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人(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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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可怜的乔安娜,
  她独自去了天堂,
  带着她的山羊们。】
  高音与和弦一起迸发,苍凉而无力的情感瞬间将听众淹没,如同看到那片广袤无垠的田野,一座小小的茅屋,和两个无力抵抗命运、被生活压弯了脊背的人。当黑夜降临,繁星闪烁之时,肉体的痛苦渐渐消匿,灵魂孤单地升入天堂,教堂的钟声敲响一下,两下,叁下,在世的人被束缚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漫漫长夜孤寂无眠,冰冷的时代远远没有终结。
  台下的人忘记了鼓掌,当程玄放下吉他,喝彩声才震耳欲聋地响起来,几乎要掀翻屋顶。
  夏聆听完这首沉痛绝望的葬礼民谣,整个人都不好了,半天调整不过来心态,把加冰的威士忌喝了一小半。他看到她的表情,歉疚地挠挠头,又重新折回舞台上,随手拿了支笛子,对着收音话筒欢快地吹起来。
  《布雷舞曲》像春风一样吹散了人们心中的悲伤,很快,酒吧里又恢复了之前的欢乐气氛。
  “预计营业额再创新高。”小福和杜冰干了一杯。
  夏聆饭也吃了,歌也听了,酒也喝了,突然就不想跟这么多人一起分享程玄了,费了好大劲儿把他从人堆里拉出来,有点不开心地说:“咱们回家吧,我累了。”
  “好。”他反握住她的手,笑着回答。
  *
  车开到一半,远离喧嚣,夏聆舒了口气:“今天人多眼杂,还好没有贝斯特来抓你,我没听见奇怪的声音。”
  “酒吧的音量太大了,就算他们变成猫说话,你也听不见。”程玄持保守态度,“如果客人里有贝斯特族,我们也分不出来,只有族人之间才会有感应。今晚我之所以敢上去唱歌,是因为观众里有警局的boss,有他在,贝斯特不敢乱来。”
  “什么大boss?”夏聆感兴趣。
  “具体的我不能透露。反正就是某个警官的上司来a市视察,警官要例行接待,为了升职变着法儿哄上司开心呢。”
  夏聆懂了:“哦,请领导来看美人鱼跳舞。常规操作。”
  她撑着下巴,倚在车窗边,望着立交桥外明亮的万家灯火,“我不是贝斯特,却能听懂变成猫的贝斯特说话,这算不算有感应呢?真奇怪,难道我家祖宗混进来一只猫,我属于返祖现象?”
  程玄开下立交桥,认真思考了一会儿,“我爸爸在ifm的社会科学院读博的时候,发过一篇论文,叫《半人族与人类血液相溶的概率与其后果探讨》,literaturereview部分提到了一个案例:有个芬兰人在森林里打猎的时候,被一头流血的驯鹿撞在石头上,腰被鹿角顶了个窟窿,之后他就能听懂驯鹿说话了。后来发现那只鹿是个受伤后化型的圣尼古拉斯族,也就是半鹿族,科学家认为是半鹿族的血液通过创面进入了人体,造成了一系列变化。在世界各地,人类听懂半人族化型后说话的例子很少见,都是在大型动物和人类发生流血冲突后引起的,贝斯特族的例子还没有出现过。”
  “我小时候被猫抓过,抓得我耳朵出血了,是很大的野猫!”她立刻道,“人生第一次打狂犬疫苗,好疼。”
  程玄“唔”了一声,眼神有些飘忽。
  夏聆又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叫耳朵旁的聆吗?我五岁之前本来叫铃铛的铃,因为被猫抓了,敷了很多药都不见好,正好那段时间我们家不安宁,我奶奶就找了个算命先生给我算。那老先生说我家日后必有血光之灾,但我是靠耳朵吃饭的,命里有财运,耳朵不能留疤,就给我改了个字,让我吃饭能吃顺利一点。你说巧不巧,之后我爸真就跳楼了,我现在搞音乐,也算是半个靠耳朵。”
  程玄忍俊不禁:“那他算得还挺准。”
  她身子前倾,“我唱歌五音不全,小时候根本没想过要学乐器!可是有一天突然就喜欢上听音乐了,大概是因为我养的小鸟飞走了吧,心里就很空虚,我爸妈天天吵架,我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拿收音机听。搬到城里之后,隔壁邻居学小提琴,我过去玩的时候摆弄了两下,竟然真给我拉出音来了。我妈觉得我有天赋,就花钱送我也去学,逢人就夸我长大要当音乐家,但是长大了才发现,天赋这玩意最水了,进了学院至少有叁分之一的学生比我拉得好,人家拉帕格尼尼跟玩儿似的,我拉就是车祸现场。”
  “勤能补拙。”他侧首看她,揶揄道。
  不多久,程玄把车停在单元楼下。盛夏的夜空繁星朗朗,蟋蟀在草丛里嘶鸣,小区的路灯坏了,几点萤火在灌木丛里幽幽浮动。
  夏聆牵着他的手,大踏步走进楼道口,电梯关门的时候探头看了外面一下。
  “不说我了。说说你吧,你唱歌的时候是不是想起谁了?”她酒劲儿上来,话特别多。
  程玄愣了片刻,笑道:“姐姐,我们总是很容易就能感受到对方的心境,我觉得这就是比卡博和人类能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原因吧。”
  “怎么说?”
  “你一听我唱歌,就知道我在想什么,并且是最能用伴奏把这种想法表现出来的人。而我呢,好像天生就能体会到你的情绪,比如你刚才看了一眼电梯外面,我的直觉就告诉我,你在看什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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