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1 / 4)
萧瑾被一群小辈指着鼻子骂,气血攻心,几乎吐血,他却强撑着身体和年君姚周旋。
年锦书知道胜局已定,她也不善于和人纠缠这些琐事,她一手扶着雁回往里走,“走,我扶你去疗伤。”
雁回略一犹豫,楚飞霜在场,也不需要他说什么,何况他灵力难支,随着年锦书一起去偏院疗伤,年锦书一路上都很沉默。
她扶着他踩着一路星光往院内走,此情此景,年锦书想起了幼年时雁回背着她回家的画面,年锦书有些心酸。
年君姚安排了宛平城众人留宿,雁回作为大姑爷,有一座单独的小院,离年锦书的院子不算远,就过了一座假山。
雁回一路上都显得格外虚弱,年锦书也不好问他什么。
说来也奇怪,几次见到他,他身上总是带了伤。
院内静悄悄的,并无闲杂人等,雁回吞了几粒丹药,又重新换了一身黑色长袍,坐在一旁调息疗伤,年锦书就坐在窗边,心不在焉地抚摸着还魂铃。
她想起了许多往事,都是她和雁回童年时的趣事。
第103章 锦书,别哭
说来也奇怪,她已多年不曾想起,上辈子每次想起雁回,总是叛逆少年期时,他们相互伤害的事情。
倒是她孤苦飘零的那些年,总是想起幼年时的他。
那些快乐的童年趣事。
上辈子二十岁后,她见到雁回的次数寥寥无几,几次听到雁回的名字,都是不夜都的消息,她知道雁夫人彻底疯癫,最后入了魔。
当年几大仙门围攻不夜都,大哥和凤凉筝驰援不及,不夜都尸横遍野,雁夫人战死,雁回失踪,那段时间,她在闭关。出关时听闻消息,失落了很长时间。
后来围攻不夜都的仙门宗主都先后离奇死亡,雁回重归复仇的消息传遍西洲大陆,九云山牵头,所有仙门联合起来追杀雁回,他孤身一人,被困不夜都旧址三夜。
……
年锦书临窗而坐,双手抱着膝,怔怔地看着月色。
上辈子她总觉得自己孤苦无依,颠沛流离,家破人亡,受尽了人世间苦难,可雁回何尝不是呢?至少大哥和薛岚一直陪着她,爹爹也陪伴了她二十余年。
雁回呢?
雁门主在他八岁那年身故,雁夫人从此疯魔,在他二十二岁那年堕入魔道而被绞杀,雁回也是孤家寡人,凄苦无助。
当年凤凰城夺嫡大战,四分五裂,九云山独大,凤凉筝退隐,宛平城和九云山挂着姻亲之名,不夜都是真正的……被孤立在仙门之外。
他比她又好到哪儿去?
这一切都因雁门主在冰墙内身故而起,导火线却是雁回坠落魔界,若雁回真是因她坠落魔界,那他悲凉孤苦的一生,皆因她而起。
他比她还要惨!
她是原罪,可她对他不好!
她对他不好!
年锦书心酸得厉害,她什么都不知道,无意中当了一把刀,可他为什么都不说?
为什么?
他凭什么,做了什么都不告诉她? ↑返回顶部↑
年锦书知道胜局已定,她也不善于和人纠缠这些琐事,她一手扶着雁回往里走,“走,我扶你去疗伤。”
雁回略一犹豫,楚飞霜在场,也不需要他说什么,何况他灵力难支,随着年锦书一起去偏院疗伤,年锦书一路上都很沉默。
她扶着他踩着一路星光往院内走,此情此景,年锦书想起了幼年时雁回背着她回家的画面,年锦书有些心酸。
年君姚安排了宛平城众人留宿,雁回作为大姑爷,有一座单独的小院,离年锦书的院子不算远,就过了一座假山。
雁回一路上都显得格外虚弱,年锦书也不好问他什么。
说来也奇怪,几次见到他,他身上总是带了伤。
院内静悄悄的,并无闲杂人等,雁回吞了几粒丹药,又重新换了一身黑色长袍,坐在一旁调息疗伤,年锦书就坐在窗边,心不在焉地抚摸着还魂铃。
她想起了许多往事,都是她和雁回童年时的趣事。
第103章 锦书,别哭
说来也奇怪,她已多年不曾想起,上辈子每次想起雁回,总是叛逆少年期时,他们相互伤害的事情。
倒是她孤苦飘零的那些年,总是想起幼年时的他。
那些快乐的童年趣事。
上辈子二十岁后,她见到雁回的次数寥寥无几,几次听到雁回的名字,都是不夜都的消息,她知道雁夫人彻底疯癫,最后入了魔。
当年几大仙门围攻不夜都,大哥和凤凉筝驰援不及,不夜都尸横遍野,雁夫人战死,雁回失踪,那段时间,她在闭关。出关时听闻消息,失落了很长时间。
后来围攻不夜都的仙门宗主都先后离奇死亡,雁回重归复仇的消息传遍西洲大陆,九云山牵头,所有仙门联合起来追杀雁回,他孤身一人,被困不夜都旧址三夜。
……
年锦书临窗而坐,双手抱着膝,怔怔地看着月色。
上辈子她总觉得自己孤苦无依,颠沛流离,家破人亡,受尽了人世间苦难,可雁回何尝不是呢?至少大哥和薛岚一直陪着她,爹爹也陪伴了她二十余年。
雁回呢?
雁门主在他八岁那年身故,雁夫人从此疯魔,在他二十二岁那年堕入魔道而被绞杀,雁回也是孤家寡人,凄苦无助。
当年凤凰城夺嫡大战,四分五裂,九云山独大,凤凉筝退隐,宛平城和九云山挂着姻亲之名,不夜都是真正的……被孤立在仙门之外。
他比她又好到哪儿去?
这一切都因雁门主在冰墙内身故而起,导火线却是雁回坠落魔界,若雁回真是因她坠落魔界,那他悲凉孤苦的一生,皆因她而起。
他比她还要惨!
她是原罪,可她对他不好!
她对他不好!
年锦书心酸得厉害,她什么都不知道,无意中当了一把刀,可他为什么都不说?
为什么?
他凭什么,做了什么都不告诉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