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绝色 第1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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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过古镇,看过苗寨,顾清淮笑着给穿民族服饰的钟意拍照。
  飞机在凌晨,他们没有再订酒店。
  当夜幕降临,钟意指着一家装修别具风格的酒吧:“我们去听听歌?不喝酒。”
  酒吧里人不多,驻唱歌手在唱一首很老的粤语歌,
  钟意靠在顾清淮怀里听歌,喝没有酒精的饮料,自在又惬意。
  间隙,她趴在他耳边说:“我第一次见你就是在酒吧,当时就想,这个男孩子怎么这么好看。”
  顾清淮低头看钟意,想那个女孩子把自己裹成小雪人,眼睛盯着他一眨不眨,胆大包天。
  可是他第一次见她,却不是在酒吧,是在贵州龙洞堡机场。
  晦暗的光线,氛围朦胧又温柔,钟意听那人在唱“上天啊,难道你看不出我很爱她”,心脏绵软微醺。
  她小小声对顾清淮说:“我也想听你唱歌,反正现在人少,也没有人认识你……”
  顾清淮身上白t恤黑长裤,脑袋上还压着黑色棒球帽挡住眉眼,鼻尖痣灼眼。
  他垂眸,透过钟意清透的瞳孔,还能看到那个忍着眼泪唱《喜欢你》的小姑娘。
  当上一首歌音乐声停,顾清淮真的如她所愿,钟意笑得眼睛弯弯。
  她找出手机想录视频,误触企鹅图标,看到提示新消息的红色小圈一。
  有新留言,她讶异,点开。
  是她初恋的头像,是她初恋的名字,留言内容却是:
  钟意,我喜欢你。
  十年前是,十年后依然。
  顾清淮。
  《喜欢你》的前奏,熟悉得不能更加熟悉。
  她曾经为了跟他表白,小学生学拼音一样,学了整首粤语歌。
  如今,那声线清冷落在耳边,她的眼睛能看耳朵能听,却失去所有思考能力。
  太多的记忆,太长的时间线。
  数不清的过往画面,脑海重现,从高二一直绵延至今。
  像个失忆的人突然找回所有记忆,大脑一时无法承受所有,空白一片。像搁浅在海滩上的鱼只能艰难呼吸,仿佛下一秒就要窒息。
  十年前的初恋,在这一刻,终让她看到正脸。
  剑眉,凤眼,鼻尖有一颗小痣,温柔到致命。
  ——金榜题名,就见面吧。
  ——好。
  他没有食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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