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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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当“鸿雁”渐强时,“孤鹰”却仿佛走了下坡路,光辉逐年不及“鸿雁”。
  人们又认为,“孤鹰”不行了,“捕鹰”之网一旦展开,他柏云孤就再无法像当年一般全身而退。
  弱肉强食,盛极必衰。
  竞争是人的本性之一,从竞争里催生嫉妒、怨恨。妒与恨鞭策着人去争取属于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其实数年以前,就有“何许不甘人下”的传言,“鸿雁”内部甚至有莽撞的高层劝何许执行暗杀计划。
  但何许却不是一般人,受得住辱,沉得住气,直到羽翼真正丰满,才渴望取而代之。
  而这段长似无尽的拉锯,给了他“改造”金岭的时间。
  令他下定决心选择何许的,其实并非何许本人,而是金岭。
  这俩兄弟看似兄友弟恭,哥哥美艳强大,弟弟温润软弱,任谁都认为何许在兄弟关系中占主导,他却知金岭才是真正可怕的那一个。
  他教金岭“爱”,又教金岭“争”,再教金岭“恨”与“毒”。七年时间,在金岭心中,他的分量已经远远超过了何许这个亲兄长。
  而何许无所察觉,仍毫无保留地对待金岭。
  在“孤鹰”与“鸿雁”两端,金岭都如鱼得水,要权有权。
  一年前,何许已经谋生了取而代之的想法,但杀“孤鹰”非同小可,何许谨慎之至,迟迟未有行动。
  他倒是可以继续等,水到渠成,才能掩住所有人的耳目。
  但单、洛婚礼上的秦轩文,让他忽感情不自禁。
  倏而发现,他与秦轩文都已经不再年轻。
  他的阿崽即将二十八岁,早已是明氏举足轻重的人物,穿上西装时光彩夺目,冷峻傲然,再不是当初那个红着眼问“您不要我了吗”的傻小孩儿。
  可细究的话,七年时间并未让秦轩文改变分毫。他的阿崽,仍是喜欢牵他的衣角,看他的时候目光炽烈而虔诚,一如往昔。
  岁月改变万物,最易变的是人心,最恒久的亦是人心。
  分别之后,这份情不自禁令他果断催动了计划的最后一环。
  其实这些年里,他不止一次情不自禁。
  在公海上对付“寒鸦”那次,于枪林弹雨中救下秦轩文,他罕见地对单於蜚动了怒。
  海浪翻滚,吹散他的话语——“我把他给你,不是让他给你卖命。”
  单於蜚却道,若“孤鹰”不去搅局,那一趟任务之于秦轩文就如探囊取物,绝无危险可言,若是“孤鹰”去了,必然会救秦轩文于危难。
  事实确如单於蜚所料。
  许久未见,秦轩文小心地黏着他,他在情难自已之时再次拥有了秦轩文,听秦轩文告诉他,领养的孩子名叫“秦却”,寓意“我却仍然爱您”。
  第一次与秦却面对面,稚拙的孩子突然叫他“爸爸”。那一刻,他知道自己的眼神一定温柔至极。
  纵是铁石心肠,也有被融化的时候。将秦轩文丢在车里,独自离去的一刻,他感到胸膛深处疼痛不已。
  佛珠是他专门求来的。他不信神佛,却因这份不该有的牵挂,寻来一份平安的寄托。
  秦轩文一直将佛珠戴在手腕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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