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荷(九)(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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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朝一点也不困,但为了不被裴颐深发现端倪,乖乖巧巧地点头。
  客卧里有一间独立卫生间,一直没人没用过,裴颐深确认过花洒没坏后,给他找出几件衣服,道:“内裤没穿过,衬衫穿过一次,先凑合一下,下午带你出去买。”
  程朝虚伪地说:“会不会太麻烦了。”
  裴颐深笑道:“等你回家后,再还钱也不迟。”
  程朝再低情商缺心眼,也觉得男主对自己太好了。不过,他在地府逛某个绿油油的网站时,除了现代灵异小说,还看过许多其他的小说,里面有不少比裴颐深还要心善人蠢的傻白甜。
  裴颐深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圣母了,不占便宜白不占。
  程朝花了二十多分钟就洗完了澡,半鬼的身体冰凉,但他喜欢一切有温度的东西,比如说热水,所以即使身上并不脏,他洗澡还是认认真真的。
  裴颐深个子将近一米九,比程朝高很多,他拿衣服时还没注意,衬衫是偏大的宽松款。
  程朝把每一个扣子扣得整整齐齐,衬衫下摆长至臀部以下。
  裤子更是穿不上了,他浑身的肉都长臀部上了,而腰却纤细窄瘦,跟裴颐深从小训练出来的身材相差个十万八千里。于是他索性放弃穿裤子,反正衬衫够长,他一个男人,不怕什么走光。
  他原来穿的衣服里藏了一盒解梦丹,若是被男主捡走便宜了他可不好,程朝将它藏在洗手间的角落,准备男主一走就吃掉。
  程朝满身潮湿水汽,走出洗手间,发现裴颐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了。
  电视机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开了,上面有几头神似吹风机的粉红色小猪,蹦蹦跳跳地说着程朝听不懂的语言。
  程朝看了几眼,就因为语言不通主动告辞,将注意力放在裴颐深身上。
  他脚尖蹭着布料,跪到沙发上,单手撑着靠枕,发现男主脸上的黑眼圈跟自己一样浓,不知道熬了多少次夜。
  恐怕和自己一样,经常通宵打游戏看小说。
  他偏了偏头,忽然产生一个错觉——
  裴颐深长得有点像顾锦时。
  但仔细一看,两人的长相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
  顾锦时性格矜贵傲慢,五官也生得艳丽富有侵略性,面容白净如明玉,琼鼻黛眉,不怒自威,哪怕特意温和下来脸色,也不见得温柔多少。
  而裴颐深五官立体深邃,比顾锦时温柔的多,给人的感觉和薄荷糖一样,温柔下尽是不动声色的冷淡。别人看他时,先会注意他的气质,鲜少会注意他的五官,很难形容,硬要找个形容词的话,是不含半分女气的英俊。
  唯一的共同点是,两人的睫毛。
  跟程朝这种又密又长的不一样,比较稀疏,根根分明,像是因为没粮吃而熬夜写小黄文的万人迷受控写手的发量。
  程朝忍不住凑近,想数清楚他睫毛的数量,膝盖压着衬衫的底部,软绵绵地陷在沙发里。
  就在这时,他的手腕被握住,裴颐深睁开了眼。
  裴颐深眼底划过金色符文,但仿佛是错觉般一瞬即逝。
  他静静地凝视程朝,微微用力,将程朝拉得更近——
  程朝听到裴颐深刻意压低的声音,“你身上有水,会感冒,我帮你擦干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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