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永恒的黑暗(1 / 2)
依旧是不知什么时辰的日子,否则我一定会说,这是我们来到七棵树的第几天。
但是已经过去了很久了,因为我已经睡了三回了,天色依然是黑得一塌糊涂,没有星星,没有月亮。
最少已经过去了三天,但是我的肚子丝毫没有感觉到饥饿,反而还觉得满肚子都是烤肉。这也就是为什么动物们可以在七棵树生存数十天的原因,神树仿佛真的有魔法,给予了生灵们减缓饥饿的魔力。
在七棵树,所有的动物都不愁捕食的辛苦,所以除了睡就是玩,我平时就有和狼们倒不开时差的几个时辰,在这里依然如此。在狼们倒头大睡的时候,我陷入孤单,只能再走走寻找乐子了。这两个月应该是狼们睡得最安稳的日子了,不需要时刻竖着耳朵、张着鼻孔,不用担心被入侵领地。这也是所有野兽的福音,毕竟它们在睡觉时,一只耳朵是需要贴在地面以捕捉入侵者的脚步的,神经时刻紧绷并保持警惕,这就是为什么野兽的领地意识那么强的证明了。
狼们分别分散在三个最遥远的地形,这估计是三个种族的狼能聚在一起的唯一一次机会,所以不免会对三个种族进行比较。
比起草原狼,森林狼的体型略大,毛发也更硬。因为和两种狼都有过交集,所以大致了解两种狼的特点。草原狼需要在宽阔的大草原上追捕猎物,通常会使用匍匐潜行,再利用包夹战术,所以草原狼毛色是棕黄色,体型最小,容易隐藏在黄绿色的草中,并且耐力惊人。而森林狼在森林中就不那么善于奔跑了,毛色也和地面的石头、深色的草相近,是深灰色的,而且体型较大,力量较强,通常靠埋伏之后突然袭击猎物,爆发力超群。
而第三种族雪狼则是体型最大、毛发最软的一种,并且与其他两种狼的瞳孔颜色有异,是透着光亮的红色。它们的力量也是最强,但同时速度最慢,很善于埋伏和配合。一只成年的硕大雪狼,咬合力估计与老虎旗鼓相当。
而且雪狼有一个特点在四肢上。因为雪狼需要在雪层上奔跑,所以脚掌宽大,脚垫厚而软,并且与另两种狼相比,雪狼没有獠。獠即犬科动物脚掌以上一扎距离的腿部长出的一根脚趾。
既然狼族都距离这么近,我也有想法多看看其他的狼群。因为据我所知,除了我们,还有其他的草原狼群。不仅如此,自从上次被小青所在的森林狼群重创之后,我就再也没找过小青了。不过现在看来,狼们会放下所有恩怨和平共处,也是我一个和小青见面的机会。
我很快在熙熙攘攘的动物之中找到了那灰色的森林狼们。动物和不像人一样,能够轻易地分辨出这个人是谁。因为人都追求特点,人与人的区别不仅仅是长相,还有发型、衣服、行为举止。
而动物就差了许多,灰灰的一团团中我勉强发现了一只像小青的狼。她也意识到了我在弯腰看她,便抬起头,发现是我就眨了眨眼,许久才爬起来。
小青身边的只剩一只灰白色的小狼了。她所在的狼群好像没有第二只年轻的小狼了,看来当初我亲眼所见出生的两只幸运的狼崽仍然有一只遭遇了不测。
我看着小青的唯一一个孩子,又看了看她。小青耷拉两下耳朵,用鼻子拱了拱孩子,表示我是见证他来到世界上的那个人。小青的孩子小小青虽然比黑夜出生早,但是体型比黑夜要小一圈。虽然黑夜不是纯种的草原狼,体内是流淌着黑狼的血液,体型略大有情可原,但是小小青并非正常,显然和平安一样体弱。
小小青不情愿地站起身,走到小青的身边,然后低头抬眸看着我,方才蹭了蹭我的手。
“小青,你瘦了。”我与它们对视了一会儿才憋出一句话。
小青好像听得懂一样,咧着嘴点了点头。我叹了口气:“当时你有食物还会给我捎上一点,现在怎么还吃不胖了?前几天的大范围捕猎累到身子了么。”
小青愣了一会儿,又用鼻子顶了顶小小青,意为是孩子的原因。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小青一定和花斑一样,为了孩子操碎了心。但是花斑是一匹有经验的老狼,多次见过狼群中怎样照顾和考验小狼。而略显年轻的小青,在狼孩子的身上花费了太多的精力。
我和小青话不过三句,就见一只恶狠狠的大灰狼走来,用身子挡住小青,并把她向狼群里挤。把小青送回狼群中后,还不忘扭头瞪我一眼。
这大概也是袭击我的森林狼群中的一员。虽然七棵树不能发生战争和狩猎,但是心理的歧视和抵抗还是会有的。森林狼不仅觉得我是草原狼的一员,更觉得我是一个奇怪的家伙,对它们的族群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为了凸现出狼的凶狠和忠诚,我代表草原狼怒视了回去。我和小青有交集,不代表我会对整个森林狼的狼群都友好。它们曾经差点要了我的命,我和森林狼本来就成了死对头。
可我还是庆幸我们在七棵树,否则我可打不过森林狼王。
和小青叙旧失败,我只能原路返回,和草原狼打发打发时间了。
可当我没走几步时,我就看到了花斑在和另一只半大的狼聊天。我绕了半圈,发现正是花斑的孩子欢欢。欢欢还是体大力壮,跟随了其他狼群后的他比流浪的时候壮实了不少。花斑显然在为他找到了新的狼群而高兴。
被赶走的狼只能成为孤狼,孤狼可以选择一个配偶交配,组成新的狼群。可欢欢还是匹未成年狼,被赶走后想要加入别的狼群是很难的,因为新的狼群要考虑孤狼的前科,会不会影响原来的狼们。
欢欢显然得到了新狼王的肯定,估计也是饿怕了,不再玩世不恭。他有非常优异的身体条件和捕猎天赋,跟随着狼群,能够很快成为群内的头号捕猎手。
欢欢见我走来,斜了我一眼,然后夹着尾巴绕到花斑的背后,避开我继续交流。
这个毛孩子,我可是把他托在过手心里的人啊,竟然对我这么生疏。
花斑脸上看不出什么神色,只不过挑着鼻子示意我离开。我只好转过身,回到了我的狼群中。和平共处,友好交流,虽然七棵树是这样的规定,但是不可与其他种族太过亲密,给同伴们留下的印象也不完美。
尤其本来就不是很完美的我。 ↑返回顶部↑
但是已经过去了很久了,因为我已经睡了三回了,天色依然是黑得一塌糊涂,没有星星,没有月亮。
最少已经过去了三天,但是我的肚子丝毫没有感觉到饥饿,反而还觉得满肚子都是烤肉。这也就是为什么动物们可以在七棵树生存数十天的原因,神树仿佛真的有魔法,给予了生灵们减缓饥饿的魔力。
在七棵树,所有的动物都不愁捕食的辛苦,所以除了睡就是玩,我平时就有和狼们倒不开时差的几个时辰,在这里依然如此。在狼们倒头大睡的时候,我陷入孤单,只能再走走寻找乐子了。这两个月应该是狼们睡得最安稳的日子了,不需要时刻竖着耳朵、张着鼻孔,不用担心被入侵领地。这也是所有野兽的福音,毕竟它们在睡觉时,一只耳朵是需要贴在地面以捕捉入侵者的脚步的,神经时刻紧绷并保持警惕,这就是为什么野兽的领地意识那么强的证明了。
狼们分别分散在三个最遥远的地形,这估计是三个种族的狼能聚在一起的唯一一次机会,所以不免会对三个种族进行比较。
比起草原狼,森林狼的体型略大,毛发也更硬。因为和两种狼都有过交集,所以大致了解两种狼的特点。草原狼需要在宽阔的大草原上追捕猎物,通常会使用匍匐潜行,再利用包夹战术,所以草原狼毛色是棕黄色,体型最小,容易隐藏在黄绿色的草中,并且耐力惊人。而森林狼在森林中就不那么善于奔跑了,毛色也和地面的石头、深色的草相近,是深灰色的,而且体型较大,力量较强,通常靠埋伏之后突然袭击猎物,爆发力超群。
而第三种族雪狼则是体型最大、毛发最软的一种,并且与其他两种狼的瞳孔颜色有异,是透着光亮的红色。它们的力量也是最强,但同时速度最慢,很善于埋伏和配合。一只成年的硕大雪狼,咬合力估计与老虎旗鼓相当。
而且雪狼有一个特点在四肢上。因为雪狼需要在雪层上奔跑,所以脚掌宽大,脚垫厚而软,并且与另两种狼相比,雪狼没有獠。獠即犬科动物脚掌以上一扎距离的腿部长出的一根脚趾。
既然狼族都距离这么近,我也有想法多看看其他的狼群。因为据我所知,除了我们,还有其他的草原狼群。不仅如此,自从上次被小青所在的森林狼群重创之后,我就再也没找过小青了。不过现在看来,狼们会放下所有恩怨和平共处,也是我一个和小青见面的机会。
我很快在熙熙攘攘的动物之中找到了那灰色的森林狼们。动物和不像人一样,能够轻易地分辨出这个人是谁。因为人都追求特点,人与人的区别不仅仅是长相,还有发型、衣服、行为举止。
而动物就差了许多,灰灰的一团团中我勉强发现了一只像小青的狼。她也意识到了我在弯腰看她,便抬起头,发现是我就眨了眨眼,许久才爬起来。
小青身边的只剩一只灰白色的小狼了。她所在的狼群好像没有第二只年轻的小狼了,看来当初我亲眼所见出生的两只幸运的狼崽仍然有一只遭遇了不测。
我看着小青的唯一一个孩子,又看了看她。小青耷拉两下耳朵,用鼻子拱了拱孩子,表示我是见证他来到世界上的那个人。小青的孩子小小青虽然比黑夜出生早,但是体型比黑夜要小一圈。虽然黑夜不是纯种的草原狼,体内是流淌着黑狼的血液,体型略大有情可原,但是小小青并非正常,显然和平安一样体弱。
小小青不情愿地站起身,走到小青的身边,然后低头抬眸看着我,方才蹭了蹭我的手。
“小青,你瘦了。”我与它们对视了一会儿才憋出一句话。
小青好像听得懂一样,咧着嘴点了点头。我叹了口气:“当时你有食物还会给我捎上一点,现在怎么还吃不胖了?前几天的大范围捕猎累到身子了么。”
小青愣了一会儿,又用鼻子顶了顶小小青,意为是孩子的原因。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小青一定和花斑一样,为了孩子操碎了心。但是花斑是一匹有经验的老狼,多次见过狼群中怎样照顾和考验小狼。而略显年轻的小青,在狼孩子的身上花费了太多的精力。
我和小青话不过三句,就见一只恶狠狠的大灰狼走来,用身子挡住小青,并把她向狼群里挤。把小青送回狼群中后,还不忘扭头瞪我一眼。
这大概也是袭击我的森林狼群中的一员。虽然七棵树不能发生战争和狩猎,但是心理的歧视和抵抗还是会有的。森林狼不仅觉得我是草原狼的一员,更觉得我是一个奇怪的家伙,对它们的族群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为了凸现出狼的凶狠和忠诚,我代表草原狼怒视了回去。我和小青有交集,不代表我会对整个森林狼的狼群都友好。它们曾经差点要了我的命,我和森林狼本来就成了死对头。
可我还是庆幸我们在七棵树,否则我可打不过森林狼王。
和小青叙旧失败,我只能原路返回,和草原狼打发打发时间了。
可当我没走几步时,我就看到了花斑在和另一只半大的狼聊天。我绕了半圈,发现正是花斑的孩子欢欢。欢欢还是体大力壮,跟随了其他狼群后的他比流浪的时候壮实了不少。花斑显然在为他找到了新的狼群而高兴。
被赶走的狼只能成为孤狼,孤狼可以选择一个配偶交配,组成新的狼群。可欢欢还是匹未成年狼,被赶走后想要加入别的狼群是很难的,因为新的狼群要考虑孤狼的前科,会不会影响原来的狼们。
欢欢显然得到了新狼王的肯定,估计也是饿怕了,不再玩世不恭。他有非常优异的身体条件和捕猎天赋,跟随着狼群,能够很快成为群内的头号捕猎手。
欢欢见我走来,斜了我一眼,然后夹着尾巴绕到花斑的背后,避开我继续交流。
这个毛孩子,我可是把他托在过手心里的人啊,竟然对我这么生疏。
花斑脸上看不出什么神色,只不过挑着鼻子示意我离开。我只好转过身,回到了我的狼群中。和平共处,友好交流,虽然七棵树是这样的规定,但是不可与其他种族太过亲密,给同伴们留下的印象也不完美。
尤其本来就不是很完美的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