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南山马场(1 / 2)
连笛雨俏皮一笑:“舅舅相信我就是了,反正笛雨是不会害亲人的。”
“这倒是真的。”宋志远庆幸,得亏连笛雨是宋氏的女儿,而不是顾氏的孩子,要不然笛雨这个好孩子可就要被样坏了。
“听闻附近有一个马场,舅舅可否带我去一趟?”
“好啊,我这就派人送你过去。”
“谢谢舅舅!”连笛雨跃跃欲试,那日离开京兆府监狱之后,她的身体有了极大的突破,到现在都没有尝试呢。
……
马场之中,一群人骑着马来回奔跑,其中的马匹有上等的和中等的。
至于所谓的下等马,根本就不会出现在这里。
这里被称为南山马场,是南山王私人财产,由于南山王良善,以低廉的价格开放了马场,让京都之中的子弟都有机会来练习骑术。
要知道天楚国科举考试之中,还有武试一说,武试只对军人和军方子弟开放,以骑马、射箭、功夫和谋略为主进行考核。其中大部分的军人和军方子弟都是买不起马的,但是他们又想改变门庭,这科举武试就是一个上好的机会。
南山王早年征战无数,立下赫赫军功,在军人之中备受敬仰,他为了军人和军人子弟考虑,特地开放了马场。久而久之,来骑马的人越来越多,平民百姓和世家子弟也常常出入、
连笛雨一身骑装,端的是飒爽英姿,气质不凡。
宋志远花了大价钱,南山马场中专门有人为她指路。
“连三小姐,您看看这匹白马,毛色纯正,你骑上定然是英姿不凡。”
连笛雨顺着那人的目光看过去,一匹白马优哉游哉的站在马厩之中,模样不错。如果她是寻常闺阁女子的话,或许就会选了这马。
“这马有五岁了吧,气息不稳,看着精神不佳,是前段时间生病了吧。”连笛雨一个冷目投过去,“你这小厮难道是存了心让本小姐丢人?”
“不不!”小厮跪在地上,“小人不敢!”他心中懊恼,原来这连三小姐是个行家,早知道就不糊弄了。
连笛雨示意何春花,何春花走过去,凭着壮硕的手臂一手拉起小厮,“我家小姐要上好的马,你别再拿这些好看的花架子来糊弄,要不然……”
小厮的腿都快软了,连忙讨好:“小人遵命!小人遵命!”
“那还不快带路!”何春花怒喝,犹如母夜叉。
小厮都快哭了,连忙指路:“连三小姐,这边请。”
这一次走到了偏僻的一处,在马场视角盲点的地方,一般没有人会注意到这里。
连笛雨步入,顿时就被里面的马给吸引了,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一匹红马面前,凝目观察:“好马!本小姐就要它了。”
她又扫了一眼马厩,才发现这里的所有马都是上品,比之前看的那些不知道好了多少。
利用不起眼的地方来安置好马,这等藏匿的法子当真是妙哉。
小厮面上为难:“小姐有所不知,此马已经在马厩十多天了,不肯搭理任何人,还伤了五个驯马夫,现在还没有被驯服。连三小姐金枝玉叶,不如换一匹吧。”
“不,就它了。”连笛雨看到这马的第一眼就认定了。
小厮还想再出声阻拦,诧异的事发生了,穿着骑装的貌美女子拿起干草逗弄起了马。小厮吓得灵魂都要出窍了,要是这位侯府千金有个三长两短,他这小命也别想保住了。
小厮正打算豁出命去栏的时候,更加诡异的事情发生了,那桀骜的马居然张开了嘴巴,吃着女子手中的干草,一嚼一嚼,看起来居然有些乖巧。
他揉了揉眼睛,怀疑是自己看错了。 ↑返回顶部↑
“这倒是真的。”宋志远庆幸,得亏连笛雨是宋氏的女儿,而不是顾氏的孩子,要不然笛雨这个好孩子可就要被样坏了。
“听闻附近有一个马场,舅舅可否带我去一趟?”
“好啊,我这就派人送你过去。”
“谢谢舅舅!”连笛雨跃跃欲试,那日离开京兆府监狱之后,她的身体有了极大的突破,到现在都没有尝试呢。
……
马场之中,一群人骑着马来回奔跑,其中的马匹有上等的和中等的。
至于所谓的下等马,根本就不会出现在这里。
这里被称为南山马场,是南山王私人财产,由于南山王良善,以低廉的价格开放了马场,让京都之中的子弟都有机会来练习骑术。
要知道天楚国科举考试之中,还有武试一说,武试只对军人和军方子弟开放,以骑马、射箭、功夫和谋略为主进行考核。其中大部分的军人和军方子弟都是买不起马的,但是他们又想改变门庭,这科举武试就是一个上好的机会。
南山王早年征战无数,立下赫赫军功,在军人之中备受敬仰,他为了军人和军人子弟考虑,特地开放了马场。久而久之,来骑马的人越来越多,平民百姓和世家子弟也常常出入、
连笛雨一身骑装,端的是飒爽英姿,气质不凡。
宋志远花了大价钱,南山马场中专门有人为她指路。
“连三小姐,您看看这匹白马,毛色纯正,你骑上定然是英姿不凡。”
连笛雨顺着那人的目光看过去,一匹白马优哉游哉的站在马厩之中,模样不错。如果她是寻常闺阁女子的话,或许就会选了这马。
“这马有五岁了吧,气息不稳,看着精神不佳,是前段时间生病了吧。”连笛雨一个冷目投过去,“你这小厮难道是存了心让本小姐丢人?”
“不不!”小厮跪在地上,“小人不敢!”他心中懊恼,原来这连三小姐是个行家,早知道就不糊弄了。
连笛雨示意何春花,何春花走过去,凭着壮硕的手臂一手拉起小厮,“我家小姐要上好的马,你别再拿这些好看的花架子来糊弄,要不然……”
小厮的腿都快软了,连忙讨好:“小人遵命!小人遵命!”
“那还不快带路!”何春花怒喝,犹如母夜叉。
小厮都快哭了,连忙指路:“连三小姐,这边请。”
这一次走到了偏僻的一处,在马场视角盲点的地方,一般没有人会注意到这里。
连笛雨步入,顿时就被里面的马给吸引了,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一匹红马面前,凝目观察:“好马!本小姐就要它了。”
她又扫了一眼马厩,才发现这里的所有马都是上品,比之前看的那些不知道好了多少。
利用不起眼的地方来安置好马,这等藏匿的法子当真是妙哉。
小厮面上为难:“小姐有所不知,此马已经在马厩十多天了,不肯搭理任何人,还伤了五个驯马夫,现在还没有被驯服。连三小姐金枝玉叶,不如换一匹吧。”
“不,就它了。”连笛雨看到这马的第一眼就认定了。
小厮还想再出声阻拦,诧异的事发生了,穿着骑装的貌美女子拿起干草逗弄起了马。小厮吓得灵魂都要出窍了,要是这位侯府千金有个三长两短,他这小命也别想保住了。
小厮正打算豁出命去栏的时候,更加诡异的事情发生了,那桀骜的马居然张开了嘴巴,吃着女子手中的干草,一嚼一嚼,看起来居然有些乖巧。
他揉了揉眼睛,怀疑是自己看错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