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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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肉太多了吧?”
  凌甜犹豫了片刻,颠了颠手上那块猪五花的重量,对方这么做买卖不怕亏本呢。
  “我们闫家人的本事就是掂肉不过秤,我说是两斤就是两斤。”
  闫肃心里美滋滋的,他喜欢的姑娘就是那么实诚,有便宜都不乐意占的。
  他以为自己是好心 ,却没想过因为他那张过于粗犷的脸和他严肃的表情,看上去颇为吓人,反正凌甜是被他吓了一跳,下意识的给钱接过他递过来的肉,然后一溜烟跑进铺子里找妈妈去了。
  他的甜甜真可爱。
  闫肃心里冒着粉红色的泡泡,看着小姑娘害羞地结果肉跑开,看着手里还留有温度的几粒硬币,咳嗽了几声将钱放到了自己的口袋兜里,没和案板上放着的那个铁盒子里的钱混在一块。
  “闫家小哥儿,你的本事既然那么厉害,切肉都不用过秤,不如给我也来两斤五花肉呗。”刚刚那一幕看见的人可不少,他们觉得难道是闫老屠这儿子学艺不精就想卖弄本事,想着沾点便宜,赶紧围过来买肉。
  闫肃还是那张僵尸脸,看了说话的那人一样,利落地割了一块肉,用油纸包好递给他。
  “不对吧,这斤两不够啊?”刚刚那小姑娘也要了两斤肉,他给的可比现在他手上的这块肉多多了。
  闫肃没有解释,直接把肉往秤上一放,不多也不少。
  想要占便宜的人拎着肉给了钱灰溜溜的跑了,剩下的人也知道这闫家的男人不论大小都不是徒有其表的,也息了占便宜的心。
  只是好奇,刚刚那小姑娘买肉的时候这闫家儿子怎么就失手了呢。
  “奎哥,你来接摊子。”
  闫肃心里还惦念着进铺子里的甜甜和未来岳母,直接将手上的活抛给了店里的一个学徒工,用抹布擦了擦手,解下皮围兜就朝屋里走去。
  一个黑壮的汉子应了应声,从铺子里走了出来,麻利的接过闫肃手里的活,继续替顾客割肉。
  “闫老板,咱们卤味店明年生意要扩张,需要的猪肉恐怕长和街的这个铺子吃不下,我打算等明年开年,买一辆三轮车,每天去你们的养殖场装肉,你看怎么样?”
  闫肃进去的时候,万金枝正和闫雷霆面对面坐在沙发上,至于凌甜,拿着刚刚买好的五花肉,坐在万金枝的身边。
  闫雷霆的几个养殖场在市里也算是小有名气了,不仅一些饭店餐馆爱找他买猪羊肉,一些村镇进猪仔羊仔也爱来找他,养殖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必要的派头自然也得摆起来。
  他在养殖场有一个小办公室,以前别人要大批量买猪羊或是耕牛,都会去那里找他,后来讲究了些,便在长和街的这个猪肉铺子里也隔了个小办公室,这里干净,又不用让人特地跑去郊区的养殖场找他,渐渐的,他也习惯了这个新办公室,还在养殖场和这个猪肉铺子安装了两个座机,有事随时都能沟通。
  闫雷霆这摊子比凌家暂时小打小闹的卤味铺可大多了,除了几个养殖场,他已经在市里开了五家猪肉铺,还在一些经济条件不错的县镇开了分店,隐隐有取代供销社的肉制品销售站点的意思。
  做到这一点,和闫家这么多年的人脉以及闫雷霆自身的本事是离不开的,就凭这一点,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那个早年丧妻,一个人把儿子抚养长大的男人不一般。
  “每日需要的猪肉供应量是多少,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们卤味铺子需求量最大的是猪头、猪蹄、猪腿以及一些猪下水,至于正经猪肉,反倒是你们需求量里最少的。”
  真正谈到做生意的事,闫雷霆还是很正经精明的。
  说起来他不仅喜欢凌家卤味店做的各种卤味烧腊,他还喜欢因为卤味铺子的存在,帮他解决了最麻烦的边角料的问题。
  猪头猪蹄之类的部位是很难卖的,猪下水还好一些,毕竟那玩意儿一般人不会做,凡是会做的都爱它爱的要死,而且猪下水便宜,买一斤猪肉的价格都够买七八斤猪下水了,再往前几十年,那玩意儿白送都不一定有人要。
  而卤味店的招牌菜其中两样就是卤猪头肉和卤猪蹄,闫雷霆自己也喜欢吃,每天餐桌上要是少了这一道菜,喝酒都没劲了。
  可问题来了,一个猪头、四个猪蹄就意味着要宰一头猪,而整个白舟市,就闫家所掌握的市场反应来看,一天杀十头猪到十五头猪差不多就是极限了,现在家家户户的购买力还没到达后世的程度,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吃一次肉,才是城市居民的标配。
  闫雷霆暂时没有把摊子扩张到周边城市的意思,这一年闫家的铺子已经摊都够大了,步伐再大点,他怕扯着裆。
  这么一来,这几部分猪肉的供应量就受到了限制,按照万老板描绘的前景,恐怕他没办法提空那么多的边角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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