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犹他颂香神色黯然。
  白色长椅旁边放着装满水的木桶,木桶挂着盛水仪器,苏深雪拿起仪器,反复三次把水灌溉在长椅前的绿茵地上。
  这是戈兰人祭奠英雄们的方式。
  不管你是谁,谢谢你,我知道你对他而言一定是特使的存在。
  日光从树木枝桠缝隙穿过,落在他和她身上,也落在逝者的身上,风起,挂在长椅上的风铃叮叮当当响着。
  响个不停的风铃在告诉着人们,长眠于此是一个年轻的灵魂。
  被送进国家森林公园的年轻逝者们长椅都会挂上一串风铃,人们希望,他们的灵魂能借风,去到他们生前到不了的远方。
  在叮叮当当的风铃声中,犹他颂香缓缓说:“还记得丹尼尔斯吗?”
  似曾相识的名字。
  “丹尼尔斯.桑,和我同一班级,当过我的球童,代替过我把写着糖豆薇儿生日快乐的卡片鲜花送到海瑟家;代替过我把一张音乐剧门票塞进茱莉亚家二姑娘手里;还代替过我去接苏家长女。”犹他颂香长叹一声,“看看我,都让桑干了什么?”
  丹尼尔斯.桑?桑?依稀间,有个一直穿着灰色衬衫的少年,总是在犹他家长子的不远处,总是很安静,安静得让人忘却他的存在,久而久之,他变成了一抹灰色身影。
  依稀间……
  某个初夏,灰色身影来到苏深雪家门口,又有一次,还是初夏,华灯初上时分,苏深雪经过了一个篮球场,篮球场有身穿灰色衬衫的少年在打球,整个篮球场就只有少年一个人,远投中投三步上篮怎么怎么都有,真不赖,不赖到让她不吝啬自己的掌声,掌声响起,少年回过头,苏深雪发现是熟人,没等上前去打招呼,少年捡起篮球离开了。
  谈起丹尼尔斯.桑,苏深雪较深的印象是:篮球打得不错和……金牌跟班。
  “他们总是当着桑的面说,犹他家长子拥有一个十项全能的金牌跟班。”犹他颂香凝视着白色长椅。
  是的,他们总是那样说,偶尔苏深雪也跟着他们说:“丹尼尔斯是金牌跟班。”
  “知道桑为什么总穿灰色衬衫吗?”犹他颂香声音尽显苦涩,“白色的耀眼,黑色的不容忽视,灰色最容易被忽略。”
  所以,她、他们总是忘却丹尼尔斯.桑的存在,即使他成绩优异。
  “一直以来,犹他家养了这么一批人,这些人的工作类似于星探球探,他们的作用是为犹他家招揽可用人才,桑的价格是十万美金,从他继母手上一次性买断,据说桑的继母拿到十万美金时脸上都乐开了花,拖油瓶居然能买到这么好的价钱,这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拖油瓶的故事最开始平淡无奇,一对结婚多年生活在曼和顿底层的桑姓华人夫妇婚姻破碎,酗酒的丈夫带着家里仅有的存款连夜带着大儿子搭上前往汤加的航班,而妻子在万般无奈之下,带着体弱多病的女儿跟患有精神疾病的土耳其商人去了伊斯坦布尔,成为土耳其商人的情人之一。
  丈夫很快就和一名汤加女人好上了,不久后,丈夫死于酗酒过度,汤加女人为了能从公益机构拿到补助收留了死去相好留下的拖油瓶。
  拖油瓶很聪明,是老师,邻居提起就会竖起大拇指夸个不停的孩子,有一天,拖油瓶学校来了几个男人,一直对拖油瓶疼爱有加的老师告诉他“孩子,你的机会来了。”
  后来,拖油瓶来到戈兰,成为犹他家族资助的少年之一,他有了新名字:丹尼尔斯.桑。
  很快,丹尼尔斯.桑成为犹他家长子的金牌跟班。
  后来,犹他家长子去了伦敦,丹尼尔斯.桑也渺无所踪,很多人都认为他和犹他颂香去伦敦。
  如果不是犹他颂香提及,苏深雪几乎都忘了这个人的存在。
  “桑没去伦敦,而是去了美国。”犹他颂香说。
  当犹他颂香竞选戈兰首相期间,丹尼尔斯.桑成为了世界著名军火公司洛克希德.马丁旗下说客之一。
  说到这里,犹他颂香沉默了下来。
  沉默持续了很久,风停歇,风铃不再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