:“其实你和常乐都对,我的处境和他处境完全不一样,所以分手了。”
“那赵默呢?听说今儿请假巴巴的去机场接你去了。”小花冲我抛了个媚眼说,“有进展啊,趁热打铁啊。”
我觉得自己一直在徘徊,没有推开那扇门,没法像过去那么期待着赵默的感情。“小花,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他凑到我面前,我小声跟他说,“我特别喜欢苏沐言,可是我在赵默身上找不到这种感觉。”
小花撇撇嘴:“嗨,我跟你说,日久生情。哪那么多一见钟情啊,还不都是培养起来的。”“这样,好吗?”
“都不叫事。感情,搭伙儿过日子吗,能帮上忙不就好了。说句不好听的,那玩意关上灯你知道谁是谁啊,还不都一样。”他一拍大腿说。我捶了他一下:“你说什么呢,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知道,这不是怕你错过了后悔么。”他坏笑着说,“听说赵默还不错。”“哎呀!闭嘴!”我喝住他,再说下去我都无法直面赵默了。老邪顿时了然,和小花一起大笑起来。
回到家,杜明兖正在背单词。我给他买了点吃的,他嫌弃的看了一眼说:“不想吃。”
我关切的问道:“那你今天吃饭了吗?”他摇摇头,我劝他多少吃点,他却讨价还价说:“你先给我洗头。”我没拒绝,换了衣服就开始给他洗头。他坐在浴缸里,我给他打上洗发水,正熟练的替他按摩头皮,他舒服的闭上眼睛,像只被抚摸的小猫一样。
“高兴,我在机场看到赵默了。”他说。“嗯,他来接我。”我回答。
“你们在一起了?”他问。“还没。”我回答。
他忽然抬头看着我,我也看着他:“干嘛?”“你喜欢他吗?”他问。“是喜欢的吧。”我把他的头掰回去,继续给他洗头说,“问这个做什么?”
他又问:“当年你成人礼的时候想要什么?”
“我啊,那时候想要高跟鞋,觉得成熟的女人都穿高跟鞋。那时候看了很多电影,觉得穿着高跟鞋的女人气质特别好,特别好看。”我回忆道,“然后高盛就给我买了一双,我可高兴了,毕业晚会就穿了。谁知道,那晚太漫长了,我的脚被磨掉了好几块肉,硬撑了一晚上,回家一脱鞋,一片血肉模糊。”
“怎么这么血腥。”他吐槽道,“你现在不是天天穿吗。”
“那时候我妈妈告诉我,穿高跟鞋就像穿运动鞋一样,要习惯了就好了。于是我就咬牙练,没事就穿高跟鞋,可练到现在,还是没办法驾驭10厘米的细跟。”
“穿那么高干嘛,你又不矮。”他抹掉脸上的泡沫说,“现在挺好。”
“成人礼的时候你想要什么?”我问。
他趴在浴缸上说:“我想谈一场恋爱。”
“呦,没看出来啊,我以为你还没开窍呢,没想到野心勃勃啊。”我起哄道,“喜欢什么样的啊?”
“是一个让我时时刻刻都想着的人。”他回答。 ↑返回顶部↑
我收拾了一下东西,天才刚暗下来,我便约了小花去老邪那里喝两杯。坐在老邪的吧台前,看着他短袖下露出的半截花臂和脸上没刮干净的胡渣,听着小花跟他高声互茬,脏话连篇,我忍不住笑出来。其实回来,也不错。
“哎,上回没好问你,你和你那个小男友怎么分了?”小花要了杯黑方给我,自己点了一杯野格,“我看那小子挺喜欢你的啊。”
我想了一下要怎么跟他说这件事情,其实最近我也想了很多,我究竟在怕什么。他打断我的思路说:“其实也好理解。他20出头,你快30了,这对你们来说,就是最大的问题。”我不忿道:“你怎么跟常乐似的,老拿年龄说事,我还就不服这个。”
“这么说吧,你已经青春不再了。”他说完见我抬手要揍他,连忙摆手说,“你听我说啊。就是如果你20岁谈恋爱了,我可能根本不在意,因为这个不行,那你或许会嫁个下一个人。但是如果你28了,你如果不嫁给现在这个人,你就嫁不出去了。所有大家会劝你,凑合嫁吧。”
20岁,那是一个可以挥霍的年纪,可以为了自己冲动,随心所欲,因为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修正错误,去找自己。20岁的人做错了任何事情,大家都会很宽容的拍拍他的头,告诉他你还有10年去纠正你的时间。而现在,我已经没有时间了,我的每一个决定都要很谨慎。
“那你不是该劝我嫁了么,怎么又说我们该分手呢?”我喝了一口酒说,“我曾经听megjay在ted演讲中提到一个很形象的比喻,20岁的人生像是一场音乐会,大家都在四处游荡,玩耍,音乐放很大声,充满活力;而30岁的人生,所有人大多数的人都坐在座位上,毕恭毕敬,很安静。而很多人结婚了,只不过因为对方刚好跟她是邻座。就像你说的,我不能犯错。”
老邪凑过来说:“是,那天我一个朋友还跟我说呢。他是个千年王老五,有钱有势,就是没稳定的女朋友,一直玩玩玩。然后没几天,他结婚了。”他故弄玄虚的看着我们说,“那天他一个朋友离世了,吓得他给自己买了很多保险。结果,再填紧急联系人的时候,突然发现没人可填。这个时候,他坐下来想,如果他出了车祸,如果他得了癌症,谁来照顾他?谁愿意照顾他?不过他跟我说的时候,作为他的朋友,我没办法意气用事的向他承诺‘我’。那天他喝多了,我也有点高,然后几天后他给我发了请帖,说要结婚了。”
“是啊,小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无法选择自己的家人,却能够选择朋友。一直依赖朋友,每天鬼混在一起。而当我们到了而立之年,朋友各自成家,各自选择了自己新的家人,我们该何去何从呢。”我想到常乐,不禁感慨,“我都不知道是为他们高兴多一些,还是为自己悲哀多一些。”
“哎哎哎,”小花敲敲桌子说,“嘛呢嘛呢,至于么。那么多人不结婚,单一辈子不也挺好的吗,再说了,不还有我呢吗。”
我无奈的说:“其实你和常乐都对,我的处境和他处境完全不一样,所以分手了。”
“那赵默呢?听说今儿请假巴巴的去机场接你去了。”小花冲我抛了个媚眼说,“有进展啊,趁热打铁啊。”
我觉得自己一直在徘徊,没有推开那扇门,没法像过去那么期待着赵默的感情。“小花,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他凑到我面前,我小声跟他说,“我特别喜欢苏沐言,可是我在赵默身上找不到这种感觉。”
小花撇撇嘴:“嗨,我跟你说,日久生情。哪那么多一见钟情啊,还不都是培养起来的。”“这样,好吗?”
“都不叫事。感情,搭伙儿过日子吗,能帮上忙不就好了。说句不好听的,那玩意关上灯你知道谁是谁啊,还不都一样。”他一拍大腿说。我捶了他一下:“你说什么呢,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知道,这不是怕你错过了后悔么。”他坏笑着说,“听说赵默还不错。”“哎呀!闭嘴!”我喝住他,再说下去我都无法直面赵默了。老邪顿时了然,和小花一起大笑起来。
回到家,杜明兖正在背单词。我给他买了点吃的,他嫌弃的看了一眼说:“不想吃。”
我关切的问道:“那你今天吃饭了吗?”他摇摇头,我劝他多少吃点,他却讨价还价说:“你先给我洗头。”我没拒绝,换了衣服就开始给他洗头。他坐在浴缸里,我给他打上洗发水,正熟练的替他按摩头皮,他舒服的闭上眼睛,像只被抚摸的小猫一样。
“高兴,我在机场看到赵默了。”他说。“嗯,他来接我。”我回答。
“你们在一起了?”他问。“还没。”我回答。
他忽然抬头看着我,我也看着他:“干嘛?”“你喜欢他吗?”他问。“是喜欢的吧。”我把他的头掰回去,继续给他洗头说,“问这个做什么?”
他又问:“当年你成人礼的时候想要什么?”
“我啊,那时候想要高跟鞋,觉得成熟的女人都穿高跟鞋。那时候看了很多电影,觉得穿着高跟鞋的女人气质特别好,特别好看。”我回忆道,“然后高盛就给我买了一双,我可高兴了,毕业晚会就穿了。谁知道,那晚太漫长了,我的脚被磨掉了好几块肉,硬撑了一晚上,回家一脱鞋,一片血肉模糊。”
“怎么这么血腥。”他吐槽道,“你现在不是天天穿吗。”
“那时候我妈妈告诉我,穿高跟鞋就像穿运动鞋一样,要习惯了就好了。于是我就咬牙练,没事就穿高跟鞋,可练到现在,还是没办法驾驭10厘米的细跟。”
“穿那么高干嘛,你又不矮。”他抹掉脸上的泡沫说,“现在挺好。”
“成人礼的时候你想要什么?”我问。
他趴在浴缸上说:“我想谈一场恋爱。”
“呦,没看出来啊,我以为你还没开窍呢,没想到野心勃勃啊。”我起哄道,“喜欢什么样的啊?”
“是一个让我时时刻刻都想着的人。”他回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