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有限的关爱(1 / 2)
两个人就熟悉了。
来福是孤儿,他最熟悉的伙伴就是小花。两个人在饥饿的年代,一天一天地长大了。当然是两小无猜,真正的情谊。许多美妙的爱情都是从友谊开始的。来福爱上了小花。小花也视来福为唯一。没有什么人阻挡。可是来福自卑。因为,小花长大后,出落得楚楚动人,她的娘就想将她嫁给一户有钱的人家,换取贵重的彩礼给两个弟弟娶老婆。在农村,女孩子的彩礼都是给弟弟娶老婆用的,有点良心的父母,会私下替女儿留一些。
小花的娘非常讨厌来福。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小花已经有了身孕。小花对娘的安排抗拒,绝食,投河,都用过,但是没用。最后,小花坦白了事情。小花娘去找来福,说要娶她女儿可以,但是得拿出五万块现钱。那个年代,五万块就是巨款了。来福尽管在砖窑没日没夜地干活,也积攒了一笔钱。但那只有区区的几百,离来福娘要求的数字可差得远呢。来福想尽一切办法,真的是走投无路了。他说要去外地,去最远南方,那地方只要偷偷游过一条河,听说就能到达一个最繁华的城市,城市里什么都有。工作也十分好找,哪怕就是给人洗完,养活自己非但不是问题,还能有不少积余。来福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小花,小花是支持的。但她还是担心,万一孩子已经出生了呢?不,他们还是要一起走,一起走才安全。
但小花娘提前得到了消息。她早早地派人堵住了他们离开村子的唯一一条出口。她暴跳如雷,命小花去打胎。小花是被村子里的人架去了卫生院流产的。来福被人绑了,眼睁睁地看着小花被人架走了,听着小花嗓子里发出的凄厉声音,那一刻真要疯了。小花的孩子流掉了,但是庸医的操作,大人也死了。来福得知噩耗。抱着小花的尸体哭了三天三夜。来福疯了,小花的娘不依不饶,骂来福害死了她的女儿,要来福赔钱。来福说,不如你要了我这条命吧。反正,我也真的不想活了。
来福离开了村子。他真的想死,但想死在村外。他厌恶这个村子。其实。是村里人赶他走的。他身无分文,在外乞讨,一路向南,误打误撞,被人收留,最后上了一条船,被一个好心人收养。也不是收养,毕此时的来福已经成年。来福当了那个好心人的徒弟,那人是个厨师。厨师教来福做西餐,做美食。厨师去世后,来福也那条船上工作。但那条船不是现在来福和林轩所在的游轮。后来,来福的经历更是曲折,但是他积累了许多的钱,甚至买下了南太平洋最大的船只。这些话,老人并不想细细地告诉林轩,听个大概就行了。简单来说,来福的经历惊心动魄,去过非洲,经营钻石,更去过其他许多许多地方,只要是能挣钱的,他就去做。
他是要补偿小时候的贫困。贫穷真的是万恶之源啊。如果不是穷,他不会失去此生挚爱。他视小花为此生挚爱。来福的恋爱经历就停留在二十岁。漫长的一生,他没有再对别的女人动过心。而且,这份珍贵的初恋,随着年岁的增加越来越变得珍贵。来福知道,几十年过去,小花和那个流掉的孩子,他们的血肉已经成了泥土,成了尘土。他知道,终有一天,自己也会变成泥土,变成风,变成气体。
可是,他们的灵魂能在天上相遇。
“林,这就是我的故事。”
来福说完了,深深地叹口气,真累,真的好累啊。
讲述这些,几乎要了他半条命,尽管,林轩不时给他倒茶。
他以为。今生今世,这些秘密不会再对人说出来的了。这是他的私事。而私事是不足为外人所道。可是,他觉得林轩是自己的朋友,还是自己的老乡。
他的心里,对林轩起了最特别的情感。
林轩很感动,但也很惊讶。时代发展真快啊,没想到那时候的江城的农村那么贫穷。来福是伤心而走,最爱的人不在世上了,而他又是个孤儿,在哪儿不是呆着呢?
林轩知道,这一生,他都不会再回去的了。
“林,真不好意思,耗费你这么长的时间。如果你不想听,可以回去睡觉。躺在床上,听着轻轻的海风和海浪,可是一个美妙的夜晚。”
林轩心里更同情了。
“不,我愿意的。我愿意聆听你的故事。”
林轩握着老人饱经风霜的手。他想,这世上的苦人很多,老人就是其中一个。比之老人,自己这一点苦。竟然算不得什么了。自己的苦是能看得到头的,可老人这一生都不会和最爱的人团聚了。林轩心想,待回去后,一定暗暗打听小花村子里的情况,他要替老人在小花和孩子的坟前献上花。
后来,老人在甲板上的长椅上静静地睡着了。不,他并不像是在睡觉,而是像在回忆,闭着眼回忆。林轩突然记得有人说过:有的人,就是靠回忆活着,一辈子都是活在回忆里。起初,他是不信的。毕竟,生活是朝前看的。没有什么痛苦是抹不掉的。但现在,他相信了这个说法。
回忆,就是生活的药,不然,真的活不下去的。
此时此刻的林轩,还不知道老人的真正身份。他是这条船上的大boss。他当厨师,不过是尽自己一份力,为船上的每一位游客服务。当年,他和小花长大了以后。小花常会去野外,采摘野菜,给他包馄饨,虽然没什么好吃的,馅也是素的,但来福吃得津津有味,他认为这是世上最好吃的馄饨,一入口,怎么那么鲜,那么香,那么解馋呢!
老人还是睡着了,因为上了一点年纪。林轩找来一条毯子,轻轻盖在老人身上。他一宿没睡。他的心里也有浓浓的思念啊。思念徐婉芳,思念得要疯。可是船上还没有信号,手机不能打电话,也不能发信息。林轩陪着老人,一直陪到了天亮。林轩看到了世间最美的红日。这么大,这么亮,这么红润,虽然黄昏日落时,夕阳也十分美,但和早晨的太阳相比,还是显得逊色了一些。林轩看着红日一点一点地从金光闪闪的云层中钻出来,再一点一点的,发出耀眼的光芒。他很享受看这个过程,觉得红日就是青年,夕阳就是晚年,各有各的美。太阳将光芒洒在海平面上。有游客吃过了早饭,拿着相机出来照相了。老人已经醒了。林轩过去搀扶他的手,轻轻说道:“又是崭新的一天,走,我们去吃早饭。”老人也的确饿了。
因为不是真正的厨师,所以他不必每天都去厨房工作。所有厨房里的员工都知道老人的身份,但因为都签了保密协议,都选择了沉默。
老人和林轩点了两份汤圆,这汤圆也带有江城的特色。
老人遗憾地摇头:“我老了,只能吃一点软烂的东西。”
林轩其实不爱吃汤圆,他讨厌汤圆的甜腻,吃了使人昏昏欲睡。但因为老人喜欢,林轩也陪着吃了几只。老人又帮林轩点了一份馄饨。林轩笑着说道:“其实,我喜欢吃汤圆的。”
“我看出来了,你不喜欢,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吃吗?只因它是圆的。自从小花死了,我虽然悲痛,但从此就喜欢上了圆形的东西。在大海上,在游轮上,我能比别人看到更大的圆。”
他说的圆,指的是太阳。
是呀,只有海上的太阳和月亮最大最亮最纯粹。
在邮轮上的几天,老人和林轩成了知己。真正的知己是跨越年龄的,也同样跨越身份,就是因为那一刻的惺惺相惜,而从此决定成为最密切的知己,这更无关见面的次数。有些人,即便远隔天涯海角,一生也没见过几次面,但就是灵魂知己。这真的可遇不可求。 ↑返回顶部↑
来福是孤儿,他最熟悉的伙伴就是小花。两个人在饥饿的年代,一天一天地长大了。当然是两小无猜,真正的情谊。许多美妙的爱情都是从友谊开始的。来福爱上了小花。小花也视来福为唯一。没有什么人阻挡。可是来福自卑。因为,小花长大后,出落得楚楚动人,她的娘就想将她嫁给一户有钱的人家,换取贵重的彩礼给两个弟弟娶老婆。在农村,女孩子的彩礼都是给弟弟娶老婆用的,有点良心的父母,会私下替女儿留一些。
小花的娘非常讨厌来福。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小花已经有了身孕。小花对娘的安排抗拒,绝食,投河,都用过,但是没用。最后,小花坦白了事情。小花娘去找来福,说要娶她女儿可以,但是得拿出五万块现钱。那个年代,五万块就是巨款了。来福尽管在砖窑没日没夜地干活,也积攒了一笔钱。但那只有区区的几百,离来福娘要求的数字可差得远呢。来福想尽一切办法,真的是走投无路了。他说要去外地,去最远南方,那地方只要偷偷游过一条河,听说就能到达一个最繁华的城市,城市里什么都有。工作也十分好找,哪怕就是给人洗完,养活自己非但不是问题,还能有不少积余。来福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小花,小花是支持的。但她还是担心,万一孩子已经出生了呢?不,他们还是要一起走,一起走才安全。
但小花娘提前得到了消息。她早早地派人堵住了他们离开村子的唯一一条出口。她暴跳如雷,命小花去打胎。小花是被村子里的人架去了卫生院流产的。来福被人绑了,眼睁睁地看着小花被人架走了,听着小花嗓子里发出的凄厉声音,那一刻真要疯了。小花的孩子流掉了,但是庸医的操作,大人也死了。来福得知噩耗。抱着小花的尸体哭了三天三夜。来福疯了,小花的娘不依不饶,骂来福害死了她的女儿,要来福赔钱。来福说,不如你要了我这条命吧。反正,我也真的不想活了。
来福离开了村子。他真的想死,但想死在村外。他厌恶这个村子。其实。是村里人赶他走的。他身无分文,在外乞讨,一路向南,误打误撞,被人收留,最后上了一条船,被一个好心人收养。也不是收养,毕此时的来福已经成年。来福当了那个好心人的徒弟,那人是个厨师。厨师教来福做西餐,做美食。厨师去世后,来福也那条船上工作。但那条船不是现在来福和林轩所在的游轮。后来,来福的经历更是曲折,但是他积累了许多的钱,甚至买下了南太平洋最大的船只。这些话,老人并不想细细地告诉林轩,听个大概就行了。简单来说,来福的经历惊心动魄,去过非洲,经营钻石,更去过其他许多许多地方,只要是能挣钱的,他就去做。
他是要补偿小时候的贫困。贫穷真的是万恶之源啊。如果不是穷,他不会失去此生挚爱。他视小花为此生挚爱。来福的恋爱经历就停留在二十岁。漫长的一生,他没有再对别的女人动过心。而且,这份珍贵的初恋,随着年岁的增加越来越变得珍贵。来福知道,几十年过去,小花和那个流掉的孩子,他们的血肉已经成了泥土,成了尘土。他知道,终有一天,自己也会变成泥土,变成风,变成气体。
可是,他们的灵魂能在天上相遇。
“林,这就是我的故事。”
来福说完了,深深地叹口气,真累,真的好累啊。
讲述这些,几乎要了他半条命,尽管,林轩不时给他倒茶。
他以为。今生今世,这些秘密不会再对人说出来的了。这是他的私事。而私事是不足为外人所道。可是,他觉得林轩是自己的朋友,还是自己的老乡。
他的心里,对林轩起了最特别的情感。
林轩很感动,但也很惊讶。时代发展真快啊,没想到那时候的江城的农村那么贫穷。来福是伤心而走,最爱的人不在世上了,而他又是个孤儿,在哪儿不是呆着呢?
林轩知道,这一生,他都不会再回去的了。
“林,真不好意思,耗费你这么长的时间。如果你不想听,可以回去睡觉。躺在床上,听着轻轻的海风和海浪,可是一个美妙的夜晚。”
林轩心里更同情了。
“不,我愿意的。我愿意聆听你的故事。”
林轩握着老人饱经风霜的手。他想,这世上的苦人很多,老人就是其中一个。比之老人,自己这一点苦。竟然算不得什么了。自己的苦是能看得到头的,可老人这一生都不会和最爱的人团聚了。林轩心想,待回去后,一定暗暗打听小花村子里的情况,他要替老人在小花和孩子的坟前献上花。
后来,老人在甲板上的长椅上静静地睡着了。不,他并不像是在睡觉,而是像在回忆,闭着眼回忆。林轩突然记得有人说过:有的人,就是靠回忆活着,一辈子都是活在回忆里。起初,他是不信的。毕竟,生活是朝前看的。没有什么痛苦是抹不掉的。但现在,他相信了这个说法。
回忆,就是生活的药,不然,真的活不下去的。
此时此刻的林轩,还不知道老人的真正身份。他是这条船上的大boss。他当厨师,不过是尽自己一份力,为船上的每一位游客服务。当年,他和小花长大了以后。小花常会去野外,采摘野菜,给他包馄饨,虽然没什么好吃的,馅也是素的,但来福吃得津津有味,他认为这是世上最好吃的馄饨,一入口,怎么那么鲜,那么香,那么解馋呢!
老人还是睡着了,因为上了一点年纪。林轩找来一条毯子,轻轻盖在老人身上。他一宿没睡。他的心里也有浓浓的思念啊。思念徐婉芳,思念得要疯。可是船上还没有信号,手机不能打电话,也不能发信息。林轩陪着老人,一直陪到了天亮。林轩看到了世间最美的红日。这么大,这么亮,这么红润,虽然黄昏日落时,夕阳也十分美,但和早晨的太阳相比,还是显得逊色了一些。林轩看着红日一点一点地从金光闪闪的云层中钻出来,再一点一点的,发出耀眼的光芒。他很享受看这个过程,觉得红日就是青年,夕阳就是晚年,各有各的美。太阳将光芒洒在海平面上。有游客吃过了早饭,拿着相机出来照相了。老人已经醒了。林轩过去搀扶他的手,轻轻说道:“又是崭新的一天,走,我们去吃早饭。”老人也的确饿了。
因为不是真正的厨师,所以他不必每天都去厨房工作。所有厨房里的员工都知道老人的身份,但因为都签了保密协议,都选择了沉默。
老人和林轩点了两份汤圆,这汤圆也带有江城的特色。
老人遗憾地摇头:“我老了,只能吃一点软烂的东西。”
林轩其实不爱吃汤圆,他讨厌汤圆的甜腻,吃了使人昏昏欲睡。但因为老人喜欢,林轩也陪着吃了几只。老人又帮林轩点了一份馄饨。林轩笑着说道:“其实,我喜欢吃汤圆的。”
“我看出来了,你不喜欢,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吃吗?只因它是圆的。自从小花死了,我虽然悲痛,但从此就喜欢上了圆形的东西。在大海上,在游轮上,我能比别人看到更大的圆。”
他说的圆,指的是太阳。
是呀,只有海上的太阳和月亮最大最亮最纯粹。
在邮轮上的几天,老人和林轩成了知己。真正的知己是跨越年龄的,也同样跨越身份,就是因为那一刻的惺惺相惜,而从此决定成为最密切的知己,这更无关见面的次数。有些人,即便远隔天涯海角,一生也没见过几次面,但就是灵魂知己。这真的可遇不可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