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脂粉气(二更求首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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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二不解,却还是伸出手来,他的手上带着黑丝手套,夜光下闪着点点银光。
  自从第一次见到石二,玲珑就发现他戴着手套。这手套应是极其贵重的黑蚕丝所制,价值不低于那只口袋。也不知这家伙都是从哪里找来的这些宝贝,就是真金白银也买不来的好东西。
  前世担心留下指纹,偷儿们也会戴上手套,石二当然不是因为这个,如果玲珑没有猜错,他应是为了保护双手。
  玲珑笑咪咪从荷包里倒了几颗东西在石二的手掌上,借着石灯里的微光,石二仔细看去,却原来只是几颗桂圆干。
  抬眼、皱眉,他正想发问,玲珑已经点头哈腰,凑了过来:“师父您尝尝,这个可甜呢,我小时候最爱吃了。”
  水淋淋的眸子看过来,有些期盼,石二又看看掌心里暗红的桂圆干,倒也不像是加了巴豆粉的......
  他拈起一枚放到嘴里,的确很甜,倒也还行。只是小球分明是个男孩子,随身带个荷包不说,居然还在荷包里装着零嘴儿,倒像个姑娘家。
  “好吃吧?”玲珑歪着小脑袋看着他,她穿着夜行衣,满头青丝全都藏进帽巾子里,更显得一张小脸欺霜胜雪,唇红齿白。
  石二心道,小球长得也像个女娃娃,这孩子自幼爹不疼哥不爱,长在娘亲身边,染上脂粉气了,想要让“他”日后像自己这般出色,须要把这些全都改过来才行。
  他原是想斥责几句,可话到嘴边又咽下了,改口道:“好吃。说吧,你有何企图?”
  师父,你也太善解人意了吧......
  玲珑卑躬屈膝,索性把整只荷包都塞给石二:“这些都是徒儿孝敬师父的,师父若是喜欢,我那里还有呢。”
  石二捏着那只荷包,却没有说话,双眸如同沾水的星子,一言不发看着玲珑。
  玲珑被他看得有些发毛,和她年龄不太相符地干笑两声,道:“徒儿看师父每次都能在宵禁之后在京城里策马扬鞭,如入无人之境,去安次镇时,还有个偷来的小牌子可以吓住那些守城卒,所以徒儿想请师父帮帮忙,我想在晚上出城,到西岭看望我娘......”
  玲珑说的都是真心话,毫无水分,说到最后,声音里已经带了哭腔。
  她回到京城有些日子了,虽说堂兄堂姐和孙三娘子都给她报过平安,可她还是不放心娘亲。
  冯氏身边有个代婆子,这让她怎么能不当回事。
  偏又不能把代婆子搞掉,代婆子虽然被宋氏拿捏住了,可为人也算老实,真若是换个更厉害的茬子,怕是还不如这样。
  石二怔了怔,小家伙溜须拍马,原来是为了他娘。
  “那咱们这就走吧,西岭倒也不算远,天亮前赶回来。”
  想不到石二偶尔也很好说话,玲珑喜出望外,转身就往外跑,边跑边喊:“徒儿谢过师父。”
  石二慢吞吞站起身来,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你说你跑那么快做甚,我不带着你,你也走不了。
  他这才发现手里还捏着那只小鸡啄米的荷包,忍不住翻来覆去看了看。见上面的刺绣精致绝伦,童稚有趣,上面的两只小鸡像是有灵气一样。
  他随手把荷包塞进怀里,想着回头还给小球,他一个当师父的,总不能抢小徒弟的零嘴儿吃吧。
  那夜倒也顺利,师徒二人轻而易举便出了城门,和在安次镇时一样,在他们身后,整支小旗的人全都跪倒在地。
  “师父,您偷的究竟是谁的腰牌,为何他们会这般恭敬?”玲珑艳羡不已。
  石二却说得轻描淡写:“就是上次在司礼监掌印太监马公公宅子里顺手拿的。”
  原来如此,玲珑还记得那件事。那时她和石二初识,石二为了在她面前显摆艺高胆大,愣是把马公公家里的砂锅给端了出来,里面是刚刚煲好的竹荪鸡汤。
  “师父,您真本事,功夫好眼光也准,徒儿佩服得五体投地。下次再有这样的好东西,您也顺手给我拿一枚吧,免得哪天我被巡夜的守城的抓住,也丢了您的脸面。“
  玲珑早把石二的脾气摸清楚,这人倒也并不难于相处,偶尔还会很大方。若说这人有什么毛病,除了他自鸣清高看不起金家(其实玲珑自己也挺反感金家的,可是别人看不起,她又觉得挺不是滋味。),那就是喜欢别人溜须拍马夸他有本事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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