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3章 17.炮灰(1 / 2)
这些自诩名门正派的弟子们,可远比江湖草莽、绿林匪盗可爱的多。虽然他们的武功更加高明,靠山也更加强硬,更占据着江湖正义的最终解释权,理应更加难缠一些;然而由于他们共有的一些通病,所以充其量就只是一群纸老虎罢了。实战经验不足,心理素质底下,思维陈旧固化、贪恋声名权势、对生存手腕不屑一顾等等等等……这些问题平日不显,可一旦面对强大到无法抗衡的对手之时,他们立刻就会原形毕露。
毕竟这些衣着光鲜的侠客门徒,历来饱受师门庇佑,很少直面生死抉择的严重威胁。
当沈归从这些人口中,审了刺杀事件的前因后果,便真实的感受到了局面失控所带来的慌张感。
在沈归的印象之中,信安侯周长风乃是狠辣坚韧有余、心思眼界却略嫌狭窄的人。严格来说,他本人的才华与天资,并不比天佑帝周元庆逊色半分,甚至在某些层面来看,还要高过他那位小叔叔不止半筹;然而沈归却始终不认为,他能够成就心中所念之事,而且,还是一点机会都没有。原因也很简单,德不配位并不可怕,古来昏君也比比皆是;但周长风的手段狠辣有余、但心胸宽广不足,根本容不下整片华禹大陆的臣民与土地。
沈归认为,以周长风的性格来说,像极了曾经开创过三年大周王朝的一位吴姓名将。所以他之前为周长风所预测的命数,应该是在晚年之时才会殊死一搏;或是干脆咬咬牙、生生把这一辈子忍过去算了!
可眼下不知是什么意外,刺激到了这位多谋少决的信安侯爷,竟然选择了一个最正确的时机,做出了最错误的抉择!
冲动,从来都不是优柔寡断的解决之道。
即便他已自行承袭了老秦王的封号与封帝、更与西疆两位金童佛组建了西北联军,不日即可挥军东进,看似胜券在握;但沈归对于他的评价,也没有丝毫动摇:周长风这个人,根本就没有称孤道寡的命;别说三年、连三天都不可能!
不过有一个疑点,沈归却始终没想明白:明明是北燕自家后院起火,为什么周长风却纠集了江湖上的牛鬼蛇身、先斩我沈归的头颅祭旗呢?北燕的龙椅可以轮流做,但就算轮到地老天荒、也轮不到我一个幽北人头上啊!
无论怎样处置凌云剑派的杀手,沈归烂名声,已经不可能翻过身来了。他早已被武林同道推举为世所罕见的江湖败类,并同时被正邪两道所不容。不过名声上的事,对于不打算开宗立派、名留青史的沈归来说,当然是无所谓的事了;至于这种程度的暗杀嘛,即便是来上一百次,也造不成任何影响!
其实对于这一点而言,不仅仅是沈、齐两兄弟心里清楚;恐怕那些尚未露面的武林宗师,也一样是了然于胸。而这些武道名宿之所以会做这种毫无意义的事,就是打算牺牲一些声名显赫的门下弟子,来做实沈归丧心病狂、六亲不认的狼藉声名!
之后他们再联合出手,经过数场血战之后,成功斩杀混世魔王沈归,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还华禹大陆一片玉宇澄清。这个故事,不就是最经典的江湖传说吗?
既然他们七位凌云门徒,是带着此种目的前来赴死;那么活人就比死人有用,放走也比留下更加实惠。沈归打断了他们的手臂、废去了奇经八脉、又以真气冲垮了脐下丹田之后,便将这六个废人赶出了这间客栈。随即,他们又在柴房中找到了被捆在空缸里的正牌掌柜,给了他一笔银子,并强行征用了这间客栈。
可以预见在未来的两天之中,他与齐雁兄弟二人,将会面临着无穷无尽的暗杀与围攻;由于风暴侵袭登州湾,所以他们无法离开登州城,就只有硬着头皮等待着与盛北川约好的那一夜……
至于半截身子嵌入墙壁之中那位死鬼小二哥,早已经被抠了出来;沈归把他软塌塌的尸身卷入了一张草席之中,由假扮掌柜的那位中年剑客,用牙齿咬住了麻绳,拖拽着带出了登州。
江湖上的风声,永远传的特别快。自打这六位断臂剑客,拖着一卷草席离开登州城以后,那些往日里行色匆匆的商人与苦力,竟完全不见了踪影;包括那些垮筐推车、沿街叫卖夜宵熟食的小贩,今夜也通通偃旗息鼓;至于衙门的巡城兵丁、街面上维护治安的看街地保、甚至是报时惊贼的更夫,也通通不知道跑去了哪里;整座登州城,除了时急时缓的雨幕声音以外,竟然再没半点的人间烟火。
尸身虽然已经被人抬走、但仿佛蜘蛛网一般龟裂的墙面、以及被他撞毁的一架子好酒,却已经是覆水难收了。沈归与齐雁把所有的碎片堆在了角落之后,又在客栈的前厅燃起了一架炭炉,除了用于取暖之外,顺便可以烤一烤后厨剩下的几个馒头。
“好重的酒味啊……可惜了,第二酵的时辰不够,毁了这一整坛子酒。”
凉馒头烤制半焦之时,由雨幕之中传来了一道略显沙哑的声音。此人一边评价着酒液酿造过程之中出现的失误,一边迈步走进了客栈大门。他身量中等,头戴宽沿斗笠、身披蓑衣足踏芒鞋,显然是刚刚连夜入城的过路客。
这汉子进屋之后,先低头看了一眼地上的碎瓦片,又使劲儿抽了两下鼻子,伸手解除着雨具,口中自言自语的说道:
“嗯,砸的好。这种下等货,喝到嘴里准跟马尿一个味儿。”
沈归转了一圈手中的筷子,随意开口问了一句:
“你喝过马尿?”
“喝过。年轻的时候不知深浅,带着镖队往沙漠里趟;结果中途被鬼宫打了眼,活活困了我们四、五天……”
这位老镖师脱完了蓑衣之后,又拽了拽被泥水打湿的裤脚、解下了背上的长条包袱,下意识地在沈、齐二人面前晃了一下,随后才放在了炭炉旁边的桌子上。这是一个行走江湖约定俗成的规矩,既能表示自己是个懂规矩的老江湖,也表达了自己没有攻击意图;至少,现在还没有。
沈归想了想之后,朝着齐雁抬了抬下颌,后者点头自去;没过多久,他搂着一个酒坛子回到前厅,挥手将一个粗瓷大砂碗放在了镖师面前。沈归接过这一坛子酒后、挥手拍去了满是尘土的泥封,将鼻子尖凑近缸沿仔细嗅了嗅,又伸进一根手指头,沾了一些酒液出来端详:
“嗯,斑蝥、乌头、苦杏仁、半夏……称不上是见血封喉,但就这一碗下肚,也与那奈何桥上的孟婆汤,相去不远了。”
说完之后,沈归斟了满满一碗、仰头一饮而尽。随后,他将碗底朝着对方一亮,再次斟满一碗,反手推到了这名镖师面前。
“老达官爷,你在沙漠里看见的海市蜃楼是假,可喝进肚子里的马尿却是真;我这客栈掌柜是假,但这酒里的毒物却是真呐!”
这位老镖师懂规矩知礼数,也并没有暗中偷袭,称得上是个光明磊落的蠢货。既然他是个这样的老实人,那么无论他今日因何而来,沈归都愿意让出一个体面,许他全身全脸而退。 ↑返回顶部↑
毕竟这些衣着光鲜的侠客门徒,历来饱受师门庇佑,很少直面生死抉择的严重威胁。
当沈归从这些人口中,审了刺杀事件的前因后果,便真实的感受到了局面失控所带来的慌张感。
在沈归的印象之中,信安侯周长风乃是狠辣坚韧有余、心思眼界却略嫌狭窄的人。严格来说,他本人的才华与天资,并不比天佑帝周元庆逊色半分,甚至在某些层面来看,还要高过他那位小叔叔不止半筹;然而沈归却始终不认为,他能够成就心中所念之事,而且,还是一点机会都没有。原因也很简单,德不配位并不可怕,古来昏君也比比皆是;但周长风的手段狠辣有余、但心胸宽广不足,根本容不下整片华禹大陆的臣民与土地。
沈归认为,以周长风的性格来说,像极了曾经开创过三年大周王朝的一位吴姓名将。所以他之前为周长风所预测的命数,应该是在晚年之时才会殊死一搏;或是干脆咬咬牙、生生把这一辈子忍过去算了!
可眼下不知是什么意外,刺激到了这位多谋少决的信安侯爷,竟然选择了一个最正确的时机,做出了最错误的抉择!
冲动,从来都不是优柔寡断的解决之道。
即便他已自行承袭了老秦王的封号与封帝、更与西疆两位金童佛组建了西北联军,不日即可挥军东进,看似胜券在握;但沈归对于他的评价,也没有丝毫动摇:周长风这个人,根本就没有称孤道寡的命;别说三年、连三天都不可能!
不过有一个疑点,沈归却始终没想明白:明明是北燕自家后院起火,为什么周长风却纠集了江湖上的牛鬼蛇身、先斩我沈归的头颅祭旗呢?北燕的龙椅可以轮流做,但就算轮到地老天荒、也轮不到我一个幽北人头上啊!
无论怎样处置凌云剑派的杀手,沈归烂名声,已经不可能翻过身来了。他早已被武林同道推举为世所罕见的江湖败类,并同时被正邪两道所不容。不过名声上的事,对于不打算开宗立派、名留青史的沈归来说,当然是无所谓的事了;至于这种程度的暗杀嘛,即便是来上一百次,也造不成任何影响!
其实对于这一点而言,不仅仅是沈、齐两兄弟心里清楚;恐怕那些尚未露面的武林宗师,也一样是了然于胸。而这些武道名宿之所以会做这种毫无意义的事,就是打算牺牲一些声名显赫的门下弟子,来做实沈归丧心病狂、六亲不认的狼藉声名!
之后他们再联合出手,经过数场血战之后,成功斩杀混世魔王沈归,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还华禹大陆一片玉宇澄清。这个故事,不就是最经典的江湖传说吗?
既然他们七位凌云门徒,是带着此种目的前来赴死;那么活人就比死人有用,放走也比留下更加实惠。沈归打断了他们的手臂、废去了奇经八脉、又以真气冲垮了脐下丹田之后,便将这六个废人赶出了这间客栈。随即,他们又在柴房中找到了被捆在空缸里的正牌掌柜,给了他一笔银子,并强行征用了这间客栈。
可以预见在未来的两天之中,他与齐雁兄弟二人,将会面临着无穷无尽的暗杀与围攻;由于风暴侵袭登州湾,所以他们无法离开登州城,就只有硬着头皮等待着与盛北川约好的那一夜……
至于半截身子嵌入墙壁之中那位死鬼小二哥,早已经被抠了出来;沈归把他软塌塌的尸身卷入了一张草席之中,由假扮掌柜的那位中年剑客,用牙齿咬住了麻绳,拖拽着带出了登州。
江湖上的风声,永远传的特别快。自打这六位断臂剑客,拖着一卷草席离开登州城以后,那些往日里行色匆匆的商人与苦力,竟完全不见了踪影;包括那些垮筐推车、沿街叫卖夜宵熟食的小贩,今夜也通通偃旗息鼓;至于衙门的巡城兵丁、街面上维护治安的看街地保、甚至是报时惊贼的更夫,也通通不知道跑去了哪里;整座登州城,除了时急时缓的雨幕声音以外,竟然再没半点的人间烟火。
尸身虽然已经被人抬走、但仿佛蜘蛛网一般龟裂的墙面、以及被他撞毁的一架子好酒,却已经是覆水难收了。沈归与齐雁把所有的碎片堆在了角落之后,又在客栈的前厅燃起了一架炭炉,除了用于取暖之外,顺便可以烤一烤后厨剩下的几个馒头。
“好重的酒味啊……可惜了,第二酵的时辰不够,毁了这一整坛子酒。”
凉馒头烤制半焦之时,由雨幕之中传来了一道略显沙哑的声音。此人一边评价着酒液酿造过程之中出现的失误,一边迈步走进了客栈大门。他身量中等,头戴宽沿斗笠、身披蓑衣足踏芒鞋,显然是刚刚连夜入城的过路客。
这汉子进屋之后,先低头看了一眼地上的碎瓦片,又使劲儿抽了两下鼻子,伸手解除着雨具,口中自言自语的说道:
“嗯,砸的好。这种下等货,喝到嘴里准跟马尿一个味儿。”
沈归转了一圈手中的筷子,随意开口问了一句:
“你喝过马尿?”
“喝过。年轻的时候不知深浅,带着镖队往沙漠里趟;结果中途被鬼宫打了眼,活活困了我们四、五天……”
这位老镖师脱完了蓑衣之后,又拽了拽被泥水打湿的裤脚、解下了背上的长条包袱,下意识地在沈、齐二人面前晃了一下,随后才放在了炭炉旁边的桌子上。这是一个行走江湖约定俗成的规矩,既能表示自己是个懂规矩的老江湖,也表达了自己没有攻击意图;至少,现在还没有。
沈归想了想之后,朝着齐雁抬了抬下颌,后者点头自去;没过多久,他搂着一个酒坛子回到前厅,挥手将一个粗瓷大砂碗放在了镖师面前。沈归接过这一坛子酒后、挥手拍去了满是尘土的泥封,将鼻子尖凑近缸沿仔细嗅了嗅,又伸进一根手指头,沾了一些酒液出来端详:
“嗯,斑蝥、乌头、苦杏仁、半夏……称不上是见血封喉,但就这一碗下肚,也与那奈何桥上的孟婆汤,相去不远了。”
说完之后,沈归斟了满满一碗、仰头一饮而尽。随后,他将碗底朝着对方一亮,再次斟满一碗,反手推到了这名镖师面前。
“老达官爷,你在沙漠里看见的海市蜃楼是假,可喝进肚子里的马尿却是真;我这客栈掌柜是假,但这酒里的毒物却是真呐!”
这位老镖师懂规矩知礼数,也并没有暗中偷袭,称得上是个光明磊落的蠢货。既然他是个这样的老实人,那么无论他今日因何而来,沈归都愿意让出一个体面,许他全身全脸而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