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末:农女小福星 第17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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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国伟总算还没傻到底,他知道自己要是离开了现场,就真的百口莫辩了。所以哪怕心里恨不得扑过去咬死林国富,此时此刻也不得不按耐住这份愤怒。
  他终于停止咒骂,狠狠的瞪着林国富。如果眼神能杀人,他早就捅死对方一百次。
  面对他愤怒的咒骂和目光,林国富不以为然。他很平静的摸摸自己的脖子,偶尔难过的咳嗽几声,表情淡定自如。
  只是在接触到罗芙馨质疑的目光时,才别开眼神低下头去,面带心虚和愧疚。
  罗芙馨皱了皱眉,满心疑惑。她本以为案情已经够复杂,哪知还能再峰回路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林国富这口供怎么变了又变,到底哪份是真,哪份是假?
  她知道他收了华国伟的钱,所以第二次改了口供。可为何在法庭上又第三次改口供?这一次,他是为了正义才改口的吗?
  还是说,依然是另有目的。
  这改来改去的口供,对案子的审判到底是好还是坏,她也是看不明白了。
  同样看不明白的还有周连富和罗雪梅。作为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属,他们当然是满心希望华国伟被定罪判刑,越重越好。可两人都没想到这案情会变得这么复杂,而且一变再变。尤其是周连富,作为受害人他原本以为自己是最了解案情的,可现在他也糊涂了。
  到底是谁开车撞了他?华国伟到底是故意的,还是被冤枉的?这个林国富又是怎么回事?他到底是开车的,还是帮忙的?全乱套了。
  而对于罗雪梅来说,她心里最关心的还是谁来赔钱?
  华国伟说他是无辜的,林国富也说他是无辜的,那他们两都是无辜的,都不肯赔钱,老头子的医药费怎么办?
  她有一肚子的疑问,想要问法官,问公安,问小女儿。可她怕自己开口说话提问题,也会被赶出法庭,所以捂着嘴不敢问。
  旁观席上,罗家人吃瓜吃的目瞪口呆。
  而法庭上,检察院和两个被告,主要是和华国伟之间,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林国富是很痛快的认了罪,可华国伟坚决不认。
  他既不认罪,也不认可证人的证词,更不认可林国富的新口供。他坚称自己和林国富的第二份口供才是真实情况,反正他是无辜的,他没罪。
  这有罪没罪又不是他说了算。检察院自然不会放过他,当庭拿出养老院工作人员的证词,证明林国富的第二份口供无效,是收了他的贿赂才改的。
  第338章 :死到临头执迷不悟
  这份证词证明林国富的母亲能进养老院,是因为华国伟的母亲黄菊花向养老院一次性交了十年的费用,也就是五千块人民币。林国富改口供的日期就在他母亲进养老院之后,这份口供对华国伟有利,处处为他洗脱罪名,是一份假口供,应认定为无效口供。
  法庭应该相信林国富的最新口供,因为它和检察院提交的证人证词是相符的,可以相互印证。
  至于林国富的第一份口供,也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其在证明华国伟对受害人周连富和罗芙蓉存在恶意这一点上具有积极作用。
  说到华国伟的主观恶意,也就是作案动机,检察院也请法庭查看他们提交的相关证据。证据包括华国伟的出轨证明:他和第三者刘艳艳亲笔写的悔过书,机械厂的开除公告,以及机关幼儿园周围群众的证词。
  根据这些直接和间接的证据,足矣证明华国伟是存在着故意伤害的主观恶意,并且也实施了侵害行为,最终导致了受害人周连富十级伤残的事实,所以要求法庭以故意伤害罪并交通肇事罪判除他有期徒刑十年。
  第二被告林国富在工作时间私借公司车辆给他人驾驶,且对方没有驾照,对受害人周连富的伤残负有间接责任。事发后他驾车逃逸,犯交通肇事逃逸罪。但他在其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值得肯定。故请求法庭以交通肇事罪判除第二被告林国富有期徒刑两年。
  另有民事赔偿,由民事诉讼代理人陈述案情。
  总算是轮到罗家的代理律师说话,陈律师赶紧拿了起诉书读一遍,当庭陈述一下受害者及其家属的诉讼请求。至于证据什么的,也早就提交给了法庭,法官可以当庭查阅。
  罗家人的要求很简单,就两条。第一,要求两名被告向受害者及其家属郑重道歉。第二,要求两名被告赔偿周连富及其家属因为这场车祸导致的各项损失,包括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及交通费等等,共计五千六百七十二块三毛四分。这些费用都有各类票据为证,都提交给了法院。另外,受害人及其家属保留追讨后期治疗费用的权力。因为周连富还要接受一段时间的康复治疗,这笔费用也得由两名被告承担。
  说到道歉,林国富是当场扭头就给罗家人跪地磕了头。说实话,钱他是赔不出,可他知道自己亏欠罗家人,磕个头认错是应该的。
  华国伟一听检察院要判他十年,吓得脸都白了。又听罗家还要管他要五千多块钱,更是摇摇欲坠。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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