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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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面瘫着一张猫脸,伸出自己的白袜子爪在戴伍跟前来回晃两下,以此向他证明,自己一点也不黑,是白富帅。
  戴伍拿吹风机把猫咪身上的毛仔细吹干,吹到一半的时候,他就发现这只猫咪的外观……
  好像有点太好看了。
  他虽然喜欢猫,但对猫咪的品种了解不多,见过的最多的就是大街上一抓一大把的普通流浪猫,没有特殊的品种可言。
  随着戴伍彻底把猫咪吹干,一只蓬松长毛、蓝眼黑脸,漂亮的跟娃娃似的猫咪出现在他眼前。
  ***
  戴伍忐忑的把猫咪身上的毛色特征作为关键字,用手机在网上搜索了一番,很快得出了一系列的类似猫咪图片,和品种介绍。
  手套色布偶猫,沉稳、端庄,脾性温和,是猫中白富美。价格昂贵,根据品相不同价格区间在数千到数万不等。
  戴伍看到那个价格区间就愣住了。
  他这是捡了一只金猫回来?
  余嘉棠在外面流浪了一天,身体不觉得如何,心理上却疲惫的很,现在只想睡觉,也没吃戴伍给他煮的肉,直接就尾巴圈着身体睡过去了。睡的猫窝,是戴伍用一个大纸箱盒子,往里面铺一层垫褥,临时布置成的。
  戴伍见猫咪没吃肉就睡了,也想到它可能是太累,于是把肉放进冰箱里,打算等猫咪醒来再吃。
  余嘉棠这一觉睡了很久,醒来的时候,发现他的窝旁边有个开了口的猫粮袋子,还有放好的水碗。
  余嘉棠把猫粮吃干净,又喝了点水——当然没吃饱。
  他跑到冰箱那里,立起身子,把冰箱打开,发现昨天那碗水煮白肉还在!
  这种只用水煮过的白肉,什么都不用放,蘸着醋和酱油别提多好吃。
  余嘉棠跑到厨房,跳上桌子。他在做事的时候,更习惯用两条腿站着,这样能把两只爪子都腾出来拿东西。
  余嘉棠两只爪子抱着醋瓶往一个小碗里倒上一些醋,再打开橱柜,抱出酱油和香油的瓶子,拨开瓶盖往碗里面加上些许的酱油和香油。
  最后他把水煮白肉叼起来往碗里一放,爪子翻弄两下,让肉上均匀的沾满酱汁后,大吃特吃起来。
  余嘉棠吃完蘸酱肉,把碗抱到洗碗池里。上面沾了肉上的油腻,所以他挤了洗碗液用水泡着。之后自己到洗手间洗了爪子,就没有再动别的东西。
  他巡视了一圈自己的新地盘,然后在戴伍床头柜子的抽屉里,找到一部旧手机!
  很老式的超长待机候时的老年机。
  他爪子尖按了开机,惊喜的发现这部手机竟然还有一点电!
  他快速按下白君洲的私人电话号码,电话响了三声后被接起,另一头传来白君洲温和磁性的嗓音。
  “喂,我是白君洲,你是?”
  余嘉棠激动的叫了一声:“喵呜!!!”白总,我是俏俏!
  白君洲那边似是有什么东西被打翻,紧接着余嘉棠听到他难得惊慌担忧的声音:“俏俏!你没事?你现在在哪儿?”
  “喵喵!!”我没事,但是我也不知道我在哪儿qaq!
  他是真不认识这片地方。下了公共汽车后,他又浪了很远的路才到那家炸鸡店附近。
  然后又被戴伍骑车载了二十来分钟,才抵达他租的这间房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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