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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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湘早产两三个月能活,可惜那个男婴不行。
  肚里的胎儿死掉以后,陶家婶婶元气大伤,同玉华一样再也不能怀孕了,一度休养了好久才能下地动弹,整个人变得异常瘦削刻薄。
  她将责任全部怪罪在了陶兰的身上,对她从此眼不是眼鼻不是鼻。
  陶家叔叔要更理智些,知道陶兰当时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不能过分迁怪,但毕竟心里始终意难平,就此也不冷不热漠视起来。
  他们打从那时起就已经放弃了陶兰,而陶兰的性子在打压下也从幼时的活泼烂漫飞速转变为懦弱可欺。
  过了几年,陶家夫妻俩走出失子的悲伤,又从远方亲戚那抱了一个男孩到膝下养着,取名为陶光荣。
  外人只道是陶家夫妻重男轻女,压根不晓得其中经历……
  “……”陶湘已经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安慰的话才好,只能不停地拍抚陶家婶婶的后背,默默陪伴着。
  好在所有的一切都被彻彻底底公开,陶家叔婶根本没有偷换兄弟家的女儿,保卫所也无法以此立案定罪,顶多就是陶湘归还属于烈士子女的荣誉与津贴。
  这个结果对于自己来说不算什么,可比预设的好多了,事情很快就可以解决,她要回北方去了,陶湘轻松地想。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还想写一点的,比如陶五真的不知道陶湘其实是侄女吗?
  但是篇幅太长了,扛不了
  晚安啾咪~
  第六十章
  很快, 瓮罐里的婴孩尸骨经检实属幼龄,以及那个提供换脚牌证词的医护也证实了自己当年只是一个新晋临时工,被陶兰带人催问得紧才苦思冥想说了些依稀旧见而已, 作不得什么数,这些都与陶四所说的无异。
  至于从前的那些老医师大夫们, 则因早年间乡下卫生所的关门解散而四散离去,寻找起来要花费不少时间精力, 但陶家夫妻俩的嫌疑已经可以初步清除了。
  一晃两天过去, 两人终于被保卫所放了出来。
  彼时家属院里的房子已经被陶湘雇人打扫得干干净净,苍老了不少的陶家叔婶刚一踏进屋, 心头便涌上一种隔世之感。
  家中一切如旧,墙角还整整齐齐摊放有陶湘花钱票买回来的新鲜米面菜肉与煤炭柴火等物资用品,换子的事成了一场乌龙,可生活还要继续下去。
  然而尽管陶家的事算了了,但外头的风言风语依旧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外人指指点点看过来的目光里鄙夷与歧视犹存。
  哪怕陶湘几次三番与周围主动好奇询问的近邻作解释,也仍是杯水车薪, 更多的则依然将陶家视为毒蛇猛兽, 不耻为伍,走在路上也会迎来各种异样的眼光。
  保卫所只管抓人, 并不善后,没有官方出具的具体公示说明,陶家的名声在周遭这片市区算是完全臭了。
  陶湘经历过北地的斗批大会,知道名声在这个按“家庭出身”分类的特殊年代里极为重要, 被众人误解的陶家叔婶平常连头都抬不起来,日后若有什么坏事也会被第一个怀疑到头上,而那时再被安上什么冤枉罪名,只怕就没有这回好过了。
  这念头始终压在陶湘的心头,眼看对自己烈士子女身份的定夺结论即将下来,不管最终结果如何,她总要回到户口所在地去,届时鞭长莫及,再想回来可就难了。
  必须得在离开前先帮陶家解决了这件事,陶湘心想。
  幸而这个问题也没耽搁多久,陶家叔婶宅居家中日日翻看那份印有陶湘光荣知青事迹的全国日报,这给陶湘带来了灵感,或许可以写一封澄清稿件自费寄给报社刊登。
  在征得陶家夫妻俩人的同意后,陶湘决定亲自提笔叙写,她熟知整个事件脉络,以及不为人知的陶家婶婶多年前失胎秘隐,作为当事人,也是旁观者,由她来写最好不过。
  为了扩大范围,吸引更多的人阅读,陶湘还挖空心思特意以第三人称白话文故事形式为行文载体,直到文末才点名情节中的陶家确有其人,想来本市的人一读报就会知晓这是火柴厂陶家的自传,固执恶意的思想能有所改变就再好不过了。
  不得不说,即使文笔略微平庸,但情节题材都极为紧凑新颖,充满现实色彩,且结尾转折不按常理,当代坊间很少有这样真实的话传杂文,读来甚是引人入胜。
  陶家叔婶看了十数遍陶湘写的三千字草稿,没发现有什么地方需要改动的,这才难舍地交给陶湘寄去报社,若不是涉及到自身,或许他们会更欣喜于欣赏陶湘的文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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