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门女将穿进现代小说后[快穿] 第14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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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沙水乐得嘿嘿笑。
  不是他霸着这份工作不放,实在是他在这片戈壁跑了二十多年,感情太深了,他舍不得呀……
  这份公务的钱多吗?不多。
  之所以放不下,还不是因为他热爱这份事业。
  他的榜样是雷锋同志,年轻的时候在北大荒开荒,他曾有幸和雷锋同志相处过,那时候他就暗暗发誓要充分学习雷锋精神。
  从北大荒回来后,他扎身到了戈壁滩上,这一干就干了二十来年。
  陡然间让他离开熟悉的岗位,他怪难受的。
  瞥了眼骆驼背上一颠一颠的少女,庄沙水不知为何笑了起来。
  这丫有种,这么些年过去了,没想到第一个当着他的面说要‘撬’他饭碗竟然是个女娃娃。
  有趣。
  -
  一路上,风红缨将她在热娜家的所见所闻和两人说了。
  两人脸色都不太好看。
  风延荣直接下了死命令,没人陪着,风红缨不许靠近热娜家。
  庄沙水皱着眉:“巴亮这打女人的毛病咋还没改?之前他当着我的面保证过,说不打了……”
  风红缨:“改不掉的。”
  家暴有了第一次就会有无数次。
  何况热娜爹酗酒又抽烟,这种烂透根子的人,指望他改过自新比猴子捞月还难。
  八月的戈壁滩日头烈的很,中途三人还遇上了一股小沙尘暴,要不是有小毛驮着风红缨,风红缨早就双腿发软晕了过去。
  无精打采地趴在小毛身上,风红缨呕得差点连隔夜馕都吐了出来。
  庄沙水哈哈大笑,打趣风红缨身子骨不经造,不适合当戈壁滩上的警察。
  风延荣既心疼又好笑,笑过之后,风延荣更加坚定了送妹妹出去读书的念头。
  妹妹是娇花,她该去温暖的首都绽放。
  然而这两人都想岔了。
  风红缨虽没有穿上警服当一名警员,但她亦没有去首都定居。
  多年后,戈壁滩上不止有为人民服务的老警察,还有骑着骆驼行走在各个村寨的女记者,奔赴正义,寻求真相,还人间清白。
  -
  热娜家设在村尾,离绿洲最远,平时鲜少有人过来。
  仨人过去时,只听一声声凄惨的哭嚎声在仨人耳边响起。
  “我打不死你!好好一块肥肉到了嘴边还飞了,你脑子糊了屎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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