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陈繁星:“???”
  对着郑新林做了一个抱拳的动作,陈繁星:“带带我,让我成为小仙女。”
  刚刚准备继续跟陈繁星讨论人设问题的郑新林干笑了几声,他问:“你经纪人让你小仙女,还是你想小仙女,哈哈哈哈哈哈哈。”
  陈繁星认真的道:“我一直都是小仙女啊,难道不是么?”
  “你不考虑换一个?”
  “不行,我要听我经纪人的。”
  何成知道陈繁星这么坚定的要听他的,估计要感动的不要不要了。
  这下郑新林也不知道讲什么了,最后道:“算了,你跟着我一起吧,我帮你。”
  最后陈繁星为了维持自己的人设,只喝了一杯豆浆,两根油条都让郑新林吃了,陈繁星觉得,郑新林刚刚对她那么好,可能就是不想让她吃油条,郑新林吃饱喝足,还是一副为了陈繁星好的模样。
  他动作非常优雅的喊了结账,一共四块钱。
  陈繁星想,以后都不请他吃宵夜了。
  两个人从早餐店出来,陈繁星问:“你刚刚怎么赚到钱的啊?”
  “唱歌啊,我在路边唱歌可以点歌,一首十块钱。”
  “那你唱了几首?”
  三首赚了三十块钱,但是节目组不允许粉丝帮忙,所以我就搭了他们便车的时候,又给他们签名了。”
  陈繁星忽然觉得郑新林好聪明啊。
  她怎么没想到唱歌赚钱呢,唱歌很小仙女啊。
  两个人互相望着,然后确定了接下来的目标,他们要去唱歌赚钱。
  他们是明星,所以不会赚不到钱的。
  这个时候天气已经温暖了起来,陈繁星也觉得没有刚刚那么冷了,也可能是因为刚刚喝了一杯热豆浆。
  至于油条,下次她就去吃小馄饨配油条。
  郑新林带着陈繁星去了人多的地下通道,他俩站在那都不用喊,就有人聚集过来了,郑新林还跟旁边的人借了吉他,一会唱完歌会给他一首歌的钱,也就是十块钱。
  郑新林笑道:“我们在录制节目,是这样的,因为我们需要赚钱,所以在这里给大家唱歌,你们可以点歌,一首歌十块钱。”
  陈繁星附和的点了点头:“一首歌十块钱。”
  人群中顿时有很多人喊了歌曲的名字,还拿出了十块钱,陈繁星跟郑新林互相望着,他们的午饭钱啊。
  就在他们两个想着唱哪一首的时候,一个阿姨挤了进来,那位阿姨道:“我特别喜欢你们。”
  陈繁星道:“谢谢。”
  那位阿姨道:“我想听广场舞之歌。”说完了那位阿姨就把手里的十块钱给了陈繁星。
  陈繁星:“……”
  郑新林:“……”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