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14.分离(1 / 2)
“跟着你做什么,二老太太倒事没吩咐过。不过她老人家既让我来,就一定算准了有用得的着我的地方。”大金牙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小老儿别的能耐没有,但是这幽北三路的牙行中人,还勉强能听老夫一声招呼。”
沈归点点头:“牙行中人的厉害我也早有耳闻。上能知朝堂政令,下能平鸡毛蒜皮。一双慧眼识众生,一张利口转乾坤。那可个顶个都是人精中的人精。”
大金牙一摆手:“什么人精啊,不过吃的就是一碗人情饭。”说罢往旁边一指,在桌边伺候的几个粉头和老鸨子:“我们虽好听点叫个牙行,但在别人眼里,和她们同是些下九流。但我们这种人虽肮脏不堪,可若是拿谁当了真朋友……”说着饮了一小盅酒,就把后半句咽了下去。只是本在他身后的几个青楼女子,原本在脸上都挂着些职业式的媚笑,听了大金牙这话,却瞬间露出些许的傲气来。
“您也知道,眼下我年纪太小,无论想走哪条道都不太方便,也没那个能耐。”沈归仰头饮尽了杯中酒。“这露面跑腿的事若是您老肯出面,明面上就再自然不过了。”
“这没的说,我们牙行中人,最喜欢的正是这两边蒙眼的买卖。不过沈归……孙少爷,虽说你们三位年少英雄,但毕竟只是三个刚十岁出头的……”本想说‘黄口小儿’的大金牙自觉失言,顿了一下又开口:“三个刚十岁出头的半大孩子,在这街面上行走略有些扎眼,不如这样……”说罢伸出枯树一般的食指指向了齐雁齐返兄弟:“我带走他们俩其中一个。其实老儿现在身子骨也一天天的见衰,带走一个用心教上几年,若是以后有个意外,您这还有个人能补缺不说,也能给牙行留下一杆大旗来。”
沈归想了想,摸着下巴说:“这样甚好,只是他二人本是亲兄弟,不如您一起……”
大金牙哈哈大笑:“孙少爷,您瞧见过有谁,会买两只左脚的鞋呢?”
“好,那今天就到这。就让齐雁跟您回去吧。”沈归说完就要去拉齐返的手。
“谁说要大的了,我要那小的。”大金牙笑眯眯的看着面有怯色的齐返。
“他?我这三弟可有些贪吃、胆子也有些小、脑筋也不太灵光……”
“贪吃就会动脑子找吃的,胆小才能活得更久些。至于脑筋嘛……”说到这,大金牙卖了个关子,见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他和齐返中间来回打量,满意的说:“我看这孩子可比你们俩都更会识人。”
回去的路上,齐雁一直没说话。沈归能看得出来,他既为弟弟能寻到一个教他本事的前辈开心不已,也为自从降生以来第一次和弟弟分开而担忧。沈归拉着他坐到路边一个面摊旁边,点了两碗面条。沈归面色郑重地对他说:
“我们兄弟三人从小一起长大,虽别人总是说身份有别,但我却实心拿你们当亲弟弟看待。眼下我们三兄弟的年纪也到了,总该学一技傍身。进京的路上我曾问过你们,要不要和我一起读书,你们却都说不肯。现在小返跟了大金牙,也算是个好去处,你就别担心了。”
齐雁摇了摇头:“说是担心,其实更多的还是羡慕。”
两个人吃完了面,沈归右手往腰巾处摸银子准备付账。
“狗日的,这回算是崴了,银子包丢了。”沈归看着齐雁一脸无奈:“我要是拿张百两银票,那小伙计一定认为咱俩是吃白食的。”
齐雁笑了笑也伸手去摸,没想到也摸了一个空。沈归见齐雁神情也不对,脸色瞬间就阴沉了下来。
其一,若只是自己也就罢了,眼下就连齐雁也丢了银子,这就是他二人一齐输了眼,栽了跟头;
其二,他沈归自小跟着婆婆生活,在这幽北三路江湖之上走动的老合,大多都冲着二萨满的面子上,顺带照顾照顾自己。现在可倒好,这钱袋甭说能不能寻回来,眼下竟然是谁下的手都还不知道呢。
“嘿小伙计,连那桌的钱一起付了。”面摊小伙计一把接住一个老头扔过来的碎银。沈归齐雁一起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一个老头正冲着自己二人招手,面前桌上整放了两个汇南钱庄的银袋子:“二位少爷过来吧,先别琢磨了。谅你们也想不出,自己在什么哪里落了空,就让人这么简单地做了一手蒙眼活。”
沈归和齐雁有些羞涩地坐在老头那张桌边,一时间没想好要怎么开口。老头倒是看着齐雁不住点头,搞得本就有些紧张的他浑身不自在,总觉得身上还要少东西。
“老爷子,您也领了萨满大人的令?”沈归终究没憋住,开口问了一句。这一句话本身就带着生怕对方不知道,抢先抬出靠山的意思,只是这话一出口,就先在气势上矮了三分。这老头到是没接沈归的话,只看着齐雁说:“来孩子,把手伸出来给爷爷看看。”齐雁伸出了右手,老头摇摇头:“左边”。齐雁只好又伸出左手。
“真好啊,天生就是干这个的料!”老爷子仔细的边看边揉搓齐雁的左手。
齐雁听完却是一脸不高兴:“你这老头怎么说话呢,你才天生就是干那个的呢。”
老头听完这话把脖子一梗:“我本就是天生干这个的。”说完一伸自己的左手,和齐雁的左手一合,这下沈归就看出点门道来了:
“你们俩……你们俩的中指和无名指怎么都是一样长短?俩指头是平的?”
“要不然怎么说是天生干这行的料呢。”
老头高兴的合不拢嘴。齐雁却一脸嫌弃的抽回自己的手:
“不就食指中指一样长吗,这样的人又不少见。”
老头听到这点点头:“天生双探指,的确算不得什么稀奇,但你还有点别人都没有的玩意儿,走吧?让老头子我给你开个蒙?现在这岁数再不开始就有些晚了。” ↑返回顶部↑
沈归点点头:“牙行中人的厉害我也早有耳闻。上能知朝堂政令,下能平鸡毛蒜皮。一双慧眼识众生,一张利口转乾坤。那可个顶个都是人精中的人精。”
大金牙一摆手:“什么人精啊,不过吃的就是一碗人情饭。”说罢往旁边一指,在桌边伺候的几个粉头和老鸨子:“我们虽好听点叫个牙行,但在别人眼里,和她们同是些下九流。但我们这种人虽肮脏不堪,可若是拿谁当了真朋友……”说着饮了一小盅酒,就把后半句咽了下去。只是本在他身后的几个青楼女子,原本在脸上都挂着些职业式的媚笑,听了大金牙这话,却瞬间露出些许的傲气来。
“您也知道,眼下我年纪太小,无论想走哪条道都不太方便,也没那个能耐。”沈归仰头饮尽了杯中酒。“这露面跑腿的事若是您老肯出面,明面上就再自然不过了。”
“这没的说,我们牙行中人,最喜欢的正是这两边蒙眼的买卖。不过沈归……孙少爷,虽说你们三位年少英雄,但毕竟只是三个刚十岁出头的……”本想说‘黄口小儿’的大金牙自觉失言,顿了一下又开口:“三个刚十岁出头的半大孩子,在这街面上行走略有些扎眼,不如这样……”说罢伸出枯树一般的食指指向了齐雁齐返兄弟:“我带走他们俩其中一个。其实老儿现在身子骨也一天天的见衰,带走一个用心教上几年,若是以后有个意外,您这还有个人能补缺不说,也能给牙行留下一杆大旗来。”
沈归想了想,摸着下巴说:“这样甚好,只是他二人本是亲兄弟,不如您一起……”
大金牙哈哈大笑:“孙少爷,您瞧见过有谁,会买两只左脚的鞋呢?”
“好,那今天就到这。就让齐雁跟您回去吧。”沈归说完就要去拉齐返的手。
“谁说要大的了,我要那小的。”大金牙笑眯眯的看着面有怯色的齐返。
“他?我这三弟可有些贪吃、胆子也有些小、脑筋也不太灵光……”
“贪吃就会动脑子找吃的,胆小才能活得更久些。至于脑筋嘛……”说到这,大金牙卖了个关子,见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他和齐返中间来回打量,满意的说:“我看这孩子可比你们俩都更会识人。”
回去的路上,齐雁一直没说话。沈归能看得出来,他既为弟弟能寻到一个教他本事的前辈开心不已,也为自从降生以来第一次和弟弟分开而担忧。沈归拉着他坐到路边一个面摊旁边,点了两碗面条。沈归面色郑重地对他说:
“我们兄弟三人从小一起长大,虽别人总是说身份有别,但我却实心拿你们当亲弟弟看待。眼下我们三兄弟的年纪也到了,总该学一技傍身。进京的路上我曾问过你们,要不要和我一起读书,你们却都说不肯。现在小返跟了大金牙,也算是个好去处,你就别担心了。”
齐雁摇了摇头:“说是担心,其实更多的还是羡慕。”
两个人吃完了面,沈归右手往腰巾处摸银子准备付账。
“狗日的,这回算是崴了,银子包丢了。”沈归看着齐雁一脸无奈:“我要是拿张百两银票,那小伙计一定认为咱俩是吃白食的。”
齐雁笑了笑也伸手去摸,没想到也摸了一个空。沈归见齐雁神情也不对,脸色瞬间就阴沉了下来。
其一,若只是自己也就罢了,眼下就连齐雁也丢了银子,这就是他二人一齐输了眼,栽了跟头;
其二,他沈归自小跟着婆婆生活,在这幽北三路江湖之上走动的老合,大多都冲着二萨满的面子上,顺带照顾照顾自己。现在可倒好,这钱袋甭说能不能寻回来,眼下竟然是谁下的手都还不知道呢。
“嘿小伙计,连那桌的钱一起付了。”面摊小伙计一把接住一个老头扔过来的碎银。沈归齐雁一起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一个老头正冲着自己二人招手,面前桌上整放了两个汇南钱庄的银袋子:“二位少爷过来吧,先别琢磨了。谅你们也想不出,自己在什么哪里落了空,就让人这么简单地做了一手蒙眼活。”
沈归和齐雁有些羞涩地坐在老头那张桌边,一时间没想好要怎么开口。老头倒是看着齐雁不住点头,搞得本就有些紧张的他浑身不自在,总觉得身上还要少东西。
“老爷子,您也领了萨满大人的令?”沈归终究没憋住,开口问了一句。这一句话本身就带着生怕对方不知道,抢先抬出靠山的意思,只是这话一出口,就先在气势上矮了三分。这老头到是没接沈归的话,只看着齐雁说:“来孩子,把手伸出来给爷爷看看。”齐雁伸出了右手,老头摇摇头:“左边”。齐雁只好又伸出左手。
“真好啊,天生就是干这个的料!”老爷子仔细的边看边揉搓齐雁的左手。
齐雁听完却是一脸不高兴:“你这老头怎么说话呢,你才天生就是干那个的呢。”
老头听完这话把脖子一梗:“我本就是天生干这个的。”说完一伸自己的左手,和齐雁的左手一合,这下沈归就看出点门道来了:
“你们俩……你们俩的中指和无名指怎么都是一样长短?俩指头是平的?”
“要不然怎么说是天生干这行的料呢。”
老头高兴的合不拢嘴。齐雁却一脸嫌弃的抽回自己的手:
“不就食指中指一样长吗,这样的人又不少见。”
老头听到这点点头:“天生双探指,的确算不得什么稀奇,但你还有点别人都没有的玩意儿,走吧?让老头子我给你开个蒙?现在这岁数再不开始就有些晚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