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二章郑王的小心思(1 / 2)
见我跟两人打完招呼了,白墨歌就适时插话道:“对了,林然,你不是要买东西去么,我带你去。”
随后,我跟两个舍友打了声招呼之后,就跟白墨歌离开了宿舍。
“那个郑王怎么回事?”下楼的时候,我直接问白墨歌。
白墨歌笑了笑,随口说道:“没什么,一个被家里惯坏了的小孩子罢了。他是京城人,以他的高考成绩,其实上京大和水木一点问题都没有。不过,因为他喜欢的女孩来了我们学校,所以他就跟着来了。”
我面容有些古怪的看了白墨歌一眼,心里有些纳闷儿:就是这么简单?
白墨歌呵呵一笑,继续说道:“不过这个家伙的性格比较独,是那种很喜欢争强好胜的人。我们考古系有一个玩笑,那就是每一届第一个来报到的人,都会被称作大师兄或者是大师姐。刚才他不高兴,可能是因为我随口说了一句吧,抱歉。”
我点了点头,心里也大概明白怎么回事儿了。
显然,这个郑王是一个很小心眼的人,要不然也不会为了这么一句话就变脸。
不过,白墨歌那句话,真的只是随口说说的么?
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来,刚才在介绍人的时候,白墨歌是先把郑王和万通介绍给我的。按照介绍的礼仪来讲,这说明在白墨歌心中,我的地位要比郑王和万通要高一些。
看郑王的那一身穿着打扮,以及身上带着的那股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自信,我就知道他的出身肯定不会普通,对这里面的门道应该很清楚。怪不得他听到白墨歌给我们做介绍的时候,他要变脸呢。
我抬头意味深长的看了白墨歌一眼,或许是察觉到我的目光,白墨歌并没有觉得尴尬,而是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很光棍的说道:“其实我跟郑王的姐姐,有……有那么一点不方便说的误会,这小子以前可没少给我捣过乱,所以……”
我无语的翻了个白眼:所以你就故意在刚才当着郑王的面捧我,让他心里不爽是么?
不过,我奇怪的发现,明明被白墨歌利用了一下,但我却提不起丝毫的怒意,仿佛这样一个做了恶作剧的白墨歌,更让人觉得亲近一般。
真是奇了怪了!
我摇了摇头,这个时候,我们已经走到超市了。白墨歌的手机响了两声,他接起来说了两句,随后就抱歉的跟我说道:“林然,不好意思,婉清找我有事儿,我就不陪你了。”
我脑子里顿时就出现了那个脸上带着一颗美人痣,风姿摇曳的极品女生,也就是白墨歌的女朋友云婉清。
我笑着冲白墨歌摆了摆手,随后就进了超市。
学校的超市很大,就是一个连锁超市的社区店。里面的东西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我买东西就不是一个什么挑剔的人,直接来到生活用品区,买了一套床褥、一个杯子,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生活必需品,然后就从超市里面借了个小推车,推着朝宿舍楼走去。
回到宿舍的时候,另外两个人都在。
万通躺在床上,手里捧着一个厚厚的书,正在聚精会神的看着,见我走进来,他有些腼腆的朝我笑了笑,随后就又钻进了书里。
郑王倒是没在床上,他电脑桌上摆着一台外星人笔记本电脑,正在电脑上玩lol。
可能是因为戴着耳机,我进门的时候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发现,不过我从小推车里往外搬东西的时候,他就站了起来。
我看着他电脑上还显示着游戏中的画面,心里不由得想到:这是一个意志力坚定的人,不容易沉迷于外物。
“林然,回来了啊,我帮你!”
郑王说完,干脆一把将笔记本合上,然后走过来帮我拿东西。
“谢谢!”我也没有拒绝,虽然这个郑王刚才看我似乎有些不爽,不过我也没将其当一回事儿。
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再面对这些初入大学的毛头小子,我压根没有什么心理压力。一个真正的成年人,会跟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计较么?
郑王出声之后,万通这才反应过来,随后也爬下床,跟我一起收拾东西。 ↑返回顶部↑
随后,我跟两个舍友打了声招呼之后,就跟白墨歌离开了宿舍。
“那个郑王怎么回事?”下楼的时候,我直接问白墨歌。
白墨歌笑了笑,随口说道:“没什么,一个被家里惯坏了的小孩子罢了。他是京城人,以他的高考成绩,其实上京大和水木一点问题都没有。不过,因为他喜欢的女孩来了我们学校,所以他就跟着来了。”
我面容有些古怪的看了白墨歌一眼,心里有些纳闷儿:就是这么简单?
白墨歌呵呵一笑,继续说道:“不过这个家伙的性格比较独,是那种很喜欢争强好胜的人。我们考古系有一个玩笑,那就是每一届第一个来报到的人,都会被称作大师兄或者是大师姐。刚才他不高兴,可能是因为我随口说了一句吧,抱歉。”
我点了点头,心里也大概明白怎么回事儿了。
显然,这个郑王是一个很小心眼的人,要不然也不会为了这么一句话就变脸。
不过,白墨歌那句话,真的只是随口说说的么?
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来,刚才在介绍人的时候,白墨歌是先把郑王和万通介绍给我的。按照介绍的礼仪来讲,这说明在白墨歌心中,我的地位要比郑王和万通要高一些。
看郑王的那一身穿着打扮,以及身上带着的那股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自信,我就知道他的出身肯定不会普通,对这里面的门道应该很清楚。怪不得他听到白墨歌给我们做介绍的时候,他要变脸呢。
我抬头意味深长的看了白墨歌一眼,或许是察觉到我的目光,白墨歌并没有觉得尴尬,而是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很光棍的说道:“其实我跟郑王的姐姐,有……有那么一点不方便说的误会,这小子以前可没少给我捣过乱,所以……”
我无语的翻了个白眼:所以你就故意在刚才当着郑王的面捧我,让他心里不爽是么?
不过,我奇怪的发现,明明被白墨歌利用了一下,但我却提不起丝毫的怒意,仿佛这样一个做了恶作剧的白墨歌,更让人觉得亲近一般。
真是奇了怪了!
我摇了摇头,这个时候,我们已经走到超市了。白墨歌的手机响了两声,他接起来说了两句,随后就抱歉的跟我说道:“林然,不好意思,婉清找我有事儿,我就不陪你了。”
我脑子里顿时就出现了那个脸上带着一颗美人痣,风姿摇曳的极品女生,也就是白墨歌的女朋友云婉清。
我笑着冲白墨歌摆了摆手,随后就进了超市。
学校的超市很大,就是一个连锁超市的社区店。里面的东西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我买东西就不是一个什么挑剔的人,直接来到生活用品区,买了一套床褥、一个杯子,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生活必需品,然后就从超市里面借了个小推车,推着朝宿舍楼走去。
回到宿舍的时候,另外两个人都在。
万通躺在床上,手里捧着一个厚厚的书,正在聚精会神的看着,见我走进来,他有些腼腆的朝我笑了笑,随后就又钻进了书里。
郑王倒是没在床上,他电脑桌上摆着一台外星人笔记本电脑,正在电脑上玩lol。
可能是因为戴着耳机,我进门的时候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发现,不过我从小推车里往外搬东西的时候,他就站了起来。
我看着他电脑上还显示着游戏中的画面,心里不由得想到:这是一个意志力坚定的人,不容易沉迷于外物。
“林然,回来了啊,我帮你!”
郑王说完,干脆一把将笔记本合上,然后走过来帮我拿东西。
“谢谢!”我也没有拒绝,虽然这个郑王刚才看我似乎有些不爽,不过我也没将其当一回事儿。
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再面对这些初入大学的毛头小子,我压根没有什么心理压力。一个真正的成年人,会跟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计较么?
郑王出声之后,万通这才反应过来,随后也爬下床,跟我一起收拾东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