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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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昭咬紧牙关,看着车边昏迷不醒的宋致宁,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他能早点醒过来,回去通风报信——
  而后,她举起了手。
  “我投降。”
  夜色中,女人生得艳色无双,一笑时,颊边酒窝深深,更是潋滟颜色。
  当然,如果忽略她那狼狈的衣着和满头大汗的话,场景或许能更美好一点。
  “想怎么玩,我陪你,大家冷静点,ok?”
  “……”
  无人应答。
  她只是看见,隔着驾驶座前的那块挡风玻璃,洛一珩也冲她笑。
  他生得那样好,混血儿里的佼佼者,挑染过的金发,蓝瞳薄唇,如今笑得像个孩子得到最心爱的玩具般天真,愈发叫人移不开视线。
  末了,这男孩……男人看向她,清晰可见的口型,一字一句,对她,又或是对自己说。
  “mayweallgetwhatwewant(愿我们都得偿所愿).”
  陈昭一步一步,走回原处,而后,便被并不怎么怜香惜玉地推回车厢后座。
  这次可没有之前那么好运,洛一珩解下领带,姿态娴熟地捆住她手,背负身后。
  之后,方才拽起之前宋致宁耍帅拖下来的外套风衣,转身,走到某位人事不省的三少身旁,蹲下身,将衣服往人身上一盖。
  陈昭蜷缩在后座右手边那小小角落,眼也不眨地、透过车窗观察着洛一珩的动作——
  站在原地,他看着宋致宁那张脸,很久很久。
  末了,却又一语不发地上了车,没给陈昭反应的机会,跑车机能功用被发挥到最大,飞驰而去。
  =
  哪怕做好了心理准备。
  陈昭却也怎么都没想到,洛一珩在丢下宋致宁,会选择驱车赶回叶昭昭那栋别墅,接到徐程程之后,这车没往所谓的郊区走,越开,外头反倒越像是她熟悉的场景。
  普陀区,人民医院,乱糟糟的菜市场和早餐摊,公屋的大水槽……
  前面几乎就是她曾经和苏慧琴跟白钢一家人住过的那片区域。
  哪怕自从她“失忆”以后,已经用这个借口,足足两年多没有和他们这家人联系过,但无可否认,那里依旧是她做梦都不会忘记的弯弯绕绕小巷,和破败的楼道、永远贴不齐的对联和福字一起,构成她有关少年时代的所有惨痛回忆。
  “……”
  紧咬的下唇泛出些许腥气。
  她不懂,为什么洛一珩会知道这里,更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把自己带到这里。
  人多意味着乱,乱意味着人尽皆知,更何况,他还开着一辆拉风的法拉利,让人过目难忘。就算是个初出茅庐笨到家的“绑架犯”,也不会选择用这样的地方来遮掩行踪。
  是故。
  呆看许久过后,陈昭还是别过脸来,看向驾驶座,试探性地问了一句:“为什么来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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