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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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慕文闻言,想起小包子,眉眼间无比温柔。
  他说:“嗯,小安当时就说我挺有福气。”虽然那会儿黎锦太混,但秦慕文终究是黎锦唯一的夫郎。比给人当妾室好多了。
  黎锦听了这话,手臂微微用力,就把他揽在自己身上,唇齿在他身上流连。
  秦慕文有些痒,但更多的是羞涩,他小声说:“阿锦,这样……”
  黎锦:“嗯?”
  秦慕文闭上眼睛:“这样……做什么?”
  黎锦一本正经的回答:“文文有福气,所以我在吸福啊。”
  秦慕文:“……”差点就要信了这歪理。
  翌日早上,秦慕文换衣服的时候看着那些东西又流出来,微微瘪了瘪嘴,就去准备早饭了。
  昨晚阿锦提到了庞老,秦慕文觉得这名字耳熟,总感觉自己在那儿听到过。
  但后来被阿锦折腾的面红耳赤,早就把这件事抛远了。
  秦慕文还是在早上做饭的时候仔细回忆了一下,还真的被他想到一些事情。
  庞老出名多年,此前又一直住在京城,秦慕文是京城人士,听到过也不为怪。
  在吃饭的时候,秦慕文说:“早些年我还没出阁的时候,庞老正负盛名,大哥中举后,有幸被邀请参加过公主举办的宴会。
  听大哥回来说,庞老当时也去了。为的不是别的,仅仅是一道菜,叫做‘蒋侍郎豆腐’。”
  黎锦沉默了一下,感觉庞老和万教谕会有更多共同语言。
  不过,万教谕最喜欢的还是红烧排骨,主吃肉。庞老这道菜,一听就是素的。
  但秦慕文听闻的这件事如果是真的,黎锦觉得这将会是自己撬开庞老墙角的镢头。
  黎锦照例给了小夫郎和小包子每人一个离别吻,自己拎着竹篮往书院走去。
  考中秀才后,黎锦又是第一名,不仅仅是案首、小三元,更是廪生。每月都有禄米和禄银。
  所以,算上他在算学部的月银,本月黎锦可以领到六斗的禄米。
  禄米比外面粮站卖的米要好,选的都是新米,外面的米糠也都被祛除的干干净净。比黎锦刚穿越过来那会儿吃的一半糠一半米不知道要好上多少。
  六斗的米正好够一家三口和小茶吃一个月,不能浪费,但也不需要像以前那样喝稀粥。
  现在他家煮粥就可以煮的偏稠一点,筷子插进去不会倒。
  以前喝粥只有小包子有这等待遇,大人们都是就着馒头和烙饼吃。
  黎锦到了讲堂里,没过一会儿教谕也来了。
  如今黎锦是秀才,给他们讲课的老师自然就是中了举的教谕。
  教谕的上课风格跟之前的讲郎简直天差地别。讲郎好歹会说这本书的第几页讲了什么。
  教谕完全不用书,旁征博引,想到哪儿讲哪儿。
  但无论他讲到什么地方,都能说的头头是道,与他今日要传授的主题遥相呼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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