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天神凰 第264节(2 / 2)
向骄川一直颇得他的心,几乎从未让他失望,这样突然跑来认错,还是头一回。
他记得,这个时候,向骄川应该正在下界历练才是,又能犯什么错?
六承真君目光如炬,马上察觉向骄川脸上隐约的狼狈怨恨之色。
莫非他堂堂一个后天九层的灵师,竟然在下界吃了亏?
向骄川也是豁出去了,一口气把自己在律斗界的经历说了一遍,重点在于,那个叫夏皎的鸳鸯宫弟子手上,竟有更胜通灵手镯的至宝!
他很清楚知道,丢失了宗门的宝物通灵手镯,是何等大罪,他只有将功补过,提供另一件更珍贵宝物的信息,才能稍稍减轻师父的怒气,同时鼓动师父出力,为他出一口恶气。
若是能从夏皎手上追回通灵手镯,再把那件不知名的至宝弄到手,那么他不但无过,反而有功!
夏皎那个地级灵师的师父,很了不起吗?他的师父也是地级灵师!向骄川在心里暗暗得意。
六承真君一双长眉几乎拧在一起:“真有宝物可以让个黄毛丫头,连续绘制出六套上品的中高等阵旗?可知那宝物到底是什么东西?”
“她并未展示,徒儿也没有感觉到那宝物的具体形状气息。”向骄川不得不道。
六承真君脸色一沉,冷冷看着他没有说话,显然对这样的答案十分不满。
向骄川背上几乎被冷汗浸湿,连忙补救道:“宝物确实存在,她连续绘制阵旗,斗宝会上成千上万宾客亲眼见证,师父不信,问问律斗界盛财坊的人便知。徒儿绝无欺瞒。试想她不过一个后天五层的黄毛丫头,若无至宝相助,怎么可能办到?!”
六承真君脸色稍缓,不过拧着的眉头却没有松开:“你说那鸳鸯宫有地级灵师坐镇,是那丫头的师父?”
“是的。”向骄川没敢隐瞒这点,若无一个有足够实力的师父,夏皎也不可能拥有如此珍宝。
他压根没怀疑过夏皎所谓的宝物是否存在。正如他自己所说,一个后天五层的黄毛丫头,绝无可能有本事连续绘制这么多中高等阵旗,由始至终无一失误而且都是上品!真正的先天境人级灵师,都不敢夸下这样的海口。
这么离谱的事,向骄川不信,就连他的师父、活了上千年的六承真君都觉得荒谬。
所以六承真君接受了夏皎有宝物的托词,不过却没有马上冲动地跑到律斗界去夺宝,活到他这把年纪,谨慎已经成为习惯。
“如此至宝不可能一直放在那小丫头身上,多半已经被她师父收回。律斗界虽然是下界,可毕竟不是我们的地盘,要劳师动众去对付一个盘踞在秘地之中的地级灵师,难!”
六承真君也猜到弟子不断强调此事的用心,犯错了就是犯错了,一个消息就想免去惩处,他也真敢想!
师父的推断完全合理,向骄川的脸更白了几分,背上的冷汗干了又湿,他呆在地上竟不知如何是好。 ↑返回顶部↑
他记得,这个时候,向骄川应该正在下界历练才是,又能犯什么错?
六承真君目光如炬,马上察觉向骄川脸上隐约的狼狈怨恨之色。
莫非他堂堂一个后天九层的灵师,竟然在下界吃了亏?
向骄川也是豁出去了,一口气把自己在律斗界的经历说了一遍,重点在于,那个叫夏皎的鸳鸯宫弟子手上,竟有更胜通灵手镯的至宝!
他很清楚知道,丢失了宗门的宝物通灵手镯,是何等大罪,他只有将功补过,提供另一件更珍贵宝物的信息,才能稍稍减轻师父的怒气,同时鼓动师父出力,为他出一口恶气。
若是能从夏皎手上追回通灵手镯,再把那件不知名的至宝弄到手,那么他不但无过,反而有功!
夏皎那个地级灵师的师父,很了不起吗?他的师父也是地级灵师!向骄川在心里暗暗得意。
六承真君一双长眉几乎拧在一起:“真有宝物可以让个黄毛丫头,连续绘制出六套上品的中高等阵旗?可知那宝物到底是什么东西?”
“她并未展示,徒儿也没有感觉到那宝物的具体形状气息。”向骄川不得不道。
六承真君脸色一沉,冷冷看着他没有说话,显然对这样的答案十分不满。
向骄川背上几乎被冷汗浸湿,连忙补救道:“宝物确实存在,她连续绘制阵旗,斗宝会上成千上万宾客亲眼见证,师父不信,问问律斗界盛财坊的人便知。徒儿绝无欺瞒。试想她不过一个后天五层的黄毛丫头,若无至宝相助,怎么可能办到?!”
六承真君脸色稍缓,不过拧着的眉头却没有松开:“你说那鸳鸯宫有地级灵师坐镇,是那丫头的师父?”
“是的。”向骄川没敢隐瞒这点,若无一个有足够实力的师父,夏皎也不可能拥有如此珍宝。
他压根没怀疑过夏皎所谓的宝物是否存在。正如他自己所说,一个后天五层的黄毛丫头,绝无可能有本事连续绘制这么多中高等阵旗,由始至终无一失误而且都是上品!真正的先天境人级灵师,都不敢夸下这样的海口。
这么离谱的事,向骄川不信,就连他的师父、活了上千年的六承真君都觉得荒谬。
所以六承真君接受了夏皎有宝物的托词,不过却没有马上冲动地跑到律斗界去夺宝,活到他这把年纪,谨慎已经成为习惯。
“如此至宝不可能一直放在那小丫头身上,多半已经被她师父收回。律斗界虽然是下界,可毕竟不是我们的地盘,要劳师动众去对付一个盘踞在秘地之中的地级灵师,难!”
六承真君也猜到弟子不断强调此事的用心,犯错了就是犯错了,一个消息就想免去惩处,他也真敢想!
师父的推断完全合理,向骄川的脸更白了几分,背上的冷汗干了又湿,他呆在地上竟不知如何是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