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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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陆苗说的没错,不然还要怎么样呢?
  一段感情的开头,向自己感兴趣的对象示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足够有诚意。
  又过了一阵儿,陆苗和她男友约施澈出来吃饭。
  施澈先前看过他照片,不过见到真人的感觉还是不一样。
  金丝边眼镜,蓝条纹衬衫,青年嘴角含笑,五官端正。
  倒是跟他先前想象的忧郁气质不同,李子羡颇为开朗,甚至称得上健谈。
  刚来一会儿,板凳还没坐热,他已经开始着手帮陆苗消毒碗筷,点的菜也处处考虑到她的口味。
  他管陆苗叫:喵喵。
  “我家喵喵爱吃辣,这个毛血旺一定要点。不过光吃辣会上火,给你加个娃娃菜好吗?”
  施澈在旁边听得直起鸡皮疙瘩。
  所幸陆苗管李子羡还叫“李子羡”,不然他这顿饭可能一口都咽不下去。
  原以为江皓月已是自己最讨厌的类型,施澈没想到比起江皓月,这个李子羡更不对盘。
  归根结底,让他最不舒服的东西,不来自于李子羡本身,源于陆苗对李子羡的态度——面对他亲昵的称呼,她没有任何的勉强与抵触,她的笑容是真实的。
  施澈从前喜欢过陆苗,后来他放弃了。
  这事也没什么遗憾的,他欣赏陆苗,跟她做好朋友一样很快乐,不一定非要追到她……他的放弃,是知难而退。
  就好比药难喝,他有选择时,不会喝;像打架,对手人多又很强,他上去打,八成会被打残,那他不会去打。
  只是,他清楚知道陆苗曾经多喜欢江皓月。
  而关于江皓月,高中时江皓月怀疑陆苗早恋,来找他,自己当时开着玩笑对他说“陆苗的幸福就交给我了”。
  江皓月的眼神,施澈至今记忆犹新。
  陆苗确实地,要放下江皓月,开始一段恋情。
  这对于她,应该算是一件好事……但施澈不确定。
  ☆、69.再见
  从失去一条腿开始, 江皓月的人生似乎就与“勇敢”这个词再无关系。
  他小心翼翼不使自己看上去狼狈, 装出一张不在乎的脸,每一步走得慎之又慎。为了夺回陆苗的钱打得那场必输的架,让他在医院躺了数月。
  做傻事的那天晚上,江皓月最开心。
  他满脸是血, 狼狈地倒在地上, 看着天上月亮。
  他想起很多年前的垃圾角,他被霸凌,无法站立,满心绝望时陆苗来了。
  她要拖着他走出那里,但她没有力气, 他对她说“松开我吧”, 陆苗回答“不要”。
  时至今日, 陆苗仍旧没有松开他。
  她来了x市, 她给了残疾的乞讨者自己打工的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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