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妹妹是个大美人[穿书] 第6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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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您可别说这个,我好容易坚持着呢。”说来奇怪,对于蛇,陈弄墨虽然说不上喜欢,但也没有很怕,但蚯蚓或者软骨毛毛虫这些,她是真的会汗毛倒立,疯狂起鸡皮疙瘩。
  这会儿她真的是硬着头皮挖土。
  当然,手臂上的汗毛跟鸡皮疙瘩也一直都倒立着。
  季茉知道闺女是想帮自己分担,但见她脸上的嫌弃,干脆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拎着镢头往家里走,还招呼道:“不挖了,晚上等你爸跟老四还有警卫员回来,叫他们挖吧。”
  得了这话,陈弄墨便也不再勉强自己,也拎着镢头,小跑着进了屋。
  打水,洗手,得用肥皂洗。
  “这么怕,做什么勉强?”季茉将镢头放好,回头见闺女小脸都皱起来了,无奈摇头。
  陈弄墨笑:“我这不是想要克服克服嘛。”
  其实她是想多陪陪母亲,毕竟再过几天就得再次离开了。
  “哎?对了,聿聿,我听你说老五将来想从政,那老四呢?他有什么打算不?”
  “怎么突然问这个?”
  季茉扯过挂在门口的干毛巾擦了擦手:“也没什么,就是发现老四挺喜欢去部队的,他要是想进部队,你爸有推荐的名额。”
  闻言,总觉得脚上被蚯蚓爬过,打算去换鞋子的陈弄墨脚步顿了顿,清楚母亲是急切的想要为秋华妈妈他们做些什么。
  她眨了眨眼,眨掉眸底的情绪才笑说:“四哥不想当兵,在j市那会儿我就问过了。”
  “为啥?我瞧他挺喜欢的?”
  “他就是看个稀奇,说是性格不合适。”这是四哥的原话,陈弄墨也觉得挺有道理,四哥太跳脱了,受不得规矩。
  闻言,季茉便没再问,总要孩子自己愿意才好:“那你呢?你也高中毕业了,有想过做什么吗?”
  陈弄墨换了双干净的鞋,又将换下的放在外头晾晒才回到母亲身边:“我也在考虑这件事。”
  从前太奔波,这一辈子家里富足,她是真想躺平的。
  也不是所谓的出息不出息,工作肯定得有,大学也会考,但曾经卷生卷死的生活是再也不想重复了。
  前世她读的是外语系,考大学那会儿陈弄墨还小,也没什么见识,只一门心思想寻个能赚钱的专业。
  本来她是想报考金融的,听着就有钱。
  但老师委婉建议,金融这行身后有一定的‘资源’更好走。
  当然,也不是说‘资源’代表一切。
  但没有背景,总要难一些。
  后来陈弄墨就在老师的建议下,考了北外法语系,她本身英语还不错,所以第二语言选的是西班牙语。
  从大三开始,她在学姐与老师的介绍下,慢慢接触翻译类工作,生活才轻松了些。
  也在那时候,看到了希望,才敢继续考研。
  曾经她的目标的是同声传译,也没有什么大的情怀,就是为了多赚钱。
  无奈才毕业没多久,就来到了七十年代。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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