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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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慕白五官清清楚楚,陆以凝甚至能看到他半弯着嘴角。
  也不知道是在跟谁打电话,所以笑得这么开心。
  陆以凝嘴角一瞥,不可否认一点是,这张照片拍摄地确实很成功。
  构图色调都近乎完美,尤其是多了一个人和一条狗之后,整张图都显得生动了些。
  但即使是这样,陆以凝还是决定回杂志社以后就把他给做掉,不,是掉。
  ——
  陆以凝和同事两个人又在这边干了一下午活。
  直到下午六点多,太阳虽然还没落山,但是日头已经没有那么大了,到了傍晚又起了风,身边向日葵一晃一晃,像是一片黄灿灿海浪在翻滚。
  陆以凝拍完最后一组照片,这才收了相机,准备和同事回一趟公司。
  两个人暴晒一天,又是上山又是下田,说不累是不可能,女同事本来都已经蔫下来了,直到沿着那条小路走到了尽头,她才“哎”了一声,“以凝,你看那条狗,是不是很眼熟?”
  陆以凝转头看了眼。
  那是一条牧羊犬,除了两只耳朵是黑色,其他通体雪白。
  很漂亮,也确实很眼熟。
  同事:“我们上午看到那个小哥哥牵是不是就是这一条啊?”
  答案当然是肯定。
  不过陆以凝之所以觉得这条狗眼熟,不光是因为这个,在很久很久以前,她看到了第一条关于唐慕白知乎答案,上头爆照片里,当事男主怀里就抱得这一条狗。
  牧羊犬寿命看样子应该挺长,都过了这么多年还健健康康。
  但是现在重点不是这个——
  那条狗似乎知道她们在议论她,摇了摇尾巴,转过身蹲下不走了。
  陆以凝看着这条多年前“情敌”,默默地后退了半步。
  下午来溜它跟上午不是一个人,前面傅蕴走了几步之后发现自己拉不动链子了,她也没用力去拽,转头看了一眼蹲在原地不肯动弹狗,“小黑,走了。”
  陆以凝:“……”
  这条狗在唐家待了八九年了,最是听话乖巧,所以见它不动,傅蕴还有些诧异,顺着小黑对着方向抬了抬眼,这才注意到站在几米远处陆以凝。
  傅蕴当然记得她,当即眯着眼睛笑了笑吗,“以凝?”
  她知道陆以凝工作,这会儿又看到她胸前挂了一个相机,了然道:“来这边拍照啊?”
  陆以凝点点头,也对着傅蕴礼貌地笑了笑:“傅老师。”
  傅蕴:“拍完照啦?”
  陆以凝:“拍完了。”
  傅蕴依稀记得自家儿子是对这个小姑娘有意思,她也不是那种电视剧里经常出现恶毒婆婆,何况这小姑娘本来就挺合她眼缘,她往前走了半步,“晚上来家里吃个饭?”
  “不用了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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