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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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周兄弟想多了。咱们这个计划虽然大胆,但却是不会失败的。只要你把大姑娘往玉米地一拉, 我们兄弟在旁边为你望风, 包你手到擒来……老话咋说的, 生米煮成熟饭了, 还怕他们家不肯吗?”
  “就是, 兄弟你好歹是城里来的知青,文化人!还怕他们家不认你这个女婿?这运气好的,说不定大姑娘肚子里都要怀上你的小娃娃了。明年这个时候, 咱们兄弟可要跟你讨红鸡蛋了!”
  三人喝酒上头,越说越高兴, 粗言秽语不断。
  高义在屋外恨得后槽牙都快咬断了!
  他早就知道周爱民是个不安分的,可没想到他居然敢这么明目张胆地干这种事!
  乔秀兰心思单纯,说不定还真被他得手了!
  高义快步走到屋门前,正想推门进去呵斥他们……可当他的手碰到木门的时候, 他忽然停住了。
  周爱民和那两个邻村的男青年, 都不是好对付的。如果他们知道自己撞破了他们的奸计,怕是第一个对付的就是他了!
  他从遥远的北京来, 在这里无亲无故, 怎么也斗不过两个本地人啊!
  高义恨恨地呸了一声, 悄摸儿地又离开了。
  ***
  乔秀兰想去黑市,他二哥乔建国说什么都不同意。那她只好自己想办法。
  她的脚伤本就不重,只是当时砸坏了指甲, 看着十分可怖。休养了两天,加上她日日喝善水,并用善水冲洗伤口,只要不快走或是跑步,脚趾已经不会疼了。
  第二天凌晨天黑漆漆的,乔秀兰还没起床,乔建国就已经走了。
  灶房里少了两个腌酸梅的陶罐和几个放善水的热水瓶。
  ……也不知道二哥一个人是怎么拿得下那么多东西的。
  乔秀兰也不急,到了上午,家人都去上工了,她就和李翠娥说想去城里逛逛。
  李翠娥看着她的脚,面露担忧:“你脚能走不?”
  乔秀兰拆了纱布给她看。李翠娥看她大脚趾的指甲上虽然还有乌青,但已经恢复得很好,不发肿也不流脓,也就放下心来,说:“这几天也闷坏你了,去县城里逛逛也好。要钱不?妈给你拿点。”
  乔秀兰连忙摇手:“不用不用,我身上有钱。而且我就是去逛逛,不花钱的。”她二哥之前帮他卖桂花糕的钱,还在她这里呢。之前借了他几十块,她有心要先还一部分的,但他二哥却说就这么一点小钱,不用放在心上,让她留着自己花就行。
  李翠娥想着儿子们都在私下贴补闺女,闺女私房钱也不少,也就没再多说。
  后来趁李翠娥照顾小石头,乔秀兰换下了身上簇新的浅色衬衫,穿上了母亲的布单衣。两条麻花辫也被她拆了,就简单地扎了个马尾在脑后。最后她还翻出了李翠娥洗得发白的旧头巾,包在了头上。
  这么一副打扮,真的是再普通不过的村妇模样了。
  乔秀兰就这么出了家门。平时她出门碰上人,总会吸引许多男青年的视线。今天这模样,倒是没人再瞧她了。
  到了县城以后,乔秀兰也不急,先去肉铺逛了逛。
  这个时候已经不早,早市已经结束。肉铺里的好肉都被挑走了,只剩下一些不好的部位,但还是排着长长的队伍。
  果然,当轮到乔秀兰前面几个人的时候,别说肉,猪下水都卖光了。
  人群中发出一声声失望的叹息。
  乔秀兰睁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仔细观察。果然,排在她前面的那个中年妇衣着光鲜,好像并不是很失望的样子。见没了肉,她转身就走,丝毫不带留恋的。
  这一看,就是有其他门路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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