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煸豆角(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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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为什么要收留程晋山,连项嘉自己也想不明白。
  她不怕他的胁迫,也看出他没什么文化,色厉内荏,虚张声势。
  事实上,随便耍个心眼儿,便可轻松甩掉他。
  可是,或许是一个人的日子太孤寂,太难熬,热热闹闹的过年氛围又放大了这种感觉……
  总之,鬼使神差的,她留下了他,还忍耐了这么长时间。
  就好像穷途末路的人撞上一条流浪的疯狗,一人一狗对峙半天,它没有咬断她的脖子,她也没有捡起石头砸过去。
  疯狗别别扭扭地跟着她回来,借她的房子遮风挡雨,还在这里蹭吃蹭喝,拆家撒野。
  偶尔帮她吠两声恶邻,便是它的唯一价值。
  养不熟,肚子更是个无底洞。
  宠物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是奢侈品。
  更何况,等她离开的那天,它又要怎么办呢?
  还不是另寻去路。
  说不定被舒坦的日子养废,连自力更生的本事都丧失。
  项嘉还记得自己养的第一只宠物。
  是十四岁那年,从树下捡的还不会飞的小八哥。
  嫩嫩的喙,软软的羽毛,热乎乎的身子温暖又脆弱,她手足无措地捧着它,那一刹那感受到一种伟大的使命感,颤抖着将它轻轻抱在怀里。
  可是,她没有本事照顾好它。
  反而让它成为自己的弱点,成为别人挟制自己的又一个工具。
  她大哭着,尖叫着,抵死不肯屈服。
  然后——
  “啪”的一声,小小的鸟儿被一只大手重重摔在地上。
  暗红的血,从它鹅黄的喙里涌出。
  这就是而今的项嘉,不愿意和陌生人生出羁绊的重要原因。
  程晋山在她这儿,已经发挥过所有价值。
  两个人各取所需,终于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
  可少年显然不这么想。
  他狠狠皱着眉,连肉都不香了,问道:“为什么?”
  紧接着又“啧”了一声:“不是都说了,我躲着点儿。你放心,就算真的倒霉被抓,也不会连累你。”
  项嘉沉默了一会儿,拿出手机,点开备忘录。
  “既然你不肯走,我们就算算,这段时间你花了我多少钱。”她拿出杀手锏,一样一样开始算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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