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9)(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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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众的像就是不能烂大街啊,譬如秦双眼睛转了转,忽得一亮,指着他右眼眼角下那颗说:譬如你这种泪痣,就特别有特征性。
  史弃站住,这种怎么了?
  像这种的话,十有八/九是替身。
  史弃:胡扯!
  怎么就胡扯了,这跟睹物思人一个道理。
  不听你胡说八道。史弃把奶茶全塞回给她,自己拿。
  秦双低头看自己手里两大袋奶茶,再抬头看跑进公司大楼的史弃:???
  还说不是死直男!
  红日酒吧。
  孙昶下楼的时候,看到有个穿着异族装束的漂亮舞娘缠着史弃跳舞,那露出的细腰扭得像是水蛇似的灵动,身上佩环铃铛也叮叮当当的响。
  但史弃坐在吧台前高脚凳上,手里虚拿着杯喝了一半的啤酒,像有心事的走着神,眼睛都不带乱瞟一下。
  他走过去,一把扯开舞娘。
  你今晚就算是把腰扭折了,他这个基佬也不会看你一眼。
  舞娘靠了一声,说神经病啊不早说,转身走了。
  孙昶拿过史弃手里的酒杯,自己咕咚咕咚几口喝完,放下,对上史弃看过来的视线,他转着手中的空酒杯,嗤笑,封正泽今天可不在我这啊。
  我找你的。
  哟,今天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啊?孙昶早知道他来干嘛的,还要故意装作很吃惊的样子,随即露出个十分讨打的贱贱表情,你史弃有朝一日竟然也会来找我?等等,那什么,有句俗话怎么说来着,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你上次踩我那一脚,咱们这账没算呢吧。
  史弃:孙昶你心眼儿长肚脐上吗?那么小?
  我还真就长肚脐上了!孙昶转头,跟调酒师说:来一杯killer。
  killer由四大基酒调制,盛在胖乎乎的酒杯中,冰块上放一块菠萝。
  看上去黄橙橙的,漂亮又迷人。
  但也很危险。
  就像它的英文名一样,调制killer的伏特加金酒和朗姆百加得都是排名顶尖的烈酒,酒精度平均下来有七十。
  都说酒不能混着喝,容易醉。
  这一混混四种烈酒孙昶其心可诛。
  史弃却不知道其中玄机,他说:喝可以,但你得先回答我问题。
  我孙昶不接受讨价还价。
  史弃闻言,拿上钱包和手机就走。
  孙昶看他大步离开,完全不像是装腔作势,知道史弃虽然出身差,但这些年却被封正泽养出一身蛮横的臭脾气。怕看史弃闹笑话出糗的大好机会丢了,忙叫住人:哎史弃你走什么啊!我先回答你还不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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