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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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貌精致的少年郎站在主席台上。
  他全程脱稿,配合好听的声音,英文的咬字标准而优雅。
  江皓月的讲话犹如他的作文,克制、规范,他不像其他演讲者那样,饱含深情、热血昂扬,他始终是他自己,冷静又客观。
  可那完全不影响,他演讲的精彩。
  面对台下望着自己的几千双眼睛,他的表情不见丝毫慌乱,将自己想要表述的内容娓娓道来。
  陆苗听得懂的只有几个英语单字,却又因为不愿意错过他说的每一个词,尽力地竖起耳朵。
  听不懂的人,何止是她。
  她抬眼望向四周,大家脸上皆是一副似懂非懂的神色。
  再望向台中心的江皓月,他嘴角噙着一抹笑,站在离她很远很远的地方。
  复杂的英语字符从左耳朵进去,右耳朵出来,陆苗眨巴着眼,似乎看见眼前是一片漆黑的旷野。
  她是一株小草,跟着其他的草一起,随着风来舞动。在她触手不可及之处,有一轮遥远的月亮,兀自散发着清辉,悬挂在天空之上。
  这是陆苗第一次,切实地感受到她和江皓月的差距。
  他俩一起长大,住同样的房子、吃一样的饭;上同样的学校,花同样多的时间学习;她被父母时刻拿来跟他作比较,难免会不服气,觉得自己未必比他差到哪里。
  但是,在听完那个清晨的“国旗下讲话”,陆苗猛地意识到——她将庸碌地淹没在芸芸众生之中,而江皓月不同于她和他们。
  她忽然明白了,自己父母所懊恼的东西是什么。
  继续成长下去,她和江皓月,注定走向不同的人生轨迹。
  当晚,陆苗向江皓月坦露了自己的焦虑。
  “我不知道我擅长什么。”
  她目光呆滞地注视着自己空空的手:“想了一天也没想出来……”
  在江皓月看来,她的烦恼根本是没必要的。
  “你擅长吃东西,”他开她玩笑:“尤其擅长关灯后的偷吃。”
  陆苗没接他话,托着腮喃喃自语:“唉,像你就好啦,你什么都能做得那么好。”
  瞧她那没精打采的样子,像是真的很介意,江皓月沉吟之后,对她道:“总会找到的,那个你擅长的东西。”
  因此,陆苗一头热地踏上了那条寻找的道路。
  可惜,施澈说的她体内“篮球魂”,根本就是胡诌的。
  加入篮球社的两周后,施澈让陆苗跟着其他女社员去参加女子篮球比赛,她们代表学校出战。
  参与比赛的除了他们校,还有其他三所学校。
  比赛性质是温和的友谊赛,除了规则灵活外,奖项甚至大方地设置了冠军亚军季军。按照概率,参加就有很大概率能拿个奖杯回来了。
  最后,她们队是第四名。
  陆苗发挥得太差了。球传到她手上,基本等于入了敌方的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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