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跟唐中天对峙(1 / 4)
“不行,你们不能带我爸走,不能带走!”
齐丽华冲了过去,对那两位纪委的同志又拉又踹,上演了一副十分蛮横的全武行。
刘秘书眉头微皱,走到赵所长面前。
“这位同志,麻烦你们把这个女人带走,不要影响到我们的工作。”
赵所长听完,瞬间喜上眉梢。
他虽然是来帮齐大海的,但他还没来得及出手,齐大海就率先倒了,现在刚好能利用这个机会,把自己从齐大海的事情里面摘出去。
警车和奥迪车扬长而去,现场因为齐大海和齐丽华被带走,清净了不少。
这个时候,刘云整个人都懵了。
他压根想不到,就因为他看上了唐欣,想要强迫唐欣当他的女朋友,竟然给他带来这么大的祸患。
他的母亲和外公,全被人带走了。
以后,他再也不可能继续在滨海一中为所欲为了。
噗通一下,瘫坐在地上,嘴里一直喃喃着“不可能”,状若疯癫。
此时的刘云,看着很可怜,但却没有一个人同情他,甚至还有不少同学悄悄吐了吐口水。
事情处理完,唐中天回过头来,看向唐欣。
“大小姐,我们的赌约已经完成了,现在你可以跟我回家了吧?”
赌约?
张小天听了一愣,难道……?
唐欣也没抵抗,小嘴一撅,走到张小天身边委屈巴巴的说道:“小天哥哥,对不起,我要走了,你一定要记得你说过的话哦,不管到什么时候,你都不能忘了我。”
张小天顿时身体发寒,他终于明白唐欣之前为什么表现的那么异常了,跟他之前猜测的基本一致!
只是他没想到,唐欣竟然一点想要挽留的意思都没有。
“为什么?”
张小天问道。
唐欣低着头,不敢看他,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口中不断呢喃:“小天哥哥,对不起,对不起……”
唐中天走过来,站在唐欣身前,“这是我们唐家的事,她是我们唐家的大小姐,当然要回到我们唐家。”
张小天浑身抖了起来,“唐家唐家!回到唐家,被你们当做礼品送给别人,来换取你们唐家的复兴吗?”
唐欣猛地抬起头来,吃惊的看着他,疑惑道:“小天哥哥,你……你都知道了?”
唐中天眼睛一眯,质问唐欣道:“大小姐,你都跟他说过了?我们之前说好的,你可以暂时留在滨海,但是绝对不能泄露我们唐家的任何信息。”
张小天更加生气,指着唐中天道:“这就是你对你们大小姐说话的态度?”
唐中天瞬间神情不悦,冷哼道:“我怎么跟大小姐说话,那是我的事,现在我要知道的是,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我怎么知道的你不用管,现在我只为你们唐家感到可怜,想要恢复以往的荣光,却只能靠出卖一个女人,来换取你们所谓的荣耀,你们把男人的脸都丢尽了!尤其是你,根本不配做一个男人!” ↑返回顶部↑
齐丽华冲了过去,对那两位纪委的同志又拉又踹,上演了一副十分蛮横的全武行。
刘秘书眉头微皱,走到赵所长面前。
“这位同志,麻烦你们把这个女人带走,不要影响到我们的工作。”
赵所长听完,瞬间喜上眉梢。
他虽然是来帮齐大海的,但他还没来得及出手,齐大海就率先倒了,现在刚好能利用这个机会,把自己从齐大海的事情里面摘出去。
警车和奥迪车扬长而去,现场因为齐大海和齐丽华被带走,清净了不少。
这个时候,刘云整个人都懵了。
他压根想不到,就因为他看上了唐欣,想要强迫唐欣当他的女朋友,竟然给他带来这么大的祸患。
他的母亲和外公,全被人带走了。
以后,他再也不可能继续在滨海一中为所欲为了。
噗通一下,瘫坐在地上,嘴里一直喃喃着“不可能”,状若疯癫。
此时的刘云,看着很可怜,但却没有一个人同情他,甚至还有不少同学悄悄吐了吐口水。
事情处理完,唐中天回过头来,看向唐欣。
“大小姐,我们的赌约已经完成了,现在你可以跟我回家了吧?”
赌约?
张小天听了一愣,难道……?
唐欣也没抵抗,小嘴一撅,走到张小天身边委屈巴巴的说道:“小天哥哥,对不起,我要走了,你一定要记得你说过的话哦,不管到什么时候,你都不能忘了我。”
张小天顿时身体发寒,他终于明白唐欣之前为什么表现的那么异常了,跟他之前猜测的基本一致!
只是他没想到,唐欣竟然一点想要挽留的意思都没有。
“为什么?”
张小天问道。
唐欣低着头,不敢看他,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口中不断呢喃:“小天哥哥,对不起,对不起……”
唐中天走过来,站在唐欣身前,“这是我们唐家的事,她是我们唐家的大小姐,当然要回到我们唐家。”
张小天浑身抖了起来,“唐家唐家!回到唐家,被你们当做礼品送给别人,来换取你们唐家的复兴吗?”
唐欣猛地抬起头来,吃惊的看着他,疑惑道:“小天哥哥,你……你都知道了?”
唐中天眼睛一眯,质问唐欣道:“大小姐,你都跟他说过了?我们之前说好的,你可以暂时留在滨海,但是绝对不能泄露我们唐家的任何信息。”
张小天更加生气,指着唐中天道:“这就是你对你们大小姐说话的态度?”
唐中天瞬间神情不悦,冷哼道:“我怎么跟大小姐说话,那是我的事,现在我要知道的是,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我怎么知道的你不用管,现在我只为你们唐家感到可怜,想要恢复以往的荣光,却只能靠出卖一个女人,来换取你们所谓的荣耀,你们把男人的脸都丢尽了!尤其是你,根本不配做一个男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