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四十一章 忍(1 / 1)
心中也猜测到了是有圣人插手了,不然的话自己的印记怎么可能会被拿走呢?元始天尊先排除了大师兄和女娲,随后将闭关的通天教主也排除了,那么最后就只剩下了西方的两个无耻之人了。
他却不知道他第一个排除的就是真正的背后因素,知道西方教是趁着此事想要来抢占气运的,故而他才费尽心机把蔡文姬给抓了过来。
如今眼看着蔡文姬都要成功了,却被西方教来了这么一手,联想到西方教和阐教之间的恩恩怨怨,元始天尊心中更是恼怒。
目前他和西方看似联手一起抗衡截教,但是这也是因为大事为先,不能现在翻脸,但是还是要走一步看一步的,看看能不能在将来的对战当中坑一把西方教,偿还自己恨意了。
西方教的接引和准提道人知道此事之后,当即认为元始天尊绝对是在诬赖他们,怕他们西方占了好处,才突然发难,将乾达婆赶走。
两人商议了一番,也是觉得先忍一忍,等机会再报复,姬发的婚事闹成这个样子,也幸亏是飞廉出了主意,让姬发赶紧再找人,认姜子牙为父并也取名叫邑姜,不然的话就成天下的笑柄了,姬发无奈,只有听从了飞廉的意见,心中却是恼怒无比。
李志在知道了这个消息之后,便告诉了蔡文姬,蔡文姬高兴坏了,因为这下她就可以彻底摆脱了邑姜的身份,她在朝歌的这段时间,是她来到封神世界当中最开心的时间。
这些师母们都是美丽绝色,而且平易近人,非常好相处,先前蔡文姬还有点不好意思,随后和费雨荷等人也聊起天来,逐渐就变得大胆起来。
让蔡文姬高兴的是,在老师的基地当中,她还见到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学问,怪不得老师曾经说过,他所学的不算什么,起初她以为老师那是在骗她,当下也认定李志是真正的老师。
而且蔡文姬也是个好学之人,和费雨荷极为投机,二人相见恨晚,在棋艺方面,她和龙吉公主也是同好者,有时候甚至还能教一教龙吉公主。
在接下来的这段时光里,蔡文姬也渐渐的淡忘了初时来到这个世界的恐惧,随着姬发大婚之日的临近,西周和大商互相进攻的时间也接近了,李志的调度也基本完成了。
当下,也是铲除内部奸细的时候了,最近一段时间殷洪来皇宫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了,每次都会带来补品,李志也是来者不拒的都喝了下去。
反正这些有毒的鸡汤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只不过是李志最近喝的有点腻了,这一日上朝,李志提出要去汜水关,但是却遭到了群臣的反对。
比干说是临近战时,四方动乱,人皇若是亲自前去,到时候朝歌无人,他不好决断,而且建议人皇可以借此机会立下太子,以免无法兼顾。
但是眼下有两位皇子,到底要立谁为太子呢?姜文焕早就得了吩咐,当即提议立殷郊为长子,而费仲等人则认为应当立殷洪为太子。 ↑返回顶部↑
他却不知道他第一个排除的就是真正的背后因素,知道西方教是趁着此事想要来抢占气运的,故而他才费尽心机把蔡文姬给抓了过来。
如今眼看着蔡文姬都要成功了,却被西方教来了这么一手,联想到西方教和阐教之间的恩恩怨怨,元始天尊心中更是恼怒。
目前他和西方看似联手一起抗衡截教,但是这也是因为大事为先,不能现在翻脸,但是还是要走一步看一步的,看看能不能在将来的对战当中坑一把西方教,偿还自己恨意了。
西方教的接引和准提道人知道此事之后,当即认为元始天尊绝对是在诬赖他们,怕他们西方占了好处,才突然发难,将乾达婆赶走。
两人商议了一番,也是觉得先忍一忍,等机会再报复,姬发的婚事闹成这个样子,也幸亏是飞廉出了主意,让姬发赶紧再找人,认姜子牙为父并也取名叫邑姜,不然的话就成天下的笑柄了,姬发无奈,只有听从了飞廉的意见,心中却是恼怒无比。
李志在知道了这个消息之后,便告诉了蔡文姬,蔡文姬高兴坏了,因为这下她就可以彻底摆脱了邑姜的身份,她在朝歌的这段时间,是她来到封神世界当中最开心的时间。
这些师母们都是美丽绝色,而且平易近人,非常好相处,先前蔡文姬还有点不好意思,随后和费雨荷等人也聊起天来,逐渐就变得大胆起来。
让蔡文姬高兴的是,在老师的基地当中,她还见到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学问,怪不得老师曾经说过,他所学的不算什么,起初她以为老师那是在骗她,当下也认定李志是真正的老师。
而且蔡文姬也是个好学之人,和费雨荷极为投机,二人相见恨晚,在棋艺方面,她和龙吉公主也是同好者,有时候甚至还能教一教龙吉公主。
在接下来的这段时光里,蔡文姬也渐渐的淡忘了初时来到这个世界的恐惧,随着姬发大婚之日的临近,西周和大商互相进攻的时间也接近了,李志的调度也基本完成了。
当下,也是铲除内部奸细的时候了,最近一段时间殷洪来皇宫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了,每次都会带来补品,李志也是来者不拒的都喝了下去。
反正这些有毒的鸡汤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只不过是李志最近喝的有点腻了,这一日上朝,李志提出要去汜水关,但是却遭到了群臣的反对。
比干说是临近战时,四方动乱,人皇若是亲自前去,到时候朝歌无人,他不好决断,而且建议人皇可以借此机会立下太子,以免无法兼顾。
但是眼下有两位皇子,到底要立谁为太子呢?姜文焕早就得了吩咐,当即提议立殷郊为长子,而费仲等人则认为应当立殷洪为太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