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章第一恶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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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道白影在苍茫的密林中若狂风般呼呼而行,他所过之处草飞枝落,鸟兽皆惊。
  “主人,既然选择了放弃,就要接受,何必这么折腾自己呢。”赤水魔牛探出脑袋看着有些发狂的周风劝慰道。
  “啊……”
  周风跃出丛林,腾空一声高喝,把自己内心的悲伤与压抑尽数释放。
  “砰!”
  悬在半空的周风就像折了翅膀的大鸟一头栽进丛林中,将参天大树的粗枝嫩叶撞折一片,狠狠地砸进泥土中,他挣扎着从土坑里爬出来,失魂落魄地坐在地上呆呆发愣。
  周风的失落与发狂令衣兜里的小火火也感到了不安,它窜出来飘浮在空中衰衰地看着自己的主人,不知所措。
  “唉!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儿却放不下儿女私情,何谈拯救苍生,我看这老龙定是看走眼了。”赤水魔牛从周风的衣兜中跃到地面变回了本体,凶恶地瞪视着地上的周风,恨不得上去对他一顿暴揍。
  “老黑,我要学你做一个十足的坏蛋,让他们都害怕我,记恨我,让所有人都不得安宁。”周风土头土脸地傻笑道。
  谁呀?谁是十足的坏蛋!要不是念在你是我的主人,我真想一巴掌糊死你,赤水魔牛听到周风的话气得七孔冒烟。
  “哼哼!要学我做个恶魔,你有那个胆量吗?你能做到杀人如麻吗?你能做到善恶不分吗?你能没有七情六欲吗?”赤水魔牛冲着周风怒声地接连问道。
  周风抬手擦了一下脸上的泥土,傻不愣登地问道:“做坏人也有这么多讲究?”
  “主人,我知道你受到了打击,可也不能就这样颓废了呀,这两天你好好休息一下,为自己今后的路做个打算。”赤水魔牛用平静的语气耐心劝解道。
  “嗯,走吧,我们去人族,我要去做个侠士,做一个无恶不作的大侠。我曾经做过猫,那就叫侠猫吧。”周风用手拍着自己的脑袋,感觉这个名字很时尚,不禁又是一阵傻笑。
  万源山的边缘,地势缓和,林木稀落。在不远处的泥土中矗立着一块两人高的石头,上面刻着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人族界碑。
  久离之后,周风再次回到这个伤心之地,心有感慨。他晃晃悠悠地绕着石碑转了几圈,最后停下脚步,用手指在上面刻画起来。手速如飞,石屑纷纷,几个歪歪斜斜的小字醒人眼目——侠猫到此一游。后面还有一行标注:保护环境,爱护文物,莫要学我。
  周风注目着自己的大作嘿嘿一笑,似乎他的脑袋有了痴呆,像个二楞傻子一般。
  一条小道蜿蜒崎岖地攀过山丘,穿过树林,通向远方的城镇。
  远处急匆匆行来一队经商的队伍,马不停蹄,人人神情紧张。这支商队贩运的是上好的果酒,是供应大家贵族而用,价格昂贵,堪比金银珠宝。运送货物的总共有二十匹马,四十名壮汉。这些壮汉都穿着一身青色的劲装,背上插着青铜大刀,脚下如风,东张西望。
  半年前,人族内部发生战乱,修者战败退守玉岭峰,巫者和四大贵族掌控了人族大半疆土,但他们疏于管理,争战不休,使得民不聊生,匪冦横行。
  常年游走在各地的商队在这战乱纷争中经常遇到山匪路霸,轻者丢损货物,重者性命不保,但是为了生存利益又不得不挺而走险。
  树林中的小道旁,一名污头垢面的白衣男子倚靠着树干无精打采,懒意洋洋。突然,他的鼻孔开始不停地嗅动,浓浓的酒香令他心旷神怡,馋涎滴流。他便直起身子,伸着脖子向着酒香的方向斜睨远视,只见一队人马向着这边匆匆而来。每匹马的背上都驮着两个大竹筐,竹筐里装满了一坛坛的酒,酒香飘溢,悠悠传四方。
  白衣男子用两只手在自己身上摸了个遍,发现身无分文,喃喃自语道:“老子要做恶人,恶人喝酒还用给钱吗?哼!抢上一坛先尝尝。”
  白衣男子慢腾腾地站起身,一屁股坐在小道的正中央,顺手拽了两片草叶含在嘴里咀嚼着。
  待那运酒的商队快要靠近时,白衣男子站起身大声喊道:“嗨……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这句经典的劫路语被很多人使用,白衣男子也套用经典来显摆自己是个有文化的劫匪。说来说去,大家肯定知道这二货劫匪是谁了,没错,正是失恋受到挫折的周风。
  周风的这一嗓子很是响亮,把正在前行的商队惊得不轻。四十名壮汉如临大敌,纷纷驻足,抽出背后的青铜大刀,向着周风瞧去。
  在商队距离周风不远时,就已经有人注意到他了,但看他孤身一人,又是灰头土面,认为是个逃离战乱的难民,并未在意。
  有一名五十多岁的中年人急忙赶到周风的近前,面带谄笑的说道:“这位小哥,不知挡住我等去路有何贵干?”
  周风哑然,合着我的经典抢劫语白说啦,他竟然没听懂,干脆来点儿直白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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