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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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书店的面积不大,一个门面,粗略看来只有二十平,能摆得下三个大书架就算是顶天的事情了。
  所以,林辰叁背靠着门口一侧的墙壁,是可以将店内临简雾和尔嘉肆的谈话完完全全听在耳中的。也许,这样的考虑也是临简雾之前踩点过的。
  当然,林辰叁耳边也不尽是临简雾和尔嘉肆谈话的声音,还有马甜甜关于两人谈话的评点声,几乎是在那两人每人说一句,就会在林辰叁耳边咬一次耳朵。
  “你那室友挺有自己想法的,这种特立独行的感觉,应该很讨女孩子喜欢的吧?跟这样的人吵架都会觉得自己没品呢。”
  ……
  “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提到你的名字,林辰叁,看不出来你在对方眼里还蛮受重视的。”
  ……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小学课本上有这篇课文吗?我完全记不得这回事呢,但我那时候学习还挺用心的啊。”
  ……
  “哦,她们原来是前任的关系啊,林辰叁,你还有机会。”
  ……
  “完了,我觉得你这室友就算告白成功,也成功恋爱了,后面还得考虑能谈多久的事情,搞不好上一秒答应了,下一秒就感觉不对要说分手了。跟太过于理智随性的人谈恋爱这也太要命了。”
  ……
  “那个戴贝雷帽的有资格说别人人渣吗?还没确定喜欢就要交往,这也太不负责任了,在我看来她才是人渣呢。”
  ……
  都说三观跟着五官走,但这中间还掺杂着个人偏好加分项的问题,只是短暂旁听了会,马甜甜对于谈话两人的偏向性已经很明显了,这也或许是因为她默认是站在林辰叁这边的立场,因为林辰叁会喜欢的是临简雾嘛。她还是挺不希望林辰叁错过这份恋情的。哪怕有失败的可能,但如果不尝试的话肯定是会失败的。万一就成为了那个独一无二呢。
  越是品德高洁,就越是要使其双手沾上无辜者的鲜血。
  越是气质脱俗,就越是要使其被打落凡尘,变得世俗平庸。
  越是傲慢,就越是要使其低贱。
  ……
  其人在意什么,就去打击什么。
  同理,越是口口声声不把爱情当回事的人,马甜甜最喜欢看那个人最后为了得不到的爱情要死要活呢。
  这是最近马甜甜看小说和漫画的偏好,一想想临简雾那张与世无争,凡事好好的脸露出撕心裂肺的表情,这不是挺带感的嘛。唔,反差萌?好像这不是反差萌的本意。这个畅想的过程中,她没发觉林辰叁始终是一发不言的。
  而很快,尔嘉肆接下来的一句话就打破了马甜甜的畅想。
  【你也是以这样的心情在和林辰叁谈恋爱的么?】
  无情的事实到来之时也没有打一个招呼,这可谓是越是梦想,就越是要使其破碎了。
  马甜甜听到明显是从戴着贝雷帽的那个女生嘴里的这句话,如遭开幕雷击,她有点难以相信,都不用转身,罪魁祸首就在身边,她掐着林辰叁的脖子,就像给婴幼儿摇奶瓶那样,就差加点水进去,把对方的脑浆给充分摇匀了:“林辰叁,不是你说的不会主动告白的吗?这是什么意思?亏我那么相信你,狗日的,你背叛了无产阶级。”
  得,不用告白,其实是因为早就在一起了,只有她马甜甜就像是个小丑,如此可怜地被万恶的林辰叁玩弄于股掌之中。这么一想后,马甜甜掐着林辰叁脖子的力道都没半点放松。她现在可是一点仁慈之心都没有。久违的单身狗的愤怒,足够把眼前这个家伙千刀万剐上千百遍了。
  不过,紧接着的尔嘉肆的话还是让马甜甜的理智有些回笼。
  【把恋爱对象当做是了解自己的工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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