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辣妈当家 第28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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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总说女孩子要勇敢表达自己的感情,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
  胡小敏一边被林婉晴鼓励表达感情一边要学会慧眼识人,那些混混不能要,那些只会甜言蜜语的不能要,那些成绩不好的不能要,那些身份太差的不能要……于是她和首都来的陆晏笙开始纠缠不清。
  而莎莎则对二哥的朋友顾元祯一见钟情。
  那时候小岭在省运动队,大军却去了清大读书,并且早已经开始创业沉迷赚钱。
  薛明翊依然在部队里忙于公务,明春却婚姻失利,病情时好时坏留在老家。
  而15岁的莎莎,身材高挑,叛逆又任性,虽然聪明却不爱学□□想去香江当歌星明星。
  她骗顾元祯自己18岁,早就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却被顾元祯识破。
  他说自己和薛磅礴是兄弟,就是她哥,找人教她学唱歌跳舞表演,说以后捧她当明星,他和二哥一起把她宠得更加恣意任性。
  在小岭出事的那一年,他答应和她在一起。
  他跟她说“你不是衣服,你是我的眼珠子”。
  从此她就再也割舍不掉他。
  薛明翊知道以后调查了顾元祯,他说顾元祯是个有狼性的人,亦正亦邪,对敌人狠,对他自己和爱的人一样狠,不许他们在一起。
  他把女儿关在家里,不许她出门,她就请林婉晴帮忙。
  林婉晴说带她去散心,她就去找顾元祯。
  她跟薛明翊说自己怀了宝宝,要和顾元祯在一起,她指责薛明翊从前不关心她,现在却来管她。
  她没有妈妈,顾元祯却为她做了很多妈妈才会做的事情。
  他给她过生日、陪她逛街、找人教她化妆打扮,教她唱歌跳舞……
  她说顾元祯爱她,胜过爸爸爱她,她说我要妈妈,如果不能和他在一起,我不如去死。
  薛明翊枯坐一天一夜,最后答应他们在一起。
  可事实证明薛明翊对顾元祯的判断是正确的。
  他深爱自己的女孩子,不能没有她,愿意为她死,却不愿意为她停下来。
  他把事业做到海外去,因为在那里可以过快意恩仇的恣意日子,他不想受约束、不服管教,他无法一直呆在她身边。
  他甚至无法面对薛明翊这个正气凛然的岳父。
  一开始莎莎为了留住他,用激烈的手段,威胁他要打掉孩子,可他还是走了。
  她情绪太激烈,孩子也没保住。
  两年后他回来,任她打骂,跪在她脚下说濒死之际只想到你,在你面前我不要任何尊严,我只要你。
  看着他身上的伤,再想到二哥,她心软了。
  半年后他又走了,说只要不死就会回来。
  彼此折磨,却又难以割舍。
  直到她再也承受不了那种折磨,彻底崩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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