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三十八章 不再灭人族(1 / 1)
但见老子思索一番答应了下来,陡然他看向李志:“那陛下如何让我确信,你放弃消灭人族的念想呢?”
就见李志突然拿出一样东西,那是一个遥控器,上面有一个红色的按钮,然后说道:“这个就是控制方才那武器的东西,这东西已经被我埋在地下很多很多,足够消灭整个地上的人族,甚至不仅是人族,一些修为不强大的妖族都会消灭。
我既然和道友达成协议,便会找人将它合在一处,然后提前引爆。
这东西练制极为不易,引爆之后想要再次制造的话,可能需要很多时间,而且我用人皇之名起誓,有生之年,不管成败都不会再灭杀人族,否则的话不存一世!”
李志知道自己无法破坏整个星球,但是不代表他破坏不了上面的生命!
以核聚变武器以及中子武器的威力,想要灭杀全部的人类肯定是没问题的,对于仙人也许能够躲开,但普通的人族怎么会躲开呢?
原本这计划也太过疯狂和冷血一些,其实李志也不想牵连整个人族的生命,其实他考虑的只不过是周边人的安全,就算他死了,也会封为天庭的神将。
这计划李志本来已经放弃了,但是没想到用这个计划居然还骗来了老子的承诺,倒也是不错!
这三个条件对于李志来说都是太好了,首先来说,让老子放弃了机会,那么诛仙阵和万仙阵当中,最强大的老子被阻碍住,通天教主应该能成事,而且还有个玉符能召唤老子护得自己安危,还有那个太清旗,也能保护自己妻子们的安全。
至于为什么突然把乌骨仙塞给了老子,其实李志因为先前和乌骨仙已经有了条约,乌骨仙受他驱使,那么日后也算通过乌骨仙搭上老子这条线,而且这样的关系更为紧密。
李志也知道,这一次和老子打赌,相比于上一次和准提却不一样,准提当日里是想把李志强行渡到西方,并且想要九字天书,想要说道。
老子却不一样,必须要有打动他的资本或者是威胁他的资本,动用了这个威胁,也是颇为不易,如果换一个人,恐怕老子早就动手了。
但是,他是人皇的身份,如果真的把他灭杀了,老子的人教也就不用存在了。
老子当然不知道李志的这些事情了,见到李志说早就把这些东西埋在地下了,而且随时可以引爆,暗自后怕,听着李志发誓之后才说道:“好厉害,好手段!道友的心智是我所见最高的人。”
见到老子这么称呼,李志也知道老子答应了,便说道:“道友过奖了,我也是为了生存,倒是日后我将竭尽全力保佑大商的命运,时运不济再说,先前得罪之处还望道友见谅。”
老子点点头:“我和道友论道的时候,道友就跟我说过治国之道,我也能看出道友乃是仁义的君王,见到道友竟然不愿意灭杀人族,也算是天下的福分了,我也宽慰不少。” ↑返回顶部↑
就见李志突然拿出一样东西,那是一个遥控器,上面有一个红色的按钮,然后说道:“这个就是控制方才那武器的东西,这东西已经被我埋在地下很多很多,足够消灭整个地上的人族,甚至不仅是人族,一些修为不强大的妖族都会消灭。
我既然和道友达成协议,便会找人将它合在一处,然后提前引爆。
这东西练制极为不易,引爆之后想要再次制造的话,可能需要很多时间,而且我用人皇之名起誓,有生之年,不管成败都不会再灭杀人族,否则的话不存一世!”
李志知道自己无法破坏整个星球,但是不代表他破坏不了上面的生命!
以核聚变武器以及中子武器的威力,想要灭杀全部的人类肯定是没问题的,对于仙人也许能够躲开,但普通的人族怎么会躲开呢?
原本这计划也太过疯狂和冷血一些,其实李志也不想牵连整个人族的生命,其实他考虑的只不过是周边人的安全,就算他死了,也会封为天庭的神将。
这计划李志本来已经放弃了,但是没想到用这个计划居然还骗来了老子的承诺,倒也是不错!
这三个条件对于李志来说都是太好了,首先来说,让老子放弃了机会,那么诛仙阵和万仙阵当中,最强大的老子被阻碍住,通天教主应该能成事,而且还有个玉符能召唤老子护得自己安危,还有那个太清旗,也能保护自己妻子们的安全。
至于为什么突然把乌骨仙塞给了老子,其实李志因为先前和乌骨仙已经有了条约,乌骨仙受他驱使,那么日后也算通过乌骨仙搭上老子这条线,而且这样的关系更为紧密。
李志也知道,这一次和老子打赌,相比于上一次和准提却不一样,准提当日里是想把李志强行渡到西方,并且想要九字天书,想要说道。
老子却不一样,必须要有打动他的资本或者是威胁他的资本,动用了这个威胁,也是颇为不易,如果换一个人,恐怕老子早就动手了。
但是,他是人皇的身份,如果真的把他灭杀了,老子的人教也就不用存在了。
老子当然不知道李志的这些事情了,见到李志说早就把这些东西埋在地下了,而且随时可以引爆,暗自后怕,听着李志发誓之后才说道:“好厉害,好手段!道友的心智是我所见最高的人。”
见到老子这么称呼,李志也知道老子答应了,便说道:“道友过奖了,我也是为了生存,倒是日后我将竭尽全力保佑大商的命运,时运不济再说,先前得罪之处还望道友见谅。”
老子点点头:“我和道友论道的时候,道友就跟我说过治国之道,我也能看出道友乃是仁义的君王,见到道友竟然不愿意灭杀人族,也算是天下的福分了,我也宽慰不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