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六章 人生赢家,不留私房钱(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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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带个耳朵的,都能听出两首歌之间的差距,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再说出任何不服气的话来。
  就连马特乌斯,也想一夜之间苍老了好几十岁一样,当媒体去采访他的时候,愕然的发现他眼睛出现了深深地眼袋,以前永远都是挺直的身板,突然之间也变得弯曲了,他的眼神里,带着一种从来未曾见过的迷茫和衰败。
  “是的,我愿赌服输。”马特乌斯对着数十家堵在门口来采访的媒体直言不讳到:“那个华国人的创作水准,的确在我之上,这也让我相信他之前的作品,具备很高的水准,或许卡恩和基尔斯特输的不冤,我从没见过一个天赋如此出众的年轻人,如果他愿意的话,他将会在米国乐坛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不得不说,马特乌斯到底是身上流着德意志血脉的人,关于认输这一点,他承认的很干脆。
  和他比起来,之前那个基尔斯特就显得有些不堪了。
  但其实说起马特乌斯认输,最糟心的不是别人,正是基尔斯特。
  基尔斯特坚持认为吴良的《水边的阿狄丽娜》不是正宗古典音乐,正因为如此,哪怕他输了也不愿意承认,所以他后来才会找马特乌斯,希望这个老朋友能够利用自己在歌坛的声誉,帮他声讨吴良。
  哪知道这一下把老朋友也给陷进去了,马特乌斯在米国乐坛辛辛苦苦打拼几十年才闯下的名头,全都给吴良做了垫脚。
  吉尔斯特一边是愧疚,另一边却更加不服了。
  有才华又怎么样,古典音乐就是古典音乐,大家说好了用古典音乐定胜负,结果你弄个似是而非的音乐来打擦边球,这是任何一个正直的音乐人都不能容忍的!
  反而越是有才华的人,一旦使起坏来,才会越可怕!
  这时基尔斯特已经不是抱着争胜负的念头来看待吴良了,他是一心想着要为自己正名,为古典音乐正名,所以他东奔西跑,很快又找上了另一个朋友。
  这个朋友,跟马特乌斯不一样,他是土生土长的米国人,不过有一点,他是黑人。
  没错,基尔斯特这次找的朋友,正是米国的饶舌之王吉姆.杰克逊。
  说起吉姆.杰克逊,这位的人生履历简直就像是一部传奇小说那么跌宕。
  吉姆出生在一个六口之家的黑人家庭,从小时候起,他的家庭就非常贫困,为了能活下去,他小时候基本上就没念过什么书,六岁开始就跟着自己的几个兄弟一起外出偷窃、诈骗,贩卖毒/品。
  如果顺着这条路走下去,他很可能成为千万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在路边烂水沟的一个普通黑人后裔。
  但幸运的是,在吉姆11岁的时候,有一天他偶尔路过一家商店,听到了从商店里传来的一阵饶舌的歌声,这歌声吸引住了吉姆,让他瞬间就迈不开腿了。
  此后吉姆疯狂地迷恋上了饶舌音乐,他开始去各个街区寻找那些隐藏在平民中的饶舌歌手,跟他们学习,向他们挑战,拼命地锻炼自己,立志成为一名最好的饶舌歌手。
  18岁后,吉姆已经成为整个纽约的饶舌之王,他击败了所有黑人当中最优秀的饶舌歌手,成为了当地最出名的raper。
  就在这一年,吉姆被著名的白石音乐发掘,正式签约成为了一名专业歌手,也是由此开始,他踏上了自己的王者之路。
  2006年,吉姆参加了全美最著名的一次饶舌歌手大赛,在这次大赛上,他击败了来自全世界最优秀的饶舌歌手,正式加冕饶舌音乐界的王冠。
  2009年,吉姆发行了他迄今为止最成功的一张唱片,《fire》,这张唱片当年狂销130万张,成为年度世界唱片销量冠军,也打破了多项乐坛的巅峰纪录,“饶舌之王”吉姆.杰克逊的大名,名扬天下。
  2011年,吉姆从白石音乐跳出,创办了自己的音乐公司“whispper”,也正是从那时开始,他从一个单纯的歌手,变成了一个饶舌帝国的当家人。
  此后吉姆一直活跃在饶舌音乐界,由于饶舌音乐在米国非常流行的缘故,他也成为了米国最出名的几位顶尖歌星之一,后来他娶了著名的流行音乐天后克里斯蒂娜,旗下的“whispper”音乐公司也逐渐成长为一家大型的音乐巨头,可谓是爱情事业两丰收,真真是羡慕死了不少的米国人。
  如此成功的一名大人物,之所以能和基尔斯特有交集,还源自于他们都同样喜欢一家著名的篮球俱乐部——纽约撞击者队。
  纽约撞击者队是米国职业篮球大联盟当中的一支劲旅,数十年间曾几度摘取联赛冠军,由于地处纽约大都市,这里从来不缺大牌的明星运动员,正因为如此,纽约撞击者队也一直是纽约市的骄傲和象征。
  而吉姆和基尔斯特,同为这家俱乐部的粉丝,巧合的是,他们俩买的套票,就在相邻的两个座位。
  正因为如此,吉姆和基尔斯特每次看球的时候都有机会遇上,一来二去,两个同样搞音乐又同样喜欢篮球的人,渐渐就成为了朋友。
  基尔斯特原本因为自己和吉姆身份有一定差距,是不想去麻烦这个“朋友”的,但是没办法,他最亲密的战友马特乌斯已经倒在了吴良的“枪口”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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