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流年似水(3)(1 / 1)
什么原因都不说,就是叫我等他,他究竟要我等到什么时候?我十八岁了。
很快楚寒剑急了,因为凉州城传出冷凌风是龙阳君,不爱女人的传言,再加上我冷凌风厮混了十三年,都没有好上,他也觉得没希望了,一向对其他求亲者嗤之以鼻的他,开始留意凉州还有哪家公子二十岁以上,又尚未娶亲的。
楚寒剑急,我也急,因为凉州我这般年龄的女子早已经出嫁了。
那年,我任性了一把,瞒着所有人,自己亲自去了一趟汤州,我在那里寻找了整整三个月,我走了好多好多地方,我问了好多好多人,我厚着脸皮去敲开一扇又一扇门,但他们都说没有这个人。
站在陌生的大街,看着人来人往,我告诉自己不能哭,我死死掐住自己的大腿说不能哭,但其实我真的很想哭。
流年似水,这一趟回来,已经年尾,我快十九岁了。
我只留了一封信就离开了凉州,这一走就是三个月,气得楚寒剑够呛的。
“什么原因离开凉州?”楚寒剑问我,我沉默不语,我总不能跟他说我千里寻夫,苦苦寻了三个月,连一片衣角都没看到,这脸我丢不起,柳丝不在了,哥哥也不在了,我心中有苦,不知道找谁倾诉,只能自己咽下去。
“你打我六十军棍吧。”我对楚寒剑说,楚寒剑沉默了,长长叹息了一声,如今我十八岁了,他不会再打我了,我当初跟他的时候,只有五岁,一眨眼十三年过去了,这时间过得真快。
“凉州这几年很平稳,士兵也没有一日松懈,你有空多出去逛逛,如果看到心仪的男子,回来跟我说,我替你提亲。”楚寒剑这般对我说,听到这话,我心里堵得难受,几年前到楚府提亲的男子踏破门槛,如今到我向旁人提亲了。
“我们血族也有很多好男儿,你们平日跟狼云军混在一起,应该比较熟悉,如果有——”楚寒剑欲言又止,他本是豪爽之人,可能要顾全我得脸面,不好将话说得太白。
我笑笑没有答腔,我平日对手下凶得要死,他们视我为狼虎,而我自己当他们是弟兄,甚至当他们是徒弟一般训练,一想他们亲热,就全身起鸡皮疙瘩,他们不是我心中所爱,如何能为嫁而嫁?
对于我这次的不辞而别,楚寒剑刻意替我隐瞒了,说我有事外出,估计是不想损害我在狼云军心中的威严,毕竟我已经不是小孩,如果让他们知道,我如此任性,日后怎会信赖我?
我不在的这段时间,狼云军的训练,主要落在牧歌的身上,自从我十五岁遇到辰二之后,我就开始大力培养得力捍将。
那时我想着我很快就会嫁人的,我怕我嫁人之后,狼云军会群龙无首,所以从狼云军挑了十个能力最强的人出来,亲自教他们武功,训练他们体力,培养他们管理能力,帮助他们在军中竖立威信,其中牧歌的表现最出色。
我不在这三个月,狼云军有他们,一切都很顺利,我回来逛了一下,很满意,三年过去,军中弟兄,一个接一个成亲了,而我也吃了不少喜糖,就连陆彦也成亲了,军中添了新兵,我回去的时候,牧歌正在训练,那严厉的样子与我当年无异。
路上牧歌跟我说了这三个月军中的情况,刚好到用饭的时间,我们到了醉香楼吃饭,此时刚好是吃饭的时间,人比较多,我们进来的时候,立刻惹了目光无数,因为楚寒剑是城主,所以他们看我的目光很友善,甚至带着敬意。
我和牧歌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小二殷勤过来招呼,我点了几个小菜,小二立刻去张罗。
“哟,这不是楚大小姐吗?今天我本少爷请客,小二把好菜全端上来,本少爷最不缺银两。”这样刺耳的声音,我不用抬头都知道来人是洪天良,出于礼貌,我朝他点了点头。
“冷大少爷,有没向楚小姐提起我,那天我可请冷大少爷好好吃了一顿。”洪天良也不问我同不同意,就大大咧咧在牧歌的身旁坐了下来,庞大的身躯,一下子占了大半张桌子,牧歌俊朗的脸庞一沉,显然已经很不高兴。
“久仰大名,冷大少爷曾向我提过。”其实这般宵小,冷凌风又怎会向我提及?既然冷凌风吃了他一顿,我也懒得拆穿他。
“楚大小姐,这是天洪作的诗,小姐看看。”说完他递我一把纸扇,诗是好诗,字是好字,但可惜去不是他写的,虽然我不常在街上溜达,凉州有哪些人物,我还是清楚的,这家伙自恃他爹有几个银两,天天逛窑子喝花酒,那眸子黯淡无神,一看就知道平日纵欲过度。
今年才二十五岁,但却胖得低头不见脚,那滚圆的大肚子像怀胎十月那般,身体那么庞大,却蛇头鼠眼,尤其那双色迷迷的眼睛,迸射淫邪的光,看起来十分猥琐,我听说他大字没认识几个,现在居然附庸风雅,学人吟诗作对了。
“挺好。”听到我说好,他兴奋得摇头晃脑地念了起来,结果一首诗念错了十个字,偏又声音大得要死,引得旁人大笑,而他却不自知,以为自己的念得好,我与牧歌低头喝酒,懒得搭理他。
“怎么那么久都没上菜,人都死去哪了?大爷我有的是银两。”他在旁边大吼,牧歌的眉头皱了起来,在他一通怒吼之下,饭菜倒很快上来了,我与牧歌低头吃,准备吃完就走人,但这家伙却问我当年为什么不接受他的提亲?我说高攀不起。
“有什么高攀不起,虽然我知道楚大小姐有暗疾,甚至有人说不能生育,但洪某我不介意,我女人大把,谁都可以替我生孩子,楚大小姐晚上就陪我——” ↑返回顶部↑
很快楚寒剑急了,因为凉州城传出冷凌风是龙阳君,不爱女人的传言,再加上我冷凌风厮混了十三年,都没有好上,他也觉得没希望了,一向对其他求亲者嗤之以鼻的他,开始留意凉州还有哪家公子二十岁以上,又尚未娶亲的。
楚寒剑急,我也急,因为凉州我这般年龄的女子早已经出嫁了。
那年,我任性了一把,瞒着所有人,自己亲自去了一趟汤州,我在那里寻找了整整三个月,我走了好多好多地方,我问了好多好多人,我厚着脸皮去敲开一扇又一扇门,但他们都说没有这个人。
站在陌生的大街,看着人来人往,我告诉自己不能哭,我死死掐住自己的大腿说不能哭,但其实我真的很想哭。
流年似水,这一趟回来,已经年尾,我快十九岁了。
我只留了一封信就离开了凉州,这一走就是三个月,气得楚寒剑够呛的。
“什么原因离开凉州?”楚寒剑问我,我沉默不语,我总不能跟他说我千里寻夫,苦苦寻了三个月,连一片衣角都没看到,这脸我丢不起,柳丝不在了,哥哥也不在了,我心中有苦,不知道找谁倾诉,只能自己咽下去。
“你打我六十军棍吧。”我对楚寒剑说,楚寒剑沉默了,长长叹息了一声,如今我十八岁了,他不会再打我了,我当初跟他的时候,只有五岁,一眨眼十三年过去了,这时间过得真快。
“凉州这几年很平稳,士兵也没有一日松懈,你有空多出去逛逛,如果看到心仪的男子,回来跟我说,我替你提亲。”楚寒剑这般对我说,听到这话,我心里堵得难受,几年前到楚府提亲的男子踏破门槛,如今到我向旁人提亲了。
“我们血族也有很多好男儿,你们平日跟狼云军混在一起,应该比较熟悉,如果有——”楚寒剑欲言又止,他本是豪爽之人,可能要顾全我得脸面,不好将话说得太白。
我笑笑没有答腔,我平日对手下凶得要死,他们视我为狼虎,而我自己当他们是弟兄,甚至当他们是徒弟一般训练,一想他们亲热,就全身起鸡皮疙瘩,他们不是我心中所爱,如何能为嫁而嫁?
对于我这次的不辞而别,楚寒剑刻意替我隐瞒了,说我有事外出,估计是不想损害我在狼云军心中的威严,毕竟我已经不是小孩,如果让他们知道,我如此任性,日后怎会信赖我?
我不在的这段时间,狼云军的训练,主要落在牧歌的身上,自从我十五岁遇到辰二之后,我就开始大力培养得力捍将。
那时我想着我很快就会嫁人的,我怕我嫁人之后,狼云军会群龙无首,所以从狼云军挑了十个能力最强的人出来,亲自教他们武功,训练他们体力,培养他们管理能力,帮助他们在军中竖立威信,其中牧歌的表现最出色。
我不在这三个月,狼云军有他们,一切都很顺利,我回来逛了一下,很满意,三年过去,军中弟兄,一个接一个成亲了,而我也吃了不少喜糖,就连陆彦也成亲了,军中添了新兵,我回去的时候,牧歌正在训练,那严厉的样子与我当年无异。
路上牧歌跟我说了这三个月军中的情况,刚好到用饭的时间,我们到了醉香楼吃饭,此时刚好是吃饭的时间,人比较多,我们进来的时候,立刻惹了目光无数,因为楚寒剑是城主,所以他们看我的目光很友善,甚至带着敬意。
我和牧歌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小二殷勤过来招呼,我点了几个小菜,小二立刻去张罗。
“哟,这不是楚大小姐吗?今天我本少爷请客,小二把好菜全端上来,本少爷最不缺银两。”这样刺耳的声音,我不用抬头都知道来人是洪天良,出于礼貌,我朝他点了点头。
“冷大少爷,有没向楚小姐提起我,那天我可请冷大少爷好好吃了一顿。”洪天良也不问我同不同意,就大大咧咧在牧歌的身旁坐了下来,庞大的身躯,一下子占了大半张桌子,牧歌俊朗的脸庞一沉,显然已经很不高兴。
“久仰大名,冷大少爷曾向我提过。”其实这般宵小,冷凌风又怎会向我提及?既然冷凌风吃了他一顿,我也懒得拆穿他。
“楚大小姐,这是天洪作的诗,小姐看看。”说完他递我一把纸扇,诗是好诗,字是好字,但可惜去不是他写的,虽然我不常在街上溜达,凉州有哪些人物,我还是清楚的,这家伙自恃他爹有几个银两,天天逛窑子喝花酒,那眸子黯淡无神,一看就知道平日纵欲过度。
今年才二十五岁,但却胖得低头不见脚,那滚圆的大肚子像怀胎十月那般,身体那么庞大,却蛇头鼠眼,尤其那双色迷迷的眼睛,迸射淫邪的光,看起来十分猥琐,我听说他大字没认识几个,现在居然附庸风雅,学人吟诗作对了。
“挺好。”听到我说好,他兴奋得摇头晃脑地念了起来,结果一首诗念错了十个字,偏又声音大得要死,引得旁人大笑,而他却不自知,以为自己的念得好,我与牧歌低头喝酒,懒得搭理他。
“怎么那么久都没上菜,人都死去哪了?大爷我有的是银两。”他在旁边大吼,牧歌的眉头皱了起来,在他一通怒吼之下,饭菜倒很快上来了,我与牧歌低头吃,准备吃完就走人,但这家伙却问我当年为什么不接受他的提亲?我说高攀不起。
“有什么高攀不起,虽然我知道楚大小姐有暗疾,甚至有人说不能生育,但洪某我不介意,我女人大把,谁都可以替我生孩子,楚大小姐晚上就陪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