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字一号缉灵组 完结+番外_79(1 / 2)
林大少的心田瞬间就因为某种洪水般涌出的情感而泛滥成灾,他想起陆惊风那个一次只收一个徒弟的诡异门派独有的收徒条件,要是孤儿,要毫无羁绊,要八字纯阳。这就意味着陆惊风从很早以前就无父无母,也不知道孤零零一人过了多久才被师父捡回家跟着学本事。而陆焱清道长出了名的飘忽不定、行踪成谜,三五年老友都逮不着人是家常便饭,陆惊风要上学,想必也没怎么跟着他云游四海,这个师父更多时候应该也只是个精神寄托。
他曾经说他上学的时候很独,游离在组织之外,那到底是独到什么程度?朋友是不是也就缉灵组里的那两个?哦对,如今两个还没了一个,就剩唯一的一个了。
亲情友情都很凋敝,以上皆不算,他还很穷,穷得响叮当。
其实驱鬼缉灵这份行当,只要得了手艺,业务能力马马虎虎,想要赚得盆满钵满简直易如反掌,随便瞅准某个钱多人傻的富商大贾,兼职赚个外快,房子首付不成问题,哪儿还需要在缉灵局这么产出跟收入不成正比地干耗着?
这话题要放在平日议论起来,陆组长肯定又要摇头晃脑地搬出一大堆心灵鸡汤,用光鲜亮丽但一点都不实用的理想和追求,来包装这年头被人们嗤之以鼻的善良。
善良有时候也是一种不可救药的执拗。
而这人身无长物,骨子里的固执却是要多少有多少。
林谙歪着头,趁对方睡着,肆无忌惮地端详了好一会儿,越看越觉得陆惊风的皮相是温和谦逊的,骨相却骗不了人,下颌颧骨满是锋利的棱角,一点都不圆滑,就跟他的真实性格一样,不肯放下身段逐名趋利,也不思变通。
家里其实每层都有客房,茅楹只是占了其中一间,剩下还有两间,当时林谙把人抱回了自己卧室,林天罡给看完之后苏媛本来提出要把他挪到客房,被林谙以伤员最好好生休养少移动为由拒绝了。林谙也说不出当时是存了怎样隐秘的私心,现在想起来,他可能就……就只是想这样近距离地,多看看陆惊风而已。
但是就这一点小小的心愿,也很奇怪,很不同寻常。
刚开始,他纯粹是因为发现陆惊风就是当年救他的那个“叔叔”而油然而生亲切感,当然这只是他以为的,他根本分不清各种情感之间的差别。他在懵懂癫狂的年纪就开始以这个人为标杆,长达十数年地为了当年的一个承诺而刻苦努力,那时候他把陆惊风当成一个英雄虔诚地供奉在心底的庙宇,就像奥特曼一样,没想过要去打听或者刻意接近,只想遥遥祝福默默崇拜。
但突然有一天,命运让他们偶然重逢了。他才发现英雄也有低谷和末路,在情感和世俗的泥路上翻滚打挺,沾染一身肮脏的尘土,变得能力有限,进退维谷。古怪的是,这一发现却让林谙卑鄙地感到欣喜,原来英雄并非总是餐葩饮露高高在上,他也浑身烟火气栩栩如生,他也为生计发愁为理想奔波,他其实……离得如此之近,伸出手就可以随意触摸。
真的触摸之后,他的欣喜又悄然无息地转化成心疼,英雄还是那个英雄,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也经历过彷徨或踟蹰,但他仍然坚持不懈地顺手从坑底捞人,始终如一。
于是跟着走了一段,偶然间细看了一下眉眼,才后知后觉自己对英雄的情结似乎有点串了味。
不知道是热还是怎么着,陆惊风整个人都离被子远远的,可是室内温度调得低,他又刚刚负伤。林谙想了想,还是爬跪到床上,伸手捞过另一侧的被子,给他盖上,掖被角的时候,手不小心触到陆惊风的胳膊,像是被火舌燎了一下,被烫了,手就条件反射地猛地缩回。
陆惊风的体温高得骇人。
什么乱七八糟的绮念一下子烟消云散,林谙连忙摸了摸陆惊风的额头,一摸不得了,简直跟火炉似的。这会儿也不在乎避不避嫌了,脸上、手上、脖子,甚至连脚底板都摸了一遍,惊觉这人竟然全身都是滚烫的,像是刚被从沸腾的油锅里捞出来。
再去看他的脸,瞧不见一点汗珠的影子,只是两边脸颊上各飞出一抹艳丽的红霞,衬着白皙的皮肤,火烧云一般。
“陆惊风。”他压低嗓音尝试着唤了一声,轻轻拍了拍陆惊风的脸颊,“醒醒陆惊风,你像是发烧了。”
陆惊风很困,困得掀不开眼皮,挣扎了几回也没能成功睁眼,但他意识还很清楚,知道是林谙在唤他,索性就闭着眼与他对话,“今天几号了?”
发烧了为什么要问几号?莫不是烧糊涂了?林谙的眉头拢成一团,心下焦急:“过了零点就是十五号了。不行,烧得太厉害了,你躺会儿,我去给你拿退烧药。”
把人放下刚要直起腰,陆惊风一把攥住他的手腕,眼皮总算撩开一条只能透进光的细缝:“我没发烧。”
“你是已经烧得失去温度感应能力了吗?”林谙反手握住他的手,把他的手背贴上自己的脸,“你自己感受一下,你的体温已经不能用发烧来定义了,更像是起了火,能煎荷包蛋,两分钟全熟。”
林谙体质阴寒,比一般人体温都低,这会儿对处于烈火地狱中的陆惊风来说,简直是避暑纳凉的风水宝地,他心念一动,受本能驱使,手背磨蹭起那块冰冰凉如沁心冷玉的皮肤来,喟叹一声:“啧,舒服。”
莫名其妙被撩了一把的林谙挑起眉,他此刻全然没有风花雪月的心思,黑着脸:“放手,我去拿药,还想不想退烧了?烧坏了我可不负责。”
“没用的,退烧药治不了我这病。”脸上那一小块皮肤已经满足不了陆惊风,他眼尾都被烧红了,火急火燎地把林谙的睡衣裤腿撩上去,试图抱住他的腿,“这是焚灵业火的副作用,一个月来一趟,跟女人的大姨妈一样,贼他妈准时。”
意识到这人惹火的意图,林谙嘴角抽搐,按住陆惊风想把他扒光的手,额角一根青筋暴起:“每个月都这么个烧法,不会烧坏吗?”
“会。不及时物理降温,全身经脉都会爆裂。”陆惊风已经烧得有点迷糊了,鼻尖额角出了汗,发丝黏在脸上,他一门心思扑在抢夺天然纳凉神器——林谙的身体上,不住地往他怀里一通乱拱,一双不安分的手到处摸。
他身上热,手心也热,播撒火种一般,摸哪儿哪儿着火,点连成线,线连成面,在林谙身上烧成一片,直烧得他分不清东南西北自己是谁。
林谙又急又气,急得是陆惊风不知死活,气得是自己居然这种时候还起了反应。你推我拒之间,两个人竟然暗中都使了些力道,近身格斗一般,来往过招,林谙念着他有伤在身,一直收着劲,不敢下狠手。可陆惊风全靠本能索取,追逐欲望之下使出了浑身解数,要不是他此刻手脚发软神志不清,早就可以把林谙扑倒,扒光了随便纳凉。 ↑返回顶部↑
他曾经说他上学的时候很独,游离在组织之外,那到底是独到什么程度?朋友是不是也就缉灵组里的那两个?哦对,如今两个还没了一个,就剩唯一的一个了。
亲情友情都很凋敝,以上皆不算,他还很穷,穷得响叮当。
其实驱鬼缉灵这份行当,只要得了手艺,业务能力马马虎虎,想要赚得盆满钵满简直易如反掌,随便瞅准某个钱多人傻的富商大贾,兼职赚个外快,房子首付不成问题,哪儿还需要在缉灵局这么产出跟收入不成正比地干耗着?
这话题要放在平日议论起来,陆组长肯定又要摇头晃脑地搬出一大堆心灵鸡汤,用光鲜亮丽但一点都不实用的理想和追求,来包装这年头被人们嗤之以鼻的善良。
善良有时候也是一种不可救药的执拗。
而这人身无长物,骨子里的固执却是要多少有多少。
林谙歪着头,趁对方睡着,肆无忌惮地端详了好一会儿,越看越觉得陆惊风的皮相是温和谦逊的,骨相却骗不了人,下颌颧骨满是锋利的棱角,一点都不圆滑,就跟他的真实性格一样,不肯放下身段逐名趋利,也不思变通。
家里其实每层都有客房,茅楹只是占了其中一间,剩下还有两间,当时林谙把人抱回了自己卧室,林天罡给看完之后苏媛本来提出要把他挪到客房,被林谙以伤员最好好生休养少移动为由拒绝了。林谙也说不出当时是存了怎样隐秘的私心,现在想起来,他可能就……就只是想这样近距离地,多看看陆惊风而已。
但是就这一点小小的心愿,也很奇怪,很不同寻常。
刚开始,他纯粹是因为发现陆惊风就是当年救他的那个“叔叔”而油然而生亲切感,当然这只是他以为的,他根本分不清各种情感之间的差别。他在懵懂癫狂的年纪就开始以这个人为标杆,长达十数年地为了当年的一个承诺而刻苦努力,那时候他把陆惊风当成一个英雄虔诚地供奉在心底的庙宇,就像奥特曼一样,没想过要去打听或者刻意接近,只想遥遥祝福默默崇拜。
但突然有一天,命运让他们偶然重逢了。他才发现英雄也有低谷和末路,在情感和世俗的泥路上翻滚打挺,沾染一身肮脏的尘土,变得能力有限,进退维谷。古怪的是,这一发现却让林谙卑鄙地感到欣喜,原来英雄并非总是餐葩饮露高高在上,他也浑身烟火气栩栩如生,他也为生计发愁为理想奔波,他其实……离得如此之近,伸出手就可以随意触摸。
真的触摸之后,他的欣喜又悄然无息地转化成心疼,英雄还是那个英雄,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也经历过彷徨或踟蹰,但他仍然坚持不懈地顺手从坑底捞人,始终如一。
于是跟着走了一段,偶然间细看了一下眉眼,才后知后觉自己对英雄的情结似乎有点串了味。
不知道是热还是怎么着,陆惊风整个人都离被子远远的,可是室内温度调得低,他又刚刚负伤。林谙想了想,还是爬跪到床上,伸手捞过另一侧的被子,给他盖上,掖被角的时候,手不小心触到陆惊风的胳膊,像是被火舌燎了一下,被烫了,手就条件反射地猛地缩回。
陆惊风的体温高得骇人。
什么乱七八糟的绮念一下子烟消云散,林谙连忙摸了摸陆惊风的额头,一摸不得了,简直跟火炉似的。这会儿也不在乎避不避嫌了,脸上、手上、脖子,甚至连脚底板都摸了一遍,惊觉这人竟然全身都是滚烫的,像是刚被从沸腾的油锅里捞出来。
再去看他的脸,瞧不见一点汗珠的影子,只是两边脸颊上各飞出一抹艳丽的红霞,衬着白皙的皮肤,火烧云一般。
“陆惊风。”他压低嗓音尝试着唤了一声,轻轻拍了拍陆惊风的脸颊,“醒醒陆惊风,你像是发烧了。”
陆惊风很困,困得掀不开眼皮,挣扎了几回也没能成功睁眼,但他意识还很清楚,知道是林谙在唤他,索性就闭着眼与他对话,“今天几号了?”
发烧了为什么要问几号?莫不是烧糊涂了?林谙的眉头拢成一团,心下焦急:“过了零点就是十五号了。不行,烧得太厉害了,你躺会儿,我去给你拿退烧药。”
把人放下刚要直起腰,陆惊风一把攥住他的手腕,眼皮总算撩开一条只能透进光的细缝:“我没发烧。”
“你是已经烧得失去温度感应能力了吗?”林谙反手握住他的手,把他的手背贴上自己的脸,“你自己感受一下,你的体温已经不能用发烧来定义了,更像是起了火,能煎荷包蛋,两分钟全熟。”
林谙体质阴寒,比一般人体温都低,这会儿对处于烈火地狱中的陆惊风来说,简直是避暑纳凉的风水宝地,他心念一动,受本能驱使,手背磨蹭起那块冰冰凉如沁心冷玉的皮肤来,喟叹一声:“啧,舒服。”
莫名其妙被撩了一把的林谙挑起眉,他此刻全然没有风花雪月的心思,黑着脸:“放手,我去拿药,还想不想退烧了?烧坏了我可不负责。”
“没用的,退烧药治不了我这病。”脸上那一小块皮肤已经满足不了陆惊风,他眼尾都被烧红了,火急火燎地把林谙的睡衣裤腿撩上去,试图抱住他的腿,“这是焚灵业火的副作用,一个月来一趟,跟女人的大姨妈一样,贼他妈准时。”
意识到这人惹火的意图,林谙嘴角抽搐,按住陆惊风想把他扒光的手,额角一根青筋暴起:“每个月都这么个烧法,不会烧坏吗?”
“会。不及时物理降温,全身经脉都会爆裂。”陆惊风已经烧得有点迷糊了,鼻尖额角出了汗,发丝黏在脸上,他一门心思扑在抢夺天然纳凉神器——林谙的身体上,不住地往他怀里一通乱拱,一双不安分的手到处摸。
他身上热,手心也热,播撒火种一般,摸哪儿哪儿着火,点连成线,线连成面,在林谙身上烧成一片,直烧得他分不清东南西北自己是谁。
林谙又急又气,急得是陆惊风不知死活,气得是自己居然这种时候还起了反应。你推我拒之间,两个人竟然暗中都使了些力道,近身格斗一般,来往过招,林谙念着他有伤在身,一直收着劲,不敢下狠手。可陆惊风全靠本能索取,追逐欲望之下使出了浑身解数,要不是他此刻手脚发软神志不清,早就可以把林谙扑倒,扒光了随便纳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