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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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进了房间,躲在暗处的邵敬锡暗呼过瘾,比看戏都要精彩。没想到李家小子的媳妇居然如此抢手。
  他更好奇的是那个刘华威。如果他没有感觉错误,刘华威体内没有宿养着尸虫,而且身体还留了口人气,似乎介于人和尸体之间。
  邵敬锡想了想,觉得刘华威运气太背,很有可能当时还是大活人的时候无意间碰到了尸虫,沾染上了尸气。结果就成了这么死又死不掉,活又活不了的状态。
  邵敬锡恶趣味地想了想,想到自己总算是找到了一个比他还惨的人。他可没有悲天悯人的心肠,遇到比他惨的,没有落井下石就算不错了。心情大好的他准备隐了身形进入房间接着看戏。三男一女,指不定后面就火热起来。上千年没沾过女色,要是有现场版春宫戏,他当然兴高采烈。
  岂料他心思刚一转,脚步未动,四周的空气骤然阴冷起来,紧接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那人就在附近!
  邵敬锡大惊失色,自己跟了童秋水一路,却丝毫没有察觉到那人的气息。要不是此刻他故意现身,恐怕暗中下手,也是轻而易举得逞的。那个人的本事越来越厉害了。
  周身的气流像是一把把钢刀急速旋转,鬼哭狼嚎,森森鬼气犹如地狱之门打开般呼啸而来。邵敬锡知道,那个人杀戮太多,跟在他身边的孤魂野鬼数以万计,若是换了别人,知道自己身边凶煞恶鬼缠绕,恨不得请玉皇大帝下来驱除。而偏偏那人却用自己血画了八卦图,他在图中央,凶煞和恶鬼被八卦图承载镇压,又以血肉之躯吸引万鬼侵蚀。
  那个人本身已经超越了一般恶鬼凶煞,成为了极其的邪恶邪魔,以自己为阵法,穷凶极恶,难道就只为了复活棺材内那具女尸?可是为何上次去女尸却不在了?而且,那人如此强大,居然没有办法轻易让那女子重生。难道还有比那人更加厉害之人在与之抗衡?
  但是形势容不得他多有思虑,杀气已经铺天盖地袭来,他身体里面的尸虫蠢蠢欲动,显然是感受到真正的主人到来。
  邵敬锡当然没把握正面对付那个人,打不过就跑,他活了这么久,可没有愣头小子的血气方刚,逃跑并不羞耻,青山依旧,绿水长流。故而趁着那人还没下天罗地网,邵敬锡赶紧遁身就要走。
  “想走?没那容易。”空气中飘散开低沉森寒的笑声,发声的那人似乎很愉悦,像是逗弄一只落荒而逃的小猫。
  邵敬锡咬牙凝神,拼劲尽全力将手中匕首朝后猛地飞去,匕首上沾着人血,应该可以吸引身后笼罩的鬼气。
  “我没兴趣和你玩。我要做正事。你乖乖回墓地吧。”那道声音如鬼魅一般,听得人头皮发麻,犹如地狱的王者一般,肆无忌惮索人性命。
  邵敬锡头也不回,整个酒店的空间都被鬼霾笼罩,只有跑到外面,有活人地方才能够让那人稍有忌惮。
  匕首上的人血显然并不能拖延多少时间,邵敬锡觉得自己体内的尸虫像是要爆炸一般地跳跃着。他绝对不能再受那个人控制,他不要做行尸走肉,他宁可灰飞烟灭,也不要被虫子驱使肉体。
  邵敬锡死死咬紧牙关,一根根青筋暴起,死命地抵抗着周围勾魂一般嚎叫的声音,还有体内渐渐复苏,已经吐出尸气的尸虫,一双眼闪闪发光,紧紧盯住酒店大门口唯一的光芒,逃出生机。
  就在他一脚跨出酒店大门,幻成实体人形的时候,一道青光从黑暗的空间飞速划过,快如闪电般刺入邵敬锡体内。
  李落云手上拎着一袋葡萄,哼着小曲,心情愉悦地开了房门。
  “老婆——我回来了。”
  房间里面空无一人,并没有童秋水的回应。
  习惯了每天回家都有人等待的感觉,李落云下意识眯了眯眼,拂去心头的失落。其实童秋水虽然经常宅在家中,不过偶尔时候也会外出走动,或是逛街或是听戏,有时候晚了还会在外头享受好晚餐才回。
  以前李落云觉得这样的童秋水很好。独立又不过分依赖,两人的空间保持得亲密却留有距离。
  最近不知为何,反倒是他越来越适应两人在一起的家的感觉。
  将葡萄洗净后放入冰箱,李落云看了看时间。快要晚上七点了,算算时间童秋水也该回来了。
  拿起电话拨了过去,李落云准备告诉童秋水他买了她最爱吃的葡萄,在家等她回来一起分享。
  电话拨过去,响了好几声没人接听。李落云也不在意,童秋水素来把手机调成震动,放在包里常常后知后觉,要等到很久以后才会想起来掏手机看看。
  忙完了一切,他懒散地瘫坐在沙发上,闲来无事他想起了衣服口袋里的信。这封信其实寄来很久了,收信的小子那天没来得及给他,结果拖了好久今个儿瞧见他才想起来。
  不过送信的人名地址也没有,只有信戳上看出是从武昌发出。李落云用手摸了摸,薄薄的似乎没什么东西。
  李落云干脆利落拆开了信,抖了抖,两样东西从里面飘落出来,一张纸条和一个系了红色粗绳的黄色纸片。纸片被压缩在两块透明塑料壳中,就像地摊上几块钱买的小挂件。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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