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3 / 4)
“南归呢?”年锦书问,“上一次他随去西洲大陆,回来了吗?我昨夜还见到他了。”
“主人早就回来了。”包子说,“我主人瞎了眼,喜欢上你,经过我们一番劝告,终于知道仙魔不两立,他已斩断情丝,不会再做出类似愚蠢的事情,你就不要招惹我的主人。”
年锦书,“……”
夜浓在一旁大笑,“你家公子呢,喊出来待客,我来这么多次,他也不招待我,这就不够意思了。”
“公子昨夜在花楼混了大半宿,正在休息,男人么,血气方刚,总是精力过剩的。”包子面无表情,然后不知道想到什么,笑得脸上的肉一颤一颤的。
年锦书看得眼疼,“你该减肥了。”
“你一个西洲大陆的小娃子,竟然对我人身攻击?”包子瞪她,眼睛再圆,也被肉夹得几乎看不清楚了。
年锦书掩嘴笑,夜浓说,“别听她的,能吃是福,大胆吃。”
“魔界公主的离魂症好了?”年锦书这一次过来,就是打听这件事,她不相信夜浓。
夜浓满嘴鬼话,也不知道哪句真,哪句假的。
“魔王宫是这么传的。”包子说,“今天早上幻月山庄的小公子还陪公主在弑仙楼吃了一顿早膳,看着美艳四射,容光焕发,还调戏了三名少年郎。”
年锦书,“……”
第265章 我们一起看热闹
夜浓啧了一声,“锦书妹妹竟还不信我,特意找相熟的人确认,我在你心里就这么不可靠吗?”
“是呢,姐姐。”
“哎,嘴甜的时候喊姐姐,心里却骂死鬼,我算是看透你了。”
包子面无表情地下逐客令,“两位可以走了。”
“永夜……你听过他的名字吗?”年锦书语气平淡地问。
包子想了想,“不曾!”
夜浓在,年锦书也不便问雁回的消息,出了桃林酒馆,夜浓轻笑问,“你来桃林酒馆找包子,是想打听雁回和凤少主的下落?”
年锦书被看穿,却也没掩饰。
她扮演一个清纯无辜的少女,还带着一丝丝愤怒。
夜浓说,“桃林酒馆是金钱至上,谁给的钱高,谁就拿到情报,你付不起价格,因为我们已付了一大笔钱,要求他们找雁回和凤凉筝。”
年锦书,“……”
南归这厮,为了钱,竟然什么事都做?
“那位对你一见钟情见色起意的南归公子,听闻最近和一名花楼的姑娘打得火热,已经把你忘在脑后,这人是典型的风流男子,幽州城都知道,为了那花楼女子,一掷千金,眨眨眼扔出去的宝物都比天星魔芋值钱。”
年锦书,“这就不必详细告诉我了。”
“姐姐就是告诉你,男人的话,听听就好,不要当真。”夜浓意味深长地说,“男人都是坏胚子,该杀。”
“那你怎么不杀你主人,他也是男人?”
“你在说废话,我要能杀,会听命于人?”夜浓翻了白眼,她这一双眼珠子实在特殊,能在眼眶里滚动。 ↑返回顶部↑
“主人早就回来了。”包子说,“我主人瞎了眼,喜欢上你,经过我们一番劝告,终于知道仙魔不两立,他已斩断情丝,不会再做出类似愚蠢的事情,你就不要招惹我的主人。”
年锦书,“……”
夜浓在一旁大笑,“你家公子呢,喊出来待客,我来这么多次,他也不招待我,这就不够意思了。”
“公子昨夜在花楼混了大半宿,正在休息,男人么,血气方刚,总是精力过剩的。”包子面无表情,然后不知道想到什么,笑得脸上的肉一颤一颤的。
年锦书看得眼疼,“你该减肥了。”
“你一个西洲大陆的小娃子,竟然对我人身攻击?”包子瞪她,眼睛再圆,也被肉夹得几乎看不清楚了。
年锦书掩嘴笑,夜浓说,“别听她的,能吃是福,大胆吃。”
“魔界公主的离魂症好了?”年锦书这一次过来,就是打听这件事,她不相信夜浓。
夜浓满嘴鬼话,也不知道哪句真,哪句假的。
“魔王宫是这么传的。”包子说,“今天早上幻月山庄的小公子还陪公主在弑仙楼吃了一顿早膳,看着美艳四射,容光焕发,还调戏了三名少年郎。”
年锦书,“……”
第265章 我们一起看热闹
夜浓啧了一声,“锦书妹妹竟还不信我,特意找相熟的人确认,我在你心里就这么不可靠吗?”
“是呢,姐姐。”
“哎,嘴甜的时候喊姐姐,心里却骂死鬼,我算是看透你了。”
包子面无表情地下逐客令,“两位可以走了。”
“永夜……你听过他的名字吗?”年锦书语气平淡地问。
包子想了想,“不曾!”
夜浓在,年锦书也不便问雁回的消息,出了桃林酒馆,夜浓轻笑问,“你来桃林酒馆找包子,是想打听雁回和凤少主的下落?”
年锦书被看穿,却也没掩饰。
她扮演一个清纯无辜的少女,还带着一丝丝愤怒。
夜浓说,“桃林酒馆是金钱至上,谁给的钱高,谁就拿到情报,你付不起价格,因为我们已付了一大笔钱,要求他们找雁回和凤凉筝。”
年锦书,“……”
南归这厮,为了钱,竟然什么事都做?
“那位对你一见钟情见色起意的南归公子,听闻最近和一名花楼的姑娘打得火热,已经把你忘在脑后,这人是典型的风流男子,幽州城都知道,为了那花楼女子,一掷千金,眨眨眼扔出去的宝物都比天星魔芋值钱。”
年锦书,“这就不必详细告诉我了。”
“姐姐就是告诉你,男人的话,听听就好,不要当真。”夜浓意味深长地说,“男人都是坏胚子,该杀。”
“那你怎么不杀你主人,他也是男人?”
“你在说废话,我要能杀,会听命于人?”夜浓翻了白眼,她这一双眼珠子实在特殊,能在眼眶里滚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