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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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想到这么做会让容恒高兴一些,她咳了咳,才笑道:“程妈妈,我总不能空手去,待我回去抄一篇佛经,烧给婆婆。”
  程妈妈果然高兴起来,连声赞道:“府里这个说到底就是继母,继母再好都不如亲生的好,您能这样做,我们家夫人九泉之下也会欣慰的。”
  顾颜勉强扯起唇角,笑得有些敷衍,为要抄写的佛经头疼。
  下午时,容媛给了宋朝夕回馈,说她做的粉尤为好用,不像铅粉那般夸张,扫在脸上有让面部轮廓更柔和的效果。
  按理说一般的粉擦在脸上时间久了,皮肤都会变得暗黄,擦粉时看不出来,去妆后却格外惊心,是以很多女子二十不到,卸妆后就变成了黄脸婆,而宋朝夕这个粉,容媛用了两个月左右,卸妆后脸色不仅没有变差,还变得愈发细腻白净,很有光泽。
  皮肤越用越好,这样的好东西她都舍不得还给宋朝夕。
  宋朝夕捏了下容媛的脸,看这小脸蛋,肉嘟嘟粉嫩嫩的,摸起来,滑腻腻的手感很好。
  容媛第一次被人摸脸,不由脸颊红红的,趁机把脸往她手心蹭了蹭。
  宋朝夕又笑着捏了捏她的小脸蛋,疑惑道:“扫?你用什么傅粉的?”
  容媛刷的拿出一根毛笔,有意向二婶婶显摆。
  “我那天心血来潮用毛笔试了试,觉得毛笔也很好用,怎么样,二婶婶没用过这样的刷子吧?”
  她满脸写着“快夸我快夸我”,宋朝夕勾唇一笑,挑起她的下巴仔细一打量:
  “你别说,用刷子刷出来的效果还真不错,更均匀柔和了。”
  宋朝夕靠得很近,容媛甚至能看到她眼角的小痣,她心跳如鼓,总觉得呼吸都要凝滞了。
  二婶婶真是邪门了,笑起来着实风流,她能不能不要这样看自己。
  容媛紧张地别过脸,睫毛轻轻颤动,脸颊红得更厉害了。
  宋朝夕完全没注意到她,她琢磨着,这还是第一次看人用毛笔傅粉的。
  试验之后也觉得好玩,若能制作类似于毛笔的刷子,用于女子傅粉,是不是也会有不同寻常的效果?
  宋朝夕叫来姑姑家京城的管事陈金忠,把粉的配方交给他,陈金忠已经很久没见到大小姐,从前他只知道大小姐在药材生意上很有天赋,却不知大小姐还会做女子用的妆品。
  他打开看了配方,绝大部分配方都是药材,家中的药材铺子里就有现成的,一盒药粉卖二两银子倒也不算贵,毕竟香宝斋针对的也是京中的高门女眷,只是,大小姐画的这个笔刷的图,实在是太奇怪了,第一次听说可以用毛笔刷来傅粉的。
  “你只管去做,我觉得毛笔有些太细了,若是再粗一些效果会更好,你看看材质用什么,马毛、灰松鼠、山羊毛、黄狼毛……你可以做一些来让我看看,记得挑选细软的那种。”
  陈金忠应了一声。
  “对了,我这有一个生发的药方,可以将药材研磨好,调配成膏状,用梳子梳到头上,月余便可以使毛发浓密,你觉得生发的东西会有人买吗?”
  说到这一点,陈金忠笑得有些尴尬,他摘下帽子,让宋朝夕看他光溜溜的头顶。
  “大小姐,您说这东西会不会有人买?”
  他这两年毛发都掉没了,出门都要戴帽子,他是男人,胭脂水粉是不用的,这种生发秘籍若是有,肯定花多少钱都想买,只是不知道掉没的头发没法梳还能用吗?
  宋朝夕打量他的头顶,忍不住噗嗤一笑,“怎么近日脱发的男人越来越多了?”
  陈金忠自动无视她打趣的目光,笑道:“大小姐,男子经常在外奔波,头发梳的紧,时常头皮疼,再加上我朝流行戴帽子,帽子一年四季盖在头上,捂得头发不透气,会脱发也是正常的。”
  宋朝夕轻笑一声,像张焕那样年纪轻轻都不能避免,更别说是陈金忠了。
  次日,谢姨娘派人来拿药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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