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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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里,他故意停顿下来,掉她胃口。
  直到那山猫儿急得都快伸小爪子了,他才又继续说道:
  “我使人去跟他说了,这半山庄上其实藏着一位资深御厨。田大老爷本就是个会吃的老饕,自然想看两大御厨针锋对决,便多下一张帖子。这本来就是私人办的美食会,哪里有那么多规矩?自然是田大老爷高兴就好。到时候,金汤勺也是他给发的。”
  “原来还能这样?”宁宁忍不住叹道。倒是她自己想太多了。
  宁宁收起了那个帖子,又说道:“这样一来,咱们庄上定然能占尽先机,宣传也可以从半山庄子芳香猪下手。到时候,再顺便推出熙春楼,也不怕生出什么是非来。”
  “况且,你之前曾说过,以后庄上会对外开放,请人到这边避暑度假,正好也提前做个准备。”
  宁宁点头笑道:“理当如此,不过庄子修了大半,离度假山庄还差得远呢。”
  厉琰便又说道:“这倒也不急于一时。”
  就这样,少不得又劳烦邓嬷嬷跑了一趟熙春楼,和刘掌柜那边又通了气。
  正好刘掌柜巴不得少承担些风险呢,自然答应全力配合半山庄子。
  同时,宁宁也按照承诺,把东坡肉和清炖狮子头的菜谱给了二虎师傅。
  二虎兄弟虽然觉得这两道菜很经典,足以做招牌。
  只是这次美食会事关厨师荣誉,二虎兄弟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暂时不用这两道猪肉菜参赛。就把他们师门的看家本领,拿出来,与那些名厨师一争高下。
  宁宁对此不置可否。
  这些时日,她少不得留在厨房里,帮着吴二娘一起研究菜品。
  吴二娘看着没脾气,好说话得很。可实际上,她在做菜方面十分较真,讲究精益求精。
  她把自己毕生所学都拿了出来。
  把整头猪分成了许多部分,再结合宁宁的菜谱,就成了美味佳肴。
  整个猪头筋头巴脑,器官多,便做成烧整猪头。
  猪头烧出来,十分软烂,便于佐餐下酒。
  猪上肩大概有五斤左右,肥肉丝纵横的肉。吃起来不油腻,反而异常鲜嫩。宁宁管它叫作梅花肉。
  爆炒出来,十分美味。
  猪前腿肥肉更多,后腿瘦肉更多,这两种都更适合做红烧肉,肥而不腻,口感刚刚好。
  至于前后肘子,口感比较软糯,吃起来也鲜。做东坡肘子是最适合的。
  除此之外,红烧猪蹄啃起来很香,用来下酒最合适不过;若把猪蹄和黄豆一起煮汤,更是鲜美到不可思议。
  宁宁说,这道菜叫老妈顿蹄花。
  吴二娘倒觉得这个菜名与自己有关,是姑娘特意取给她的名字。因而她尤为喜欢这道菜。
  宁宁经常说,这些菜并不是她独创的。而是在一些杂书中看过的。
  这话别人听听也就罢了,却觉得她是个难得做饭奇才。取的那些菜品也十分有趣。
  就拿这次和吴二娘一起准备菜品来说,吴二娘也经常对宁宁的一些想法感到格外佩服。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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