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好友穿五零 第7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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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房另外两位病人不由自主看过去,这是要说家事了,家丑不外扬,他们还是先撤退吧,笑着互相说道去串串病房,免得待会尴尬,都是结过婚的人,都见过婆媳矛盾,都是天涯沦落人,就别看人笑话了。
  他们一走,病房就剩一家人了,张赛英声音也拔高了些,“你想说啥?说吧?反正我啥都没做错。”
  “这还没说呢你就说没做错,心虚呢。”唐家小妹唐兰兰看她娘那样,忍不住抬杠了一句,换来一个瞪眼,立马噤声,“你们说,我听着。”她在家年纪小也比较受宠,性子倒是活泼些。
  张赛英没工夫搭理她,就问唐朗,“你是不是想说关于她的事?要是是的话那甭商量,在一起可以,先结婚,不够领证年龄就办酒席,别给我说毕业再结婚那一套,你都二十八要奔三了,你大侄子眼见都可以说亲了,你这当叔叔的还打着光棍像话吗?
  你也不瞧瞧你是什么身份,动不动就受伤住院,这一次更凶险了,半条命都没了,你还不知道怕啊,要是……”说到这张赛英眼眶又红了,“你就不怕没个后吗啊?老三!”
  一番话说的是情真意切,尤其是看到要强的张赛英红了眼眶,做子女的心里肯定不好受,唐朗觉得心里堵堵的,“娘,别哭了,我这不是没事吗?这次是小赵紧张了才通知你们,其实没啥事,看着包扎成这样,伤的并不重,真的。”
  “这还不重啊,要怎样才重,啊?”
  “好了好了,别哭了,娃没事就行。”唐建国干巴巴地安慰着,显然不太擅长做这种事,但是到底是相处了大半辈子的人,感情是有的。
  张赛英平时也很少流眼泪,只是这次被吓到了,心疼儿子才会这样,哭了会也就擦干了,还是那个强势的乡下女人。
  粗粝的手掌在干皱的脸皮上抹了抹,道,“老三,娘是为你好,你就听娘这一次,跟她掰了,等回去娘给你找个城里姑娘,也念过书的,差不了多少的,早点把婚结了把娃生了,娘这辈子就没啥要念叨的了。”
  “娘,我就想要她这一个。”
  “那你们就结婚啊!出院就结,我也不逼你们立马生娃,起码得回去办个酒席,年龄到了就去领证,等她不念书了再要娃成不?”张赛英的底线已经刷新再刷新了,要不是唐朗一定要人姑娘,性子拧,她也不会做这让步,而这也是她觉得自己能让的最后底线了。
  “说句不好听的,她就是个无父无母的人,没根,嘴上说的再好听,哪天跑了呢?你不是白等这么多年白白耽搁?儿子,娘不是不肯你们在一起,娘就是想要个心安,她一个长得好有本事还年轻的姑娘不怕找不到好对象,你年纪多大了,被耽搁下去就只能找乡下老姑娘了,你想到时候被抛弃了找个乡下老姑娘吗?”
  这话说的确实有点扎心,就是一旁听着的唐兰兰都觉得被她娘这么一说他哥好像真没啥出彩的,像随时要被人抛弃的老男人似的。往日觉得她娘挺护着她三哥的,没成想戳人心肺也不手软,这层层滤镜去掉了,代入下自己,觉得她娘说的还真是有点道理。
  在乡下他哥是顶顶好的结婚对象,镇上的姑娘也想嫁,但是再好那也不能掩盖是农村人的事实,还是个老男人是吧,对比下京市校园里的学生,好像竞争力真不大。唐兰兰是念过高中的,也算有点见识,要是她是京市名牌大学生,换了城里户口,又有张那么漂亮的脸蛋,还年轻,估计也很看不上她哥这种老男人,一年到头不一定着家,还随时有危险,哪有进厂坐办公室的来的安稳?而且她自己大学生毕业包分配,工资几十块打底,也不用靠男人,跟乡下没工作的女人肯定不一样。
  这样想来,还是她娘想的透彻,没准他哥傻傻等人家毕业,还真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哥,娘说的其实也有道理,不然等你年纪更大了,更不好娶嫂子了。”
  “听见没?你妹妹念过高中的,她都同意我了,我说的没错吧?”张赛英为自己得到小女儿支持感到高兴,又推了下唐建国,让他也出声支持支持。
  唐建国还想以后能过上清净日子,也是想儿子早点结婚,也点头赞同了一句。
  然后三双眼睛齐齐看着唐朗,等他给答案。
  按道理说被劝到这一步了,也该妥协了,可是唐朗不是那种内心不坚定的人,他不否认他娘的话是有道理的,但是那是站在他的角度上说的,是站在他的角度考虑,是家人的一种维护,这维护对女方来说,其实是自私而不公平的。
  他之前在探亲假时曾说过日后要邹茜玲来随军,虽然那时候是试探性居多,拐弯抹角地想要知道她是不是真的肯和他结婚一辈子在一起,但是仔细想想,这试探中未必没有带着要她为自己牺牲的想法。他是军人,他没办法离开部队离开岗位,所以要邹茜玲妥协,为了他们的婚姻为了满足他随时能见到她的心愿而要求她随军。可是这是不对的,邹茜玲不是乡下需要依附丈夫生存那种女人,她有自己的学业,将来也会有自己的事业,而他部队驻扎的地方哪里就是她工作最好的选择呢?爱情中两个人都是平等而独立的,凭什么一定要她牺牲来迁就自己的工作呢?
  唐朗一直以为自己对邹茜玲爱护尊重,这一点做的比绝大多数男人都好,可是事实上,他还是有自己的大男子主义在,没完完全全把邹茜玲当作一个独立的个体,去尊重她的选择和事业,就只是因为自己是她对象,而来要求她牺牲,这种理所当然的想法其实是不对。
  就像这次他娘说的,如果邹茜玲真喜欢自己没有糊弄自己,那么事先办酒席又怎么了?也没逼迫她立刻就要娃的,对比很多婆婆来说,他娘话说到这份上真的是明事理很大度了。但是站在邹茜玲的角度来说,她凭什么为了证明她喜欢唐朗没有欺骗他的感情就要立马办酒席跟他绑在一块呢?她喜欢他,一定要证明给别人看吗?一定是绑在一块了才是喜欢?
  唐朗已经犯过一次错了,他不想再犯一次,他知道邹茜玲有时候会不眨眼地撒谎,但是从来没在感情上欺骗过他。一开始是他要去招惹人家,后来也是他死缠烂打,现在哪有那么大脸要求她一定要接受他娘的道理?
  想到这,唐朗也不再顾着面子去遮掩什么了,既然她娘怎么都解释不听,还不如说实话,“娘,她早就跟我提分开了,是我不肯,也是我说要等她,她没有蒙骗过我,也没花我的钱,她自己就有钱,她早就上厂子实习过了,她表妹还是这医院的医生,我的手术就是她表妹主刀。我身上没什么好让人家贪图的,是我贪图她,也是我想要她,打光棍我也不怕,她不欠我什么,这次能来看我我就高兴了,我没那么大脸逼人跟我办酒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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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婆媳关系是很难说清楚的,底下评论有读者说张赛英对邹茜玲印象不好是唐朗的锅,是他没处理好,但其实唐朗已经努力了,他没有懦弱地忽视不作为,之前是先瞒着,意外被张赛英知道后也有去解释,去开解,但是张赛英是个强势的人,她听是听了,不信,没有事实摆在眼前啊,邹茜玲确实没去拜访过,关系不明朗啊。还有一点我觉得是理念的差异,邹茜玲是后世来的,她觉得跟人谈恋爱没必要联系上家庭,但是张赛英是六十年代的婆婆,大环境就是谈对象=结婚,不止是两个人而是家庭的事,邹茜玲把关系瞒着也不上门拜访,可不就不会让她误会麽?更何况人都有自私姓,她自然是希望当兵的老儿子早点结婚生娃的。
  而唐朗真是努力了,面对不可调和的矛盾是先让邹茜玲离开,他再来说服家人这一方,并且没有赞同张赛英看似很有道理的话,而是跳出自己的大男子主义和时代大环境来思考邹茜玲身为女性的独立性,在爹娘面前维护她,没有和稀泥,表明了自己的心意,这点做的很可以了,就是现代,大部分人还是和稀泥,甚至没有意识到女性也是独立而平等的个体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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