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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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坐到程怡身边就问道:“手机拿到了吗?”
  “拿到了。”程怡把其中一份饭推到她面前,“给你打的饭。”
  “你以后离他远点吧。”欧娜拍拍她肩,“这种大佬,就像tnt,很容易原地爆炸,我们还是保命要紧。”
  程怡眉头堆起一道纠结地褶皱,有点无奈地咬着筷子说道:“我知道。”她一直都离他远远的。
  但谁知道总能碰上?
  对了,他还是学生会的。
  这个怎么躲?
  想到这,程怡有点哀怨了。
  欧娜没注意程怡哀怨的小表情,拿起筷子,扒一口饭,眉色开始荡漾地切到她自己的话题:“跟你们说个事啊,我看上生物班一个帅哥了,啧啧,187,桃花眼,肌肉男……”
  “噗……”欧娜描绘地天花乱坠,裴珍珍听不下去了,一口汤汁差点喷出来,“你怎么又花痴,忘了徐意然的教训啦?”
  欧娜嗤她:“我天生恋爱脑,没办法的,再说,他就是个垃圾,是个渣男,难道分了我还要一哭二闹三上吊来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呸,老娘又不是苦情女,陪他演什么狗屎国产泡沫爱情剧?反正上次和程怡也报复他了,那我们就两清了,以后我继续谈我的,他找她的,以后他的事关我屁事呢?”
  欧娜说完,程怡和裴珍珍都忍不住哇偶一声,笑了,同时很佩服她:“受教了,真是社会我娜姐,分手杠杠的。”
  欧娜不以为意地笑笑,抬手抄抄手里的筷子,开始给她们讲经:“我跟你们说,当你遇到一个让你怦然心动的男人时,你就不会这样笑话我了,到时候你们也会花痴,说不定还会着魔。”
  “严重点的话,不成魔便成疯。”
  不成魔,便成疯。
  程怡那时特别不理解欧娜这句的话意思。
  直到多年后,看到秦易为她踏进漫天火光,救她的样子,她才深刻体会这句的含义。
  爱一个人,如果成魔了,便也‘疯’了。
  因为,她要是死了,他也活不了。
  “我才不会着魔,而且真有那么玄乎?”裴珍珍和程怡一样还是白纸一张,不懂恋爱感觉,顿了顿,好奇问欧娜:“社会我娜姐,你说到底怎么算喜欢上一个人啊?”
  提到这个,欧娜最专业了,摆好筷子,开始给她讲课,“很简单,如果你喜欢上一个人或者对他有好感的时候,首先,你的心跳会加快,加快到110都没问题,其次,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会彻夜难眠,晚上做梦都能想到他,最后,当你发现,你一天见不到他,心里会空荡荡,恭喜你,你喜欢上他了。”
  恭喜你,你喜欢上他了?
  最后一句让正在旁边喝汤的程怡,吓得差点摔了汤碗。
  她见到秦易的时候是会莫名其妙心跳加快。
  可是后面的彻夜难眠和见不到他心里会空落落,她都没有的。
  她就只有心跳会加快。
  这种应该不算什么,她就是怕他而已。
  而且心跳加快的原因,是他总是做一些流氓的举动,她才会加快的。
  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
  程怡捧着汤碗,暗暗排腹了好一会,才放缓刚才因为欧娜那句话产生的一丝丝慌乱,继续喝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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