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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碰到有好感的对象时,借东西从来都是拉近关系的一个很好的方法。
  想当初叶夜追求书法社的学长时,可不就是按照一日三餐的频率,用各种各样的借口往学长的跟前窜,其中光是借书就借了百八十本。
  叶夜现在都还记得,那个学长是个冷淡的人,甚至可以说是高傲的人,他的头发永远整整齐齐,袖口永远干干净净,总是会出现在各种各样的竞赛颁奖台上,好像天生就是聚光灯下的吸光体,行走在人世间的天之骄子。
  那时候叶夜迷恋他,于是变着法儿地向他借书,再硬着头皮咬着牙反复去读那些看一遍都看不顺的哲学与星空,再磕磕绊绊地查资料,写笔记,足足做了大半本的笔记,才能有底气在还书的时候拉着人讨论读后感。
  那时候他喜欢他,是真的喜欢,于是连带着无数光年之外的宇宙,无数个世纪之前的思想也一并喜欢,并最终在某个下着细雨的傍晚,得到了学长的一个温柔微笑。
  恰似冬日乍暖,冰雪化开,他的爱慕终于得到了回应。
  叶夜至今都记得那时候看着那个微笑时的欢喜,就像是血液里灌进了苏打水,于是咕嘟咕嘟地全部冒起了泡泡,让他忍不住地咧着嘴乐。
  不过这都是些陈年旧事了,在叶夜的印象里最后他和那个学长的分手过程好像好像着实称不上是和平,之所以再想起,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和隔壁的邻居似乎都对这一招用得滚瓜烂熟。
  单单只是借个打火机的功夫,正常人或许只是一句“谢谢”和“不客气”就能结束话题,但叶夜和邻居已经你一言我一语地延伸到了喜欢的香烟牌子,各自的姓名年龄以及今日的趣事见闻,最后顺理成章地以“都这个点了,要不要一起吃午饭?”安排好了下一场活动。
  邻居姓秦,叫秦钰,据他所说是在今天的凌晨的时候刚刚到的a城,来时暴雨没停,飞机也晚点,落地的时候已经过了酒店预约的入住时间,只能在凌晨时分拖着行李箱孤独地徘徊于大街之上重新找酒店,最后还是当地的好友指路,才磕磕绊绊地进了这里。
  “其实我戒烟有段时间了。”那时候趴在窗户上的秦钰歪过头,用手遮着风擦亮了手里的打火机,柔软的黑色卷发从他的眉上扫过,在他下垂的眼尾上烙下了一小块暗红色阴影,像是块小小的吻痕,他一张口,白色的烟雾从嘴唇掠了出来,声音却带着无奈的笑意,“实在是太郁闷了,所以才在大早上的下楼买个烟,结果上来发现买了烟漏了打火机,心态差点崩了。”
  “还好有你在。”他笑着歪过头,“虽然你看上去不太像会抽烟的。”
  话音落下时,叶夜看着他挟着暧昧情意的眼瞳,几乎肯定自己初见对方时的感觉是对的了,他们俩很大的程度上是同一种人。
  至于他们俩之间的问候交谈,叶夜觉得那完全是在走过场。
  回忆进行到这里,叶夜对着厕所的镜子确认了一下自己的美貌,然后打开了房门,正好对上了站在门口的男人带笑看来的视线,好看的一塌糊涂,让叶渣男迅速而顺利成章地接受了双渣男的设定。
  渣不渣的不重要,好看就是赚到了。
  叶夜从来如此。即便他拥有了一座花园,拥有了一片花田,拥有一颗种满不知名花朵的星球,叶夜也永远会被新的美丽和娇艳谋杀心脏。
  他的好看邻居正是墙外的一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就连一道吃午饭时那低低垂落下来的长睫毛叶夜都能看得心潮澎湃。
  叶夜觉得他完全可以。
  秦钰也觉得自己可以。
  秦钰来到a城的第一天并不算顺利,诚如与叶夜说过的那样,他在暴雨中终于找到住处落脚点的时候,全身都湿透了。
  他的手脚冰凉,心情也不好,勉强睡了个回笼觉下楼买烟的时候,连带着交涉技能也在困倦里迅速冻结,差点连打火机都忘了买。
  是的,是差点,他其实是买了的。
  秦钰没有和叶夜说,在买完烟折返回酒店的时候,自己就看到过一次他。
  那时他将要进门,看到个高瘦的男人,带着眼镜和口罩站在门口向里傻乎乎地招手示意,于是也就下意识地顺着他招手的方向看了过去。
  那是个好看的男孩,年纪轻,骨架细,皮肤白,桃花眼弯弯,满满当当的都是笑意。
  是正正好好踩在秦钰审美上的模样,就是小了些。
  秦钰今年二十九,托得一张好皮相,不认识的人看上去才会误以为地把他的年纪往小报几岁,秦钰大多时候也不会纠正,但真碰上个瞧着刚成年的,也还是会先入为主地剩下一声惋惜。
  更不用说人还有个男朋友。
  但该怎么说呢,秦钰也不算是什么好人,尤其是在他坐在沙发上看到隔壁的窗户伸出支细窄手腕时,他到底是把买好的打火机直接扔进了柜子里,笑着探头去借了个火。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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