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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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论坛待得久了,她现在也大概齐能看出一些评论的名堂来。
  比如单纯说“不好看”的,那大多数是真·纯读者;
  而口气发酸地评论“这样的文怎么能上架子会有这么多人看”的,那很有可能是同行的红眼病。
  这些理论是李云锦在论坛里扒出来的,没有十足的把握火眼金睛地空口鉴。论坛的依据是只有作者会那么关心一篇文多少收藏有没有在榜上不上架子,真正的纯读者只看内容好坏。
  可李云锦知道,随着网文的逐渐成熟,会有越来越多的读者看榜单挑文,也会有越来越多的同行精分成纯读者的语气踩拉。
  说到底,网络上的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较不得真,否则自己得先吐几口老血。
  企鹅上的消息来得及时,李云锦点开一看,不是编辑,而是那天无意中加的好友。
  痴儿多福厚:“恭喜上架子!!”
  李云锦简单回了个微笑的表情,对方发现她在线后就又发来了消息——
  “大大这篇文打算写多少字?”
  “30万吧。”
  李云锦说了个大概的字数,现代言情基本上都是这个字数,再多了没得写。
  随后痴儿多福厚又问了些关于下一篇文写什么的问题,倒是没有跟李云锦讨论这本书的细节。聊了十分钟左右李云锦就借故要码字结束了闲聊。
  洗完脸出来,她坐在电脑前发着呆,其实从写文起,她不是没想过要不要利用下“重生”的buff,她知道几年后的网文真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期,是各种脑洞肆意横飞的时候。
  几年后,快穿文、红包文、年代文红成了一个个的流派,在此时还是脑洞的想法不知不觉中就变成了大众梗,而这些还只是题材,如果认真说起几年后的大神的红文,李云锦不说每个章节字句都记得清楚,大概剧情和人设还是能回想起来的。
  真要借鉴后人的经验,李云锦在这时候就能凭借各种此时还新鲜的题材吸引众人眼球了。可她在写文时始终刻意避免写各种脑洞文以及借鉴后世红文甚至照搬照抄的一个原因就是她自己过不去自己心里的这道坎。
  抄袭在写文圈是一件可耻的事,即便她仰仗着重生不会被人发现,可做了就是做了,自己和自己没办法交代。若说只是抄梗,提前几年让快穿、红包、年代等体裁问世,李云锦倒不觉得自己真有那么大的能耐能写了就火。
  更何况无论哪种体裁的蹿红,都与当时当下的大众审美脱不了关系。
  李云锦轻叹了一口气,重生一次已经算是老天爷开恩了,再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不是她的风格,要赢也得是靠自己努力才行,否则靠着几篇特立独行的文就算真的红了火了,早晚都有江郎才尽的一天不是?
  她现在其实更想,在自己十八岁的时候一步步地努力积攒经验,不负时光。
  第二天一早,李云锦还没睡醒就接到了沈雁西打来的电话——
  “你收拾收拾,我大概一个小时过去,你办好退房手续。”
  李云锦揉了揉眼睛:“去哪儿?”
  “我家。”
  “沈雁西你没疯吧?”
  对方秒懂她的怒点,平静回复:“我自己的家。”
  “……”李云锦起身想了几秒,皱着眉轻声开口,“还是别吧……多不好……”
  语气里没有半分底气,至少沈雁西就听出了她的矫情。
  “想多了啊,我早上把客房给你收拾出来了。”
  李云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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