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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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锦宁对此充耳不闻,他抬眸定定的望向康雅惠,双目赤红,下颔紧绷,腮边甚至微微颤抖,一字一顿道:
  “我要见她。”
  康雅惠呼吸一滞,两人僵持片刻,她忽而双肩一垮,如同失去全身力气一般,轻轻叹了口气:
  “没用的,她谁都不见。”
  事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康雅惠就想尽各种办法,几番劝说下,小妹都允了,却偏偏没见到萧瑜,只得到了她叫人带出来的一纸文书,和一句话:
  “这么多年来,我没学会当一个女儿,她也不屑学做一个母亲,那我们也不必这样互相折磨下去了,她只当从未生过这个孩子吧。”
  霍锦宁一愣,还不等说什么,便见康雅惠伸手从笔筒中抽出一支自来水笔,拍在桌上,指着旁边那一纸文书上,淡漠道:
  “签了吧。”
  那支笔骨碌碌在光滑的桌面滚了一圈,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而后继续骨碌碌的滚,直到滚到了霍锦宁的脚边,才堪堪停住。
  霍锦宁弯腰拾起笔,上前几步走到桌前,一眼扫去,瞳孔皱缩。
  ——凡为夫妻之礼,是宿世之因,累劫共修,今得缘会;若缘不合,比是冤家,故来相对。今有霍锦宁和萧瑜从此脱离夫妻关系,双方割切根蒂,恩断义绝,嗣后男婚女嫁,各听自由,两不干涉。
  这是一张离婚书。
  这上面的字迹,他再熟悉不过。二人幼时同学毛笔大字,她小小的手握不住狼毫笔,写了一会儿就吵着手酸,是他握着她的手一横一竖教她书法;后来大一些,又学西洋水笔,她拿惯了软毛笔的手拿不惯硬水笔,亦是他给她拓下字帖,一撇一捺的陪她练习;再后来,她用这字迹签支票,写长信,学英文,大喜之日在婚书上写下名字......
  到如今,又一笔一划写下这同他恩断义绝的离婚书。
  康雅惠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小妹不是绝情之人,也不是没给过她机会,只要她服个软,认个错,送去国外待上一阵子,等这段风波过去了,自然风平浪静。可惜......”
  “可惜,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低头认错的。”
  霍锦宁将她的话接了下去。
  何况这一次,她本就无错。
  霍锦宁拿起那张离婚书,缓缓撕成两半,手一松,便打着旋轻飘飘的落地,他淡淡一笑。
  “这个字,我不会签。”
  四大家族自当年联姻结盟起,多年往来,共同进退,早就拧成了一股,牵一发而动全身,断然不会因为一个萧瑜而影响大局。
  如今出了这档子事,正如康雅惠所说,当务之急是想法设法消除隔阂,免得从此埋下祸根,日后生了嫌隙。
  那么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弃车保帅。
  然而即便全世界都放弃了她,他也不会。
  终其此生,他们做不了夫妻,也当不了兄妹,成不了朋友,也变不了陌路。那最后一丝一毫,名存实亡的羁绊,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断的。
  上穷碧落下黄泉,这一生一世,恩断不了,义绝不了,他们两个的命是连在一起的。
  作者有话要说:  1.1936年,陈胜男在东北抗联牺牲
  她的原型是赵一曼,赵一曼,原名李坤泰,又名李一超,人称李姐。四川省宜宾县白花镇人(今四川省翠屏区白花镇)。党员,抗日民族英雄,曾就读于莫斯科中山大学,毕业于黄埔军校六期。1935年担任东北抗日联军第三军二团政委,在与日寇的斗争中于1936年8月被捕就义。
  我小学班会课上曾朗读过的一篇她临行刑前写的家书,我那时什么都不懂,依旧哭得泪流满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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